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量函〔2011〕832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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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量函〔2011〕832号

关于批准“底泥中多环芳烃标准物质”等

12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准“底泥中多环芳烃标准物质”等12种标准物质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见附件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见附件2),并统一编号,颁发“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和西安市中心医院新复制了3种“牛血铅(络合型)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现予以发布(见附件3)。

另外,经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标准物质进行复查,现批准“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等9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见附件4)换发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附件:1. 国家标准物质项目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

3. 新复制标准物质定值数据表

4. 换发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计量 标准物质 通知

抄送:计量司,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1年11月4日印发 录入:宫 剑 校对:黄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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