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表报告表》注意事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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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国(境)外”主要有3种情况,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子女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也属于“移居国(境)外”情形。既包括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包括配偶、子女中有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备注”栏填写移居国(境)外的变化情况,如“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被列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等。

6-2配偶、子女虽未移居,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一年以上的情况

3个关键词,一是“工作、生活”,包括留学。二是“连续”,如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期间,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入境)的,仍视为连续在国(境)外生活。三是“一年以上”,是指至填报日一年以上,如果2017年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过一年以上,但现在已经回国(入境)了,不再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了,不用填写。

第七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1.“从业情况”,应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国内或国(境)外就业的单位以及担任具体职务的情况。

2.未从业人员应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 3.退休人员应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原任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一并填写。

4.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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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军官证等其他证件的,证件情况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证件号码必须准确填写。

5.“是否担任高级职务”,担任私营企业高级职务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需在“是否担任高级职务”栏“是”后的“□”内划“√”。关于“高级职务”,对上市公司,以公司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上市企业,以其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定代表人、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正副经理(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

第八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提起公诉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等。

2.填写时应注明被追究的时间、原因、处理阶段、处理结果等。

以上8项家事属于要及时报告的事项,也就是说,在每年集中填报后,如发生变化时,应当在事后30日内报告变化情况。必须是书面报告,报告的形式可以写具体情况报告,也可以填写报告表。及时报告的事项,需要阅签的,也要按规定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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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及时报告后,也要在年度报告时报告。

第九项,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1.填报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一整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是扣除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的实际所得。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

第10项,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也是上一年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第11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房产是出问题比较多的事项之一。

1.要填写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所有房产,有两个关键词,“名下”、“所有”,也就是既包括是所有权人的房产,也包括是共有权人的房产。是共有产权的,应填写所有的产权人姓名,同时在“产权人”栏中注明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其中按份共有的应注明所占份额。

2.首次填报,既要填写现状,还要填写上一年出售、赠予他人等方式处置房产等情况。既包括上一年通过购买、继承、接受赠予等方式获取房产的情况,也包括上一年通过出售、赠予他人等方式处置房产等情况。

3.房产性质主要包括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以及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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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也需要填报。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库、车位、储藏间不需填报。车库和住宅不能合并填报。

“商品房”是指广义上的商品房,既包括开发商出售的房屋,也包括从房地产市场购买的二手房。“福利房”主要是指房改房,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单位的集资建房不属于福利房。“经济适用房”是指销售价格由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类似的还有安居住房,应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标注为准。“限价房”是指政府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自建房”分农村自建房和城镇自建房,是指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或个人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4.在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房产情况,填写在“国(境)外的投资情况”事项中。

5.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要填写的是建筑面积,而不是使用面积。

第12-1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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