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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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学习书目、学习时间、阅读数量提出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和个人情况,制定自学计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努力做到日学一小时,周听一堂课,月读一本书。自学要有读书笔记,每年撰写1至2篇理论文章。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优势,组织党员开展网上学习,拓宽自学途径。 五、制度保障

1.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党委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具体考评办法,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学习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察党员对理论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检查党组织书记是否真正发挥带头、组织、指导和督促作用;考察学习计划落实情况,检查个人学习是否有计划、有安排,规定的学习任务是否完成,质量和效果如何;考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情况。要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党员理论学习档案,记录党员理论学习考核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和党员“先优”评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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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述学评学考学机制。结合学习建设活动,认真开展述学评学和考学。党员领导干部在每年工作总结和述职时,要向组织和单位全体干部汇报个人学习情况,主要包括思想认识、学习心得和学习成效;在述学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座谈会和填写无记名测评票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汇总情况作为评学结果。各级党组织每年要采取理论测试、专题竞赛、体会交流、成果评选、工作总结等形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1次全面考核,区分档次,对表现突出的同志给予一定奖励。

3.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单位评先、干部升降、工作考核挂起钩来,以树立正确的学习导向,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积极关注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困难,通过加大经费支持、人才支持、政策支持等措施,切实为基层解决问题,保护和激发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财政等有关部门要保障学习培训经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培训阵地、文化设施、学习场所的硬件、软件建设,为党员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各级党组织安排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经费应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努力推进基层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4.建立舆论引导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重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基层党组织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大众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增设专题等形式,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宣传,也可以开展知识竞赛、知识问答、热点访谈、推广典型经验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党员学习活动进行生动活泼的宣传,扩大和深化理论学习效果。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通过编印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共产党员事迹材料、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等措施,树立和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先进集体和学习型党员先进个人典型,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组织领导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各级党组织要从党和国家以及全省现代化建设全局和长远的高度重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1.建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领导机构。省委将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纪检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委党校、省委讲师团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省委将建立党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建设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解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委做法,建立和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宣传、纪检、财政、党校、讲师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宣传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所在单位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全程负责。

2.制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规划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根据省市县等不同层次以及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党组织的不同类型,制定适应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划和具体方案。特别要抓好特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特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来促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镇、学习型单位和学习型班组的建设,形成我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特色。

3.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阵地和载体建设。遵循学习途径多元化、学习资源全球化、学习行为个性化、学习环境虚拟化的趋势,建设好学习型党组织阵地并发挥其应有作用。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

挥高等学校、社科研究机构以及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和理论宣讲队伍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理论学习网站。要加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出版物等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4.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督导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经常了解下属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督导检查。上级党组织的组织、宣传部门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活动负有指导和督促的具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应在每年1月底前向上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全省各市(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督导检查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负责。中省直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督导检查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省属各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督导检查由省委高校工委负责。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含党的关系隶属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督导检查由省国资委负责。督导检查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