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安徽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2f9115e8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09

附件1-10

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核减表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核减事由 停止发放月份 备注 所属县区: 年 月 日序号 姓 名 县工龄补助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签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单位(签章): 填表说明:1.核减事由包括死亡、违纪、违法等;

2.工龄补助自核减次月开始停发; 3.停止发放月份填写格式\。

4.本表由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组织填写后交县工龄补助办公室。

附件1-11

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标准调整表

性 别 联系电话 调整后工龄补助 按月发放标准 补发金额 出生日期 调整金额执行时间 所属县区: 年 月 日

姓 名 公民身份号码 调整前工龄补助 按月发放标准 工龄补助金调整原因 以上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农村老农民技术员: 年 月 日(签字) 县工龄补助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签章) 填表说明:本表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本表一式三份,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县工龄补助办公室和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安徽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发放工龄补助工作

政策问答

1.《实施方案》中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推广岗位包括哪些?老农民技术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是指国家在县(市、区)、乡镇(公社、区、街道)所设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事业单位)(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管理局、农业(发展)局、农业综合服务站(中心)、农科站、农技站、多经站、蚕桑站、茶叶站、蔬菜办、棉(麻)办、烟办、水产站等)。农技推广岗位包括粮食、油料、经作、多经、园艺、茶叶、蚕桑、蔬菜、棉麻、烟叶、渔业等。

老农民技术员是指曾经在上述县(市、区)、乡镇(公社、区、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技推广岗位上工作过且具有农民身份的人员。

2.享受工龄补助的人员范围?

答:现为安徽省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69号)出台之前(2007年7月20日前),曾经受聘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从事农技推广等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农村老农民

技术员、离开岗位后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农民身份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60周岁(含),即可享受工龄补助待遇。今后达到60周岁(含)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待遇。

3.工龄补助标准如何规定?

答: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 4.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如何申请?

答:老农民技术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用于申请表)和能证明本人任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承诺书。

5.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后,再有人申报是否受理? 答:如确有特殊情况又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应予以受理。 6.哪些物证可以作为认定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的依据? 答:县(市、区)、乡镇(街道)农业(水产局)、档案管理等有关部门保存的农村老农民技术员的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录用文件、会议纪要、花名册、登记表、辞退文件等相关资料;乡镇(街道)政府及其有关单位保存的农民技术员人事档案、农民技术员业务档案、农民技术员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资料;原工作单位保存的能反映老农民技术员的有效信息资料,如:工资表、工作计划、考勤考核表、分工表、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荣誉证书等;老农民技术员个人提供的并经乡镇(街道)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