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关于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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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是人生教育的第一个阶段,它具有启蒙意义和学习意义两种功能,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国发{2010}4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颁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保障民生的战略意义,开创了教育新局面,形成了教育新格局,展示了教育以人为本的新意义。最近,我们对同属国家西部开发地区、同属革命老区的陕西省延安市、西安市、吴起县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陕西、湖南两省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

(一)陕西省延安市、西安市、吴起县发展学前教育的主要做法

陕西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全省上下凝聚力量,体现公益性,凸显教育性,坚持整体推进,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合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格局。特别是通过对延安市吴起县第二幼儿园、延安市洛杉矶保育院和西安市第二保育院实地考察,了解到,延安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1.07%,吴起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6.45%;西安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1.97%,早在1996年该市学前班和幼儿园与小学完全剥离,实行学前、小学、中学规范管理。两市一县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健全机制,组织领导到位。延安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国土、住建、物价、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规划、实施、协调和指导工作。同时,着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

点、难点、热点问题。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归口管理。西安市树立了\学前教育不超前就落后\的工作理念,市长陈宝根亲自深入全市幼儿园调研,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对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委、人事局、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市政府办公厅一名副秘书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强力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延安市吴起县委书记2010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十次深入幼儿园研究解决学前教育的发展瓶颈问题。

二是立足实际,规划编制到位。延安市围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编制了《延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西安市围绕\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结构和人口分布变化趋势,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和方便就近的原则,编制了《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开始付诸实施。

三是加大投入,资金支持到位。延安市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做到逐年增长;要求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教育资金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设立政府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和扶持规模较大、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建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基金制度,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幼儿园的发展和幼儿教师培训等;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资助。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专项经费,用于城乡幼儿园建设、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补助和幼儿教师培训。并要求各县区也设立一定的专项经费。还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幼儿园建设评估验收办法》,对验收合格的幼儿园,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经费支持,并对财政困难县区给予倾斜扶持。该市吴起县已实施15年义务教育免费教育。为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从2011年秋季开始,将对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在册吴起户籍幼儿实行\两免三补\政策,即免课本费、保教费,

补生活费、幼儿园运转经费和教师津贴。西安市规定学前教育资金投入主要是四个方面: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资金,实施学前一年免费资金,民办和企事业办幼儿园建设补助和奖励资金,新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经费。具体情况是,2011年-2013年全市新建及改扩建286所幼儿园,需建设及设施设备资金21.44亿元,其中市级补助建设公办幼儿园128所,需建设及设施设备资金10.56亿元;全市幼儿园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资金2.11亿元;对达标民办园、企事业办园扶持奖励资金3亿元;新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工资经费2.55亿元(按照年均人员经费4万元标准测算)。三年共需资金29.1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18.21亿元。

四是着眼质量,管理措施到位。第一,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审批幼儿园,按程序颁发办园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并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为防止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年检与管理分离,即审批部门不履行管理职责,而管理、评审部门又无法停牌、摘牌,将民办教育部门合并到基础教育部门。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和等级评估中严把教师资格关,依法认定教师资格,清退不合格教师。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安置幼儿。第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和检查指导。规范保育工作秩序,禁止幼儿园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各种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竞赛评比活动,禁止违规举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特长班,严禁小学招生与入读幼儿园挂钩。第三,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按类规范收费。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要求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综治、公安、教育、卫生、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落实物防、人防、技防措施,配备专职安保人员,严格门卫制度,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各类学

前教育机构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身心并重,科学保教到位。两市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大力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引导广大幼儿教师立足本园实际,开展园本培训、技能大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保教技能、专业素质和保教质量。认真做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拓展学前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早期教育,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早教服务网络,不定期对社区开放,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为儿童家长提供早期保教服务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园和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城乡结对帮扶机制,明确县城(区)幼儿园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幼儿园帮扶村级幼儿园(班)的责任,并将帮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分类定级验收内容。

六是强化考评,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各县区科学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市、县、乡逐级签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今年起,要求各级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要求各级督导部门加大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对目标任务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学前免费教育等方面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进展缓慢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按时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

(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学前教育情况

截止2010年底,湘西州共有幼儿园47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0所,占10.48%;民办幼儿园427所,占89.52%。有各级示范性幼儿园30所,其中省级示范性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