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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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河政办发[2010]326号 【发布部门】河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17 【实施日期】2010.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326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七日

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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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风貌改造的部署,加快河池市

中心城区旧城改造步伐,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民族文化名城”的目标,按照 “一年初见成效、两年重点突破、三年较大改观”的工作思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以危旧房屋片区、旧城核心区域、重点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和部分“城中村”改造为重点,采取“市级推动、区为主体、部门联动、分步实施、多头推进、社会参与”的方式,全力推进旧城改造建设。 二、改造范围

旧城改造的地域范围为:东起百旺大桥(三桥),南至南新东路、南新西路、西环路,西至西环路、建设路,北至江北路、解放路、中山路。改造的重点地段为“一江两路三区”。“一江”指龙江河及两岸区域,“两路”指新建路、南新路及沿路区域,“三区”指河北区、河南区及南桥周边区域。改造的具体片区(地块、单位)包括南桥片区、人民厂转盘片区、江北粮食局片区、市农机局片区、铜厂转盘片区、一桥北糖业烟酒公司片区、金城江农贸市场、冶建二工区、老街片区、市供销社、被服厂、金城江区疾控中心、车辆厂东区、市商务局片区、金城江公园东入口片区、中心广场南面片区、金城江剧场、市科技局、市卫生局片区、河池市直属机关一区等。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将重点改造与成片开发相结合,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相结合,旧城改造与塑造城市风貌相结合,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整体重建、局部改建、立面整治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不断强化基础,完善功能,拓展空间,提升品位,将旧城区改造成为设 2 / 3

施更配套、环境更优美、特色更鲜明、经济更繁荣的城区新貌,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

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具体任务

1.片区、地块、单位改造。对危旧房屋集中及房屋破旧的片区、地块或单位按政策实施整体拆除重建,对部分房屋破旧的片区、地块或单位实施局部拆除重建。

2.街景整治。对新建路、南新路、文体路、民族路等旧城区重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以及重要景观节点、视线通廊区域的建筑物实施立面整治,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优化城市环境。

3.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加大道路、给排水、绿化、停车场、停车泊位、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旧城区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

4.城中村改造。按照“全面规划、综合配套、分期建设”的思路,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城中村改造。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旧城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河池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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