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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最高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五类涉外民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实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包括下列五类: 1.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 2.信用证纠纷案件

3.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 案件 4.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5.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实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即上述五类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包括下列五类: 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2.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3.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 4.最高法院指定的其它中级法院; 5.高级法院。

?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级别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一)项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而非所有涉外案件的一审都由中院管辖,而是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才由中院管辖。因此,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最高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而非仅限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因此,D项错误。

?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下列应当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有:ABCD

A.美国人波特等15人在我国对我国某公司提起的合同违约之诉,案件标的额为1万元,而且案情简单。

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海商案件。

C.邹某对某出版社提起的出版合同纠纷案件,最高法院并未指定受诉法院所属的基层法院管辖此类案件。

D.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称注册为域名,甲公司因而对乙公司提起诉讼的

? 江成与李文系夫妻,两人均居住在河北石家庄市顺义区。2006年,李文因患有精神

病,到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在长达2年的住院医疗期间,李文不仅病症未减轻,反而加重。因李文婚前隐瞒了曾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江成认为双方已没有夫妻感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文离婚。江成应向下列哪个法院起诉?C

A.北京安定医院所在地法院 B.江成的老家赵县法院

C.李文现住所地石家庄顺义区法院 D.双方当事人婚姻缔结地法院

? 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

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

? 1997年李平与王坚因在C市生产假烟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法院于同年12

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

? 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BCD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薛某服刑一年后,张某将户口迁到丁市,欲起诉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D

A.甲市 B.乙市 C. 丙市 D.丁市

? 下列民事诉讼,哪几项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C 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财产关系的诉讼

C.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D.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反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某若想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A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

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香山公司与红叶公司协商无果,香山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红叶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

? 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市A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 B. 乙市B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C. 甲市A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D. 本案只有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乙市B区法院作为被告红叶公司住所地法院、丙市C区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东方运输公司对其运输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后投保保车辆发生事故,该运

输公司向投保公司索赔,由于双方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有分歧,遂引发诉讼。请问下列哪些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BCD

A.投保车辆购买地法院 B.投保车辆运输目的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

? 甲住在A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C市撞倒了住所地在B市的乙,乙伤势严重,被

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D市医院。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D市医院死亡,乙的妻子以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问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B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

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答案:ABD 解析:《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题中,甲县是产品的制造地,乙县是产品的销售地,丁县是侵权行为地,所以三个县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ABD都是正确的。而丙县只是电热毯厂和昌盛贸易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的签订地,根据法律规定,该买卖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不能选C.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 某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星空》正式播出前,邻省的某音像公司制作了盗

版光盘。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音像公司所在地的某区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立案后,请求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根本不是盗版,故继续生产光盘。

? 对于本案,何种确定管辖的方式是正确的?(不定项选择题)ABC

A.以被告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 B.以该光盘销售地确定管辖法院 C.以光盘生产地确定管辖法院 D.以原告所在地确定管辖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和吕某赔偿损失5万元,并进行赔礼道歉。一审法院仅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3万元,未对“赔礼道歉”的请求进行处理。杂志社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A.《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B.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C.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C区法院 D.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答案:AB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本题中,吕某是自由撰稿人,与该杂志社没有隶属关系,因此,杂志社与吕某都可以成为侵权诉讼的被告,因此,杂志社与吕某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AB项正确;汪某是甲公司的负责人,与侵权诉讼没有直接的关系,甲公司才是本案侵权诉讼的原告,因此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甲公司是受侵权的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根据《民事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D项正确。

? 甲县林某从乙县幸福商场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热水器上标明是广东顺德市某热水

器厂生产。林某买回后的半年里,某日在使用中热水器突然发生爆炸,炸伤自己及儿子。经有关部门检验,该热水器质量不合格。林某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ABC

A.甲县法院

B.广东顺德市某热水器厂所在地的法院 C.幸福商场所在地的乙县法院 D.上述3个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 北京海淀区赵某在西城区某出版社出版《论民事诉讼的管辖》一书。该书出版后,

上海A区某公司认为盗版该书有利可图,遂在上海B区非法复制该书1万册。该公司将这些盗版书藏在C区,后来在D区销售时被版权局查封。赵某欲对该公司起诉要求赔偿,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些法院管辖?

A.A区法院 B.B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