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人身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总结报告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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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梯层门闭锁故障 人员踏空坠落井道 某厂一检修人员准备用电梯运送氧气、乙炔气瓶时,因电梯故障,打开的层门与电梯轿箱不在同层,人员进入踏空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年8月25日上午,某厂在进行锅炉过热器泄漏检修中,张某彻夜连续工作2天,第3天准备用电梯运送氧气、乙炔气瓶时,在锅炉46.7米运转层按下电梯按钮,46.7米层门打开,但因电梯层门闭锁装置故障,电梯实际停在63.7米,张某踏空落入电梯井道底坑,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电梯层门闭锁装置故障,电梯轿箱停止位置与打开的层门位置不一致; 2.电梯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人员连续抢修,疲劳作业。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电梯应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确保健康运行; 2.工作人员不应疲劳作业。 【制度规定】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国务院令)第27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第29条规定:“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第三条规定:“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国务院令)第二十五条规定:“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八、起吊口未设置围栏 工作人员不慎坠落 某厂一工作人员在途经未设临时围栏的起吊口时,坠落身亡。 【简要经过】 某年9月15日下午,某厂在机组保护和DCS改造工作结束后,剩余电缆已从工作现场运回检修楼,电缆需经检修楼地面上一起吊口吊入地下室。在起吊作业过程中,突然一人员从距起吊口3.4米的仓库中疾速走出,坠入未设临时围栏的起吊口(落差4米),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距离仓库门口3.4米的起吊口打开后,未设临时围栏; 2.现场人员未起到看护作用。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作业打开的起吊口应加装牢固的临时围栏; 2.起吊口不应设在仓库门口附近或通道上; 3.打开的起吊口应设专人看护。 【制度规定】 1.《安规》(热机)第13条规定:“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 2.《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