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仿古建筑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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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册说明

A.砖作工程

B.石作工程

C.琉璃作工程

D.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E.木作工程

F.屋面工程

G.地面工程

H.抹灰工程

J.油漆彩画工程

K.措施项目

册 说 明

一、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仿古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璃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油漆彩画工程、措施项目等内容。

二、本定额是在原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基础上,根据四川古建筑风格特点和传统做法进行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其他建筑物的仿古部分,也适用于庭院景观的仿古项目。

四、本定额只编制有仿古做法项目,若遇现代做法或未编制的工程项目按照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其他专业册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章节设置以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准,鉴于仿古建筑具有专业性、地域性、做法和称谓的特殊性,凡四川没有的做法、艺术性很强及非传统的花样立异新颖且偶尔使用的仿古工程项目本定额未编制。另外,国家规范根据传统的部位和名词叫法列项,做法可能一样的仿古工程项目,未重复编制。

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有台明的按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构架柱的,按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按其构架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

2.一般阶沿如果达到古建筑的台明(高度大于或等于500mm)者,按台明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只是一般的无柱走廊和檐廊的,按走廊和檐廊的规定“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走廊和檐廊的规定如下:挑出墙外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为挑廊,挑廊下底层或架空通廊下底层有阶沿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者称为走廊,单层建筑屋檐下有阶沿作为主要通道的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的廊称为檐廊。

3.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4.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不是实心的砖塔、石塔、木塔及混凝土仿古塔的建筑面积按碉楼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两层或多层建筑物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到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8.坡地建筑物、临水建筑或跨越水平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及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碉(楼)台的无围护平台。

4.构筑物: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A 砖作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定额部分项目是以标准砖(240mm×115mm×53mm)编制的,使用特殊规格时,其人工、材料按实计算或编制临时定额。

(二)定额所采用的砂浆标号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附录》换算,但定额人工和砂浆消耗量不变。

二、贴墙面、贴勒脚

(一)贴墙面、贴勒脚面层的材料规格不同时,定额用量不得调整。

(二)贴墙面、贴勒脚项目内均只包括结合层砂浆,本章定额考虑的结合层厚度如下: 1.贴墙面项目结合层厚度为8mm,如与设计不同时,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墙柱面工程找平层相应项目调整。

2.贴勒脚项目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与设计不同时,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楼地面工程找平层相应项目调整。

三、其他

(一)本定额未列的砌筑工程项目,一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二)三飞砖砖檐按双层菱角檐、抽屉檐定额项目计算。

(三)台基、月台设计室外标高以下按基础计算,设计室外标高以上按砖外墙计算。 (四)地垄墙、台基内的拦土墙按墙基定额计算,地楞砖墩按零星砌体定额计算。 (五)台明由设计室外地坪算至阶条石的下皮,无阶条石的算至台明上皮。 (六)砖墙、空斗墙、空花墙、影壁、看面墙、廊心墙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七)城砖墙、清水墙、细砖砖檐、细砖墙帽、滚水、漏窗、槛墙、槛栏杆、砖细构件、砖细斗拱、博风、挂落、砖细博风板头等属北方和江南做法,此次不进行编制。

(八)贴陡板、贴角景墙面项目按照贴勒脚项目执行。

(九)贴墙面、贴勒脚项目中皆为仿古做法,若为现代做法的贴砖,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十)其他砖贴面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墙面若有勒边,按贴勒脚项目执行。

(十一)月洞、地穴砌套、门窗砌套、镶砖边、须弥座、墀头、垛头、腮帮、梢子、盘头等按零星仿古砌砖项目执行。

(十二)砖浮雕及碑镌字按相应砌砖项目执行,适用于先行加工砖砌筑,但砖做浮雕及碑镌字的加工费不包括在定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