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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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生院关于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在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学校决定,开展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2012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在校期间,学习勤奋,目的明确,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优良,无重修现象,且必修课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总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四)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无不诚信记录。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参评:

1、在校期间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荣誉者(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校级奖学金获得者

等称号);

2、在全国、全省英语、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者; 4、获得各类高级职业技能证书者; 5、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者;

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到村任职计划、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及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者;

7、有其他特殊贡献,表现突出,得到学校或社会认可者。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辅导员对照评选条件组织班级评议。

(二)各系在班级评议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登记表,并于12月10日前报招生就业处汇总,由学校最终审定。

(三)各系党总支具体负责评选组织工作。优秀毕业生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 四、表彰和奖励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品,载入个人档案,并在毕业生个人档案封袋上加盖“优秀毕业生”字样。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宣传部、团委、财务处和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附件: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

姓 名 基 本 情 况 学 习 及 获 奖 情 况 主 要 事 迹 系党 总支 意见 签字(盖章): 201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签字(盖章): 201 年 月 日

学 号 政治面貌 毕业去向 民 族 学历 系 别 入学时间 性 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 分;单科最低分 分。 主要奖项: 其中,校级奖项 项,省级以上奖项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