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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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党参、柴胡、远志等十大类道地中药材为重点,稳步扩大种植面积。大力发展中药材加工产业,促进传统中成药制作、中药饮片饮剂、保健食品加工、功能成分提取等加工产品,把中药材产业打造成为农民增收的亮点产业。到2020年全市中药村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总产量达到1.4万吨,产值达到1.5亿元。 6、农牧交错带融合推进工程。以发展草食畜牧业为重点,扎实推进以饲草料基地建设、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畜禽良种、龙头企业培育、物流体系建设、畜产品安全保障、生态建设等七大内容为主的草牧一体化推进工程。到2020年,全市牛饲养量达到70万头、羊饲养量达到1000万只、猪饲养量达到200万头、鸡饲养量达到1500万只、奶牛饲养量达到6万头。肉类总产达到20万吨,奶类总产达到15万吨,禽蛋产量达到7.5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80亿元。全市退耕种草180万亩,耕地种草300万亩,改良草地80万亩。适度规模养殖户达到3.5万户,舍饲养殖占到饲养量的75%以上。建设完善九大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县、乡、村三级畜牧兽医服务网络。 第四章 创新驱动 转型升级

创新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优化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培育更健康、更持续的增长动力。 一、增强科技驱动能力

围绕科技、装备、信息化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化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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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改革,加强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创新,进一步健全技术推广体系,促进农业生产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完善农业科技评价机制,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集成应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农技推广绩效考评,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探索公益性机构和农技人员参与经营性服务的新机制、新措施。支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农技服务,促进公益性机构和经营性组织协同发展。组织开展科研院校参与重大农技推广工作试点,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扩大农机装备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突破大宗粮食作物播种收相对薄弱环节的制约,加速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进丘陵山地经济型与植保、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各领域机械化。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安全执法装备能力建设,推进农机质量和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和维修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推进农业与信息化融合。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强物联网、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升农民手机应用技能。新建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聚集园区、创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县、做强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行平台。培育农产品电商营销示范企业及合作社、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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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人才。基本实现全市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规模经营合作社、“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等电商应用基本全覆盖。鼓励建设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竞价拍卖和产品配送等。

推进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应对各种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快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农民收入减损等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农业防灾减灾长效机制,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农村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强化救灾物资和技术储备,根据不同地区灾害发生特点和救灾需要,及时提供资金、设施保障,推广相应的生产技术和防灾减灾措施,切实减轻灾害的不利影响。

二、创新农业经营方式

构建符合市情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规模、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主体多元化转变,提升农业效益和竞争力。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探索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农业经营新方式。培育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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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发展集体土地股份制、土地流转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土地银行等农民合作社的新型模式。鼓励合作社通过合作和联合组建跨区域、跨产业的联合社,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村集体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户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连片耕种,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支持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政策体系,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信息直报制度。推进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主导农业生产的新格局。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资本经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整合资源要素,盘活存量资产,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企业和产品品牌。积极争取省市县各级资金项目,开发和利用各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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