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文件初步设计编制大纲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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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文件

川水发〔2011〕3号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地区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快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深度和质量,根据国家财政部、水利部和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有关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规定和我省实际,我厅制定《四川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建设与管理处。

附件:四川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大纲(试行)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四川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编制大纲(试行)

总 则

1 编写依据及目的

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规范设计内容,提高设计质量,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通知》(水规计[2009]497号)和《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819号),以及四川省水利厅、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川水函〔2010〕1102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及有关规程规范,并针对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大

纲(试行)》(以下简称《编制大纲》)。 2适用范围

《编制大纲》适用于纳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以及按国务院要求,经财政部、水利部认定的其他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3治理标准

中小河流治理要符合流域、区域防洪规划,设计应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并结合中小河流防洪保护区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合理选择治理标准。防洪标准一般采用10~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一般采用5~10年一遇。 4 设计原则

(1)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既有效防御洪水、又科学安排洪水出路;统筹处理中小河流治理与城镇发展、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统筹协调中小河流治理河段与河流上下游及左右岸的关系;统筹衔接中小河流治理与山洪灾害防治的关系;统筹兼顾中小河流治理与河道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防洪与排涝、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2)突出重点、量力而行。以保护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沿岸城镇、成片农田和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为目标,优先安排有河流规划和具备前期工作基础的项目,既要考虑中小河流近期治理的需要、又要量力而行,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段开展治理。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中小河流防洪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目标,从当地防洪实际出发,找准需要治理的重点河段、关键环节与薄弱环节,采取经济、适用、有效的措施,优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讲求治理效益。 5 总体要求

(1)初步设计必须以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建设内容应基本与规划项目一致。

(2)初步设计应加强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认真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等工作,重视水文分析、河流冲淤演变、行洪及河势稳定分析。

(3)设计单位应根据现场条件,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设计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设计质量,经多方案、同精度比选后推荐最优治理方案。

(4)各专业要求的附图应汇编成册。地质专业根据实际需要可另行编制单行本。 (5)初步设计报告应附有关规划审批及城镇发展规划的批复文件。

1.综合说明

概述各章内容,并附工程特性表。 2 水文

2.1 流域概况

简述流域自然地理、流域和河流特性,说明工程上下游水利水电工程和水土保持措施等人类活动影响。 2.2气象

2.2.1 简述流域内及邻近地区气象台站分布与观测资料情况。

2.2.2 以最近及邻近工程的气象台站的观测资料说明工程所在流域的气象特性,并列出主要气象要素特征值统计情况。 2.3水文基础资料

2.3.1 简述流域内及邻近流域水文站分布及主要测站的测验情况。

2.3.2 水文资料整编及资料复核情况。 2.4径流

中小河流治理基本上为堤防护岸防洪工程,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河段,才作径流计算。 2.5洪水

2.5.1 简述流域暴雨洪水特性。 2.5.2复核历史洪水。 2.5.3 设计洪水

(1)水文比拟法推求设计洪水。 (2)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3)上下游已建水利工程对工程设计洪水的影响。 (4)设计洪水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2.5.4分期设计洪水

说明分期原则及时段划分,参数选择及计算成果(表)。 2.5.5工程保护区排洪(涝)洪水计算。 2.6 泥沙

工程河段的悬移质、推移质年输沙量及河床质级配情况。 2.7 工程河段控制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说明控制断面测量情况、曲线绘制方法及参数选择。 3 工程地质

3.1 勘察任务

查明新建堤防比选堤线及加固、加高堤防和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并沿堤线分段评价。分析不良地质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处理措施建议。完成相应精度的天然建筑材料勘察。

3.2勘察方法及要求

遵照SLl88—2005《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按照4级、5级堤防的工程地质勘察可参照该规程执行的原则,要求如下。 3.2.1工程地质测绘

堤防与堤岸工程地质测绘沿比选堤(岸)线进行,堤线外侧50~100m,堤线内侧200~500m。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1:500 1:2000。 3.2.2勘探

在充分搜集已有勘测资料的基础上,采取钻探、坑探、原位测试和取样试验相结合的手段。 (1)堤防轴线的钻孔间距200~300m,地质条件复杂段应加密钻孔。横剖面一般布置在轴线钻孔位置,地质条件复杂段应适当加密。每一条横剖面上不少于2个钻孔,孔距20~100m,临水面防冲基础部位应有钻孔控制。土质堤基结构复杂部位,横剖面的轴线内侧需布置钻孔或坑探。钻孔深度宜为堤高的1.5~2倍,基岩浅埋段应揭穿强风化层,当堤线穿越滑坡体时,勘探钻孔应穿过滑动面。位于涵闸部位的钻孔深度为闸底板宽度的1~1.5倍。 (2)取样

①土质堤基应分层取样,每一层累计有效试验组数不少于6组,试验项目按《规程》表5·4·4执行。

②工区内需对地表、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评价环境水对砼腐蚀性。 (3)原位测试

砂类土、细粒土宜采用标贯试验或轻型动力触探试验。砂卵砾石、碎石土等宜采用重型动力触探试验。当根据标准贯人试验判别砂土液化可能性时,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的有关规定。

(4)已成堤堤身勘察宜结合堤基勘察进行,在地面调查、资料搜集的基础上,布置必要的勘探、物探工作。

(5)对软土、膨胀土等特殊土的勘察应按有关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6)天然建筑材料勘察

对自行组织开采的天然建筑材料勘察,应按平行断面法计算储量,布置相应的纵、横剖面测绘、试坑及必要的钻孔。每个料场的坑、孔数量一般不少于3~6个,试验组数不少于3~6组,试验项目按《规程》对土料、人工骨料、砂砾料、石料等的相应精度调查要求执行。对外购的天然建筑材料应调查供货能力、运距及相应质量指标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3.3勘察成果

3.3.1勘察报告

正文包括前言、地质概况、已成堤堤身状况、堤线比较、堤基工程地质条件、穿堤涵闸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岩、土有关物理力学性质建议参数、天然建筑材料及结论建议。对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地震、水文地质条件、物理地质现象等的叙述宜简明扼要、减少篇幅。重点是新建堤防的堤基、涵闸地基工程地质条件与评价;整治加固堤的病因分析;天然建筑材料储量、质量评价。堤基、堤岸工程地质条件分类按《规程》附录E执行。 4工程任务和规模 4.1工程建设依据 4.1.1 工程概况

简要介绍工程所在河流,所属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社、组)行政区划,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基础资料。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加固)防洪堤(护岸)长度,河道疏浚长度等。 4.1.2 项目背景简要介绍项目由来,规划项目的主要内容等。 4.2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4.2.1社会经济概况

简要说明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的人口,幅员面积、耕地面积、最新GDP指标,详细介绍工程保护区(按设计洪水水面线确定)的人口、耕地面积、房屋面积、主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重要设施、固定资产总值、GDP、耕地主要作物种类、农村人均年净收入,论述保护区城镇发展规划情况,并估算设计水平年的保护区及主要影响区的人口和GDP等指标。 4.2.2 洪水灾害通过实地调查和收集资料,说明工程所在河流(河段)典型年洪水灾害,包括淹没及毁坏耕地、房屋数量等,估计洪灾损失值(以现价计)。

4.2.3 现有防洪工程状况工程河段现有堤防及护岸工程情况及存在问题;保护区现有防洪能力或能达到的防洪标准。

4.2.4 工程建设必要性根据以上三个方面内容,综述治理防洪工程的必要性。 4.3工程任务及治理标准

4.3.1 工程任务防洪及改善水生态环境等。 4.3.2设计水平年采用2020年。 4.3.3 防洪、排涝标准 4.4工程规模

综合研究确定各项治理措施建设规模,若与实施规划内容不一致,应进行充分论证。工程规模应说明河段左、右岸防洪堤起止点位置(坐标、小地名)、桩号、堤长及堤的性质(防洪堤或护岸堤)、堤顶超高及堤顶宽度等。 4.5堤线布置及堤距选择

4.5.1 详细说明工程河段河流特性、平面形态、河宽、纵比降、河床组成,已有涉河建筑物(桥、闸、石河堰等)的各项特征数据及平、剖面图。 4.5.2堤线布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