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段施工安全监控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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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务段施工安全监控实施细则

为加强施工安全监控管理,规范施工安全监控检查,根据《西安铁路局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西铁安函[2012]631号)、《西安铁路局电务施工安全监控实施细则》(西电函?2012?97号)文件要求,依据《西安电务段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电信?2011?9号)及《西安电务段郑西高铁施工及天窗作业管理办法》(西电高?2012?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段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机构及职责

1.电务段施工安全监控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段成立施工安全监控领导小组,受局监控办和电务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安全副段长任组长,组员由安全科、技术科、高铁办、生产指挥中心、质检科、试验室、职教科负责人(或主管工程师)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兼任主任,受主管安全副段长领导。

主要职责:

⑴负责涉及段管内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及管理工作。 ⑵负责制定、上报段管内营业线施工周监控计划。 ⑶按照部、局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段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标准、办法等。

⑷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危及行车安全的

施工,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⑸组织限期整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 2.施工安全监控人员及职责

由安全科、技术科、高铁办、生产指挥中心、质检科、试验室科室人员组成。对段Ⅰ级施工、段重点Ⅱ施工实施现场监控,施工监控工作受段监控办公室领导。

主要职责:

⑴对段管内营业线施工进行专业管理、专业指导和专业监控。 ⑵参加段Ⅰ级施工、段重点Ⅱ施工会议。 ⑶对段Ⅰ级施工、段重点Ⅱ施工实施全过程监控。 ⑷检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监控工作及安全监控职责落实情况。

⑸纠正施工违章违规行为。

⑹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检查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 二、电务施工安全监控人员组成

1.段I级施工:段长(副段长),安全科、技术科、高铁办、生产指挥中心、质检科、试验室负责人(或主管工程师)。

2.段II级施工: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车间主管生产、安全工程师。

3.段III级施工:工区工长(或副工长),工区质量、安全员。 4.集中修施工:监控人员按每次段集中修施工方案的要求执行。

5.临近营业线施工:对纳入局运输计划以电务为主体的临近营业线施工按照段I级施工要求执行。对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工长为施工负责人。

各种配合外单位的临近营业线施工,由车间副主任(或指定胜任人员)对施工进行监督、监控。

段施工安全监控人员配置,除按照《西安铁路局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明确的项目执行外,其它Ⅲ级施工,按照《西安电务段Ⅲ级施工安全监控人员级别规定表》(见附件1)规定的监控人员级别配置,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人员要求的,应由相关施工组织部门提前向上一级报告,由上一级安排安全监控人员。

三、施工监控人员的权限

1.各施工监控人员,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除对段内单位纳入“月度安全奖励”考核外,有权向段内单位、在管内施工的外单位下发《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见附件3)、《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见附件4)。

2.下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时,须经段主管领导同意,并报段监控办核备。责任单位提出整改验收申请,经段组织复查,确认达到整改要求后,方可复工。

四、电务施工安全监控程序 1.周施工监控计划制定与实施

段生产指挥中心根据路局施工办发布的周施工计划,依据周施工监控计划制定、实施流程制定段营业线施工周监控计划,并

于每周五12时前报电务处。

2.监控方式

⑴全过程监控:段各级监控人员对安排参加的各级施工均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控。

⑵重点监控:段各级监控人员对安排参加的各级施工,要有针对性地对施工关键环节、重要程序、重点部位等实施重点监控。

⑶随机监控:段监控检查人员,采取抽查、暗查等方式,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干部盯岗、人员监控等情况。

⑷专项监控:段监控检查人员,对惯性、阶段性突出问题和施工安全薄弱环节,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单位,组织专项监控检查。

⑸添乘监控:段监控检查人员,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点外作业、天窗修、机具路料管理等实施添乘动态监控、检查。

3.监控程序

⑴收集资料。施工前,收集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电报、会议纪要等有关施工资料。

⑵熟悉情况。监控、检查人员提前进行现场调查,熟悉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情况。

⑶现场监控。确定监控检查重点及卡控关键,明确监控、检查人员、监控位置和监控主要内容,依据施工安全监控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规章制度实施监控、检查,并将监控、检查情况填入《电务施工安全监控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