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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理规划

6、项目合同结构是一有机整体,监理工程师必须密切注意各个合同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潜在的风险,必须在相应的合同中明确相互配合协作义务的内容、时间及约束条款,如主体设计与专业设计之间,总包与分包、专业承包商之间的相互配合协作关系,都应明确界定。

7、深刻领会合同精神,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的分析,结合有关法规、外部条件的变化和工程实际情况,预测合同管理的风险和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利用书面指令、备忘录、合同细节说明书、洽商等形式事先予以避免。识别正在到来的风险,及时报告业主并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8、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及时提醒业主遵守合同规定,按规定的时间作出决定、批准、指令、发放图纸、移交场地、支付工程款、提供施工条件等,主动履行合同义务,预防被动索赔。

9、检查承包商的履约行为,按月进行评价,收集整理形成履约档案,为处理索赔、争议准备事实证据,包括材料、机械、设备、人力投入和资金使用,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管理状态,检查承包商各阶段的施工准备动员工作,检查分包及劳务、保函、保险状况,是否满足合同的规定。

10、为便于控制分包工程、专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与协调配合工作,实行“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即总包与分包商(含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经业主审查,总包与专业承包商签订配合协议前同样应经业主审查,正式签定合同后报监理、业主备案,否则不予计量支付。

11、督促承包商及时全面履行合同承诺,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发现偏离合同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应书面劝告,要求其改正。当承包商违约或无视监理工程师的劝告或警告时,应及时报告业主,并提出处理建议,必要时会见承包商的上级负责人商谈处理办法。

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密切注意引发工程变更的因素,如施工条件变化、设计中的差错、承包商或业主提出的变更,及时协商研究处理,以防止不合理的工程变更发生;对于可采纳的工程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经评审确定价格、费用和工期后签发实施。

13、依据合同规定的条件、程序受理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延期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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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审核延期和索赔的证据材料,与监理记录和合同档案进行对照,并进行实际调查,对不成立的延期和索赔予以驳回,对成立的延期和索赔应仔细评估,反复与承包商、业主协商沟通,将延期和索赔数量降低到最少,才报业主审批。

14、监理工程师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努力营造良好的合同环境,以使项目实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当产生合同纠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调解,避免争议、纠纷不断升级,影响工程按计划实施。

15、各合同工程内容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应主动配合业主进行合同责任的清理,对承包商的违约事件、工期延误、质量责任、有关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各种处罚等,认真清理分析总结后报告业主,以便业主在最终支付时考虑。

七、信息管理的主要职责

1、根据我公司ISO9001:2000质量体系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拟定项目监理信息编码体系。

2、在运用项目监理信息编码体系时,根据信息量大小,按合同段、施工阶段、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立卷,以适应方便检索、查阅、保存的需要。

3、照我公司的信息管理制度、城建档案管理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和贮存,确保满足竣工验收,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全过程信息的要求。

4、建立以下信息系统,为监理档案奠定基础:

(1)投资控制信息:设计概算、预算,合同工程量清单、标底及合同价目表,工程计量台账,各类工程支付台帐,投资计划与实际完成统计表,投资控制月度分析预测。

(2)进度控制信息:项目总进度控制计划及实际完成,年季月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各阶段各独立承包商、供应商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现场形象进度图表,进度控制月度分析预测。

(3)质量控制信息:项目质量目标分解计划与实际质量状况,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台帐,分项工程、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台帐,隐蔽工程会签记录,监理旁站记录,分项分部工程监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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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砼强度统计分析,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试车记录、参数测定及调整记录。

(4)合同管理信息:合同清单(己执行、正在执行、已结清),各合同段的履约记录(记录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日期、不遵守合同的记录、不规范施工记录、违约记录),项目组织体系、人员资格检查记录,备忘录,会谈洽商纪要。

(5)会议记录:主要建立与设计的不定期协调会、专题论证会、与业主的定期沟通会、施工阶段的首次例会、定期工程例会、定期总分包协调会、专题协调会等制度。以上会议均由监理记录、整理,存档。

5、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阶段性的技术经济资料核查,提交竣工资料时严格审核。

八、组织协调的主要职责 1、业主与承建商关系的协调

(1)协助业主与承建商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协助业主做好“五通一平”现场准备及移交工作;

(3)协助业主和承建商共同商定总体进度计划(一级网络计划),并商定施工进度奖罚协议;

(4)协调双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争议; (5)协调工程变更的签证,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6)协调合同争议,避免形成经济诉讼局面;

(7)协调各承建商(平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解决各方在场地、供水、供电、交通运输以及交叉作业过程中的矛盾;

(8)协助总承包单位做好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协调,明确责任,排除纠纷;

(9)协助承包商抓好计划管理,平衡人、财、物的需求;做好施工进度中主次矛盾的处理及项目进度的均衡推进;做好专业工种的交替配合工作;

(10)协助业主和承包商按时结算,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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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主、承建商与设计单位关系的协调 (1)协助业主搞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邀请设计单位参加结构工程验收、专业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发生质量事故时,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核算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必要时,出具加固方案或技术修补方案;

(4)积极向设计单位推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5)协助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处理工程变更事宜。 3、监理组织机构内部关系的协调

(1)量才用人,扬长避短,关心监理人员,及时调解矛盾,力求监理人员保持团结和谐、生动热情的气氛。

(2)正确划分机构职能,明确规定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监理制度,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严格考核,赏罚分明,必要时及时调整人员。

4、协助业主做好远外层(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介等)关系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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