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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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通报

关于2008—2009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及 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现将我院2008—2009学年度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定要求:

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及比例必须依据《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评优参评对象:

我院在校的2006级、2007级、200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三、评优参评条件及评选程序:

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评优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推荐参评名额控制在各系(院)学生注册实际总人数的6% 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参评名额控制在各系(院)学生注册实际总人数的4%以内,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参评名额各控制在各

2009年第20期

系(院)学生注册实际总人数的2‰以内,特等奖学金推荐参评名额控制在各系(院)学生注册实际总人数的2‰以内,先进班集体推荐参评名额控制在各系(院)班级数的10%以内,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五、申报要求:

1、各种评先评优表格均用A4纸套打上报,特等奖学金和标兵参评者要求附参评综合材料。

2、先进班集体申报均要求附参评综合材料。

3、各系(院)均须报送《评先评优推荐参评人员汇总表》、《2008— 200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人员汇总表》打印件和电子稿。

六、申报时间:

各系(院)务必在2009年11月20日前将奖学金评定材料、评优推荐参评人员表格、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26日

附件1:

2008—2009学年度评先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特等 系(院) 三好 优干 三好标兵 优干标兵 先进班集体 奖学金 经 法 系 52 人 文 系 12 中 文 系 33 新 闻 系 29 数 学 系 31 音 乐 系 40 计算机系 30 体 育 系 25 教 科 系 13 美 术 系 58 外 语 系物 电 系67 29 34 7 22 20 21 27 20 16 8 38 44 19 26 22 9 333 2 0 1 1 1 1 1 1 0 2 2 1 1 1 0 15 2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1 18 2 1 1 1 1 2 1 2 1 4 3 1 2 1 1 24 2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1 18 化 学 系 40 资 旅 系 34 生 物 系 13 合 计 506

附件2: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姓 名 系(院) 性别 班级 年龄 所学专业 优 秀 事 迹 班 委 会 意 见 系 (院)意 见 学 院 意 见

政治 面貌 学号 在校任职 签名: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