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贯彻义务教育法汇报--临泽增智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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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期间,累计减免学杂费和拨付生均公用经费3030万元(其中县级补助公共经费332万元),为3.6万人次减免学杂费610万元,为7.7万人次减免教科书费743万元,为2.6万人次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61万元(其中县级补助254万元)。三是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稳步实施。按照省上确立的“四个集中”指导思想,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制定出台了《临泽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调整撤并中小学校17所,征地185亩,动工新建县第四中学,着力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为全县初中办学向县城集中、小学办学向乡镇集中,实现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校舍安全工程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累计达1.1亿元,改扩建中小学34所,建筑面积达7.5万平方米,与“十五”时期相比净增投入7112万元,增幅为182%,全县中学和80%的小学建成了校园网,生机比达9:1,信息技术开课率达到100%,基本实现“班班通”和“堂堂用”。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五是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县建成教学楼、宿舍楼17幢,新建倪家营中学、平川中学师生餐厅(其中倪家营中学餐厅已建成投入使用,平川中学师生餐厅正在建设,今年秋学期投入使用),对新华中学、蓼泉中学、板桥中学师生餐厅进行改造、维修,为12所寄宿制学校配备了标准化灶具,城关中学扩建完工,第四中学建设顺利,学校后勤保障设施不断完善。同时,加强寄宿学生管理,落实食堂卫生管理“八项制度”,推行学校食堂星级管理,普及卫生保健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学校后勤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六是坚持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促进薄弱学校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城乡校园“手拉手”结对帮扶和局机关干部挂靠帮扶薄弱学校活动,选派城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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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进行对口支教、挂职交流,组织送课下乡、教学研讨,有力促进了薄弱学校工作,缩小了城乡和校际差距。

(四)坚持德能双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按照“铸师魂、炼师能、长师技、造名师”的总体要求,强化培训措施,抓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一是抓师德师风建设。围绕“德能双馨”目标,深入开展先进模范教师事迹宣传活动、师德演讲比赛、“师德标兵”评选、师德师风评议等主题实践活动,教师师德素养不断提高,师德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8%以上。二是抓教师基本功培训。围绕课堂教学评等定级、建立研训一体机制、规范语言文字使用等工作,扎实组织各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岗位培训,夯实教师教学基本功、学科基本功和特色基本功。三是抓教师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培训、义务教育学科教学网络研修、农村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培训,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类赴外研修培训,并针对薄弱学科对农村小学英语教师进行滚动式培训,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四是抓骨干教师培养。坚持“定期选拔、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管理机制,采取定任务、压担子、结对帮扶等措施,不断加强骨干教师培养,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止目前,共培养省、市、县级骨干教师317人。五是抓学科结构优化。2008年以来,通过公开选拔,为农村中小学补充教师94名,105名协议制工资教师纳入正式教师管理,进一步优化了中小学师资队伍结构。目前,小学、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9.7%、96.8%,比“十五”末分别提高0.1、1.8个百分点。

(五)实施课程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一是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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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不动摇,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优化德育载体,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专题教育和“学会感恩、尊敬师长”道德教育、“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清明节扫墓、“万名师生游沙河、千名学生夏令营”等主题鲜明、寓教于乐的道德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城区学校坚持开展“双报到、两反馈”活动,加强学生假期管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德育工作网络。二是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开齐开足课程,强化教师培训,促进教师教育观念和课堂教学方法的改变,注重学生能力发展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广大教师课改理念逐步深化,课堂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课程改革工作有序深入扎实推进。三是健全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修订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深化和推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树模、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科学使用,形成了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四是扎实开展体育艺术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规范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开足开齐音体美课程,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艺术社团、兴趣小组、艺术节等活动,学校体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扎实开展不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小学学校管理有效加强,办学行为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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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全县各中小学无划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无乱订教辅资料等现象。认真贯彻《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开展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开展县级教育工作自查自评,完成了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第一轮督导评估,对7所农村小学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对所有中学和60%的小学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大检查,促使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校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中小学财务审计制度,校务公开和学校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巩固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一费制”收费标准,确保了教育收费零违规、零投诉。狠抓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防范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与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营造了整洁有序、平安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不断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巩固提高“两基”教育成果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教育投入与“两基”国检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十一五”期间,部分年度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尚未达标。部分乡(镇)还有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行以前拖欠未及时发放的教师工资328.69万元。农村中小学图书、仪器、音、体、美器材配备标准较低,离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托管生”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托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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