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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考评单位 科室 姓名 项 次 1.0.0 1.1.0 项 目 基本内容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单位工作,按规定完成职称晋级前的下基层医疗援助任务。 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不论患者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所有患者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诊疗秘密。 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并取得患者同意。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爱心、耐心、细心。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佩戴胸牌上岗。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上班时间无吸烟、嚼槟榔等有碍公共礼仪的行为。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1.4.1 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1.4.2 财物,对患者及其家属执意给予的“红包”、礼品等,按规定拒收、退回或转交为患者医药费。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1.4.4 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 1 -

考核情况 分值 记分 100 10 1.1.1 5 1.1.2 1.2.0 1.2.1 1.2.2 5 10 3 3 1.2.3 1.3.0 1.3.1 4 15 5 1.3.2 5 1.3.3 1.4.0 5 30 6 6 1.4.3 6 6

1.4.5 1.5.0 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行医。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处方管理规定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6 15 1.5.1 5 1.5.2 1.5.3 1.6.0 1.6.1 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按规定向住院病人提供规范的医药费用清单。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活动,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同事工作中的差错及时提醒,避免医疗安全或责任事故的发生。 年内收到患者及家属或单位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经核实确有优异表现的,每次加0.5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 被国家、省、市(州)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列为先进典型下文表彰的,每人次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属集体的,有关人员每次各加2分、1分、0.5分、0.1分。先进事迹在国家、省、市(州)和县级新闻媒体实名宣传报道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0.1分,属集体的,有关人员每次各加2分、1分、0.5分、0.1分。以上同一事例重复报道的不重复加分。 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经查属实的,每次加1~3分。 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每次加1~2分。 - 2 -

5 5 10 5 1.6.2 1.7.0 1.7.1 5 10 5 1.7.2 基本内容 5 2.0.0 2.1.0 部 分 合计得分 加分内容 2.2.0 2.3.0 2.4.0

加分内容 部分合计

得 分 3.0.0 扣分内容 受到患者及其家属因行风问题实名投诉经调查属实,被投诉到本单位的每例扣0.1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0.5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例扣1分 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3.2.0 的,或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每次扣5分。 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每次扣5~10分。 违反规定,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3.4.0 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及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每项次扣5分。 单位考评领导机构认定的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的行为。 3.1.0 3.3.0 3.5.0 3.6.0 扣分内容 部分合计 减分(-分)

考核总得分 湖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

姓 名 职 称 自 我 评 价 考评项目 一、基本分 二、加 分 三、扣 分 合 计 综合评分 自我评价得分 科室评价得分 医院评价得分 工 号 科 室 注:扣分用负分表示;综合评分栏填写考评最后确定的医德考评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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