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夺标竞赛活动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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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沈水务发 [ 49 ] 号

关于在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系统 开展“创优夺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各处:

为持续推进“创优强管理,夺标增效益”活动的深入开展,逐步构建集团标杆管理体系,实现活动的常态化,指标的动态化,管理的精细化,根据前期集团各单位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以及集团“创优”活动的阶段性目标,2011年集团将在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系统广泛开展“岗位夺标”和“团队夺标”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与内容 (一)竞赛范围与方式

“岗位夺标”和“团队夺标”竞赛主要是在集团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系统内开展。按照集团现有管理层次,竞赛主要采取分级实施,分档奖励的方式进行,由集团统一设计竞赛方案,各公司可按照方案的基本原则自行组织本系统内的竞赛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1、供水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供水系统生产与管理的竞赛活动。

2、运营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售水系统经营服务与管理的竞赛活动。

3、自来水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水相关辅助系统服务与管理的竞赛活动。

4、排水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排水系统生产与管理的竞赛活动。

5、科技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科技系统技术与管理的竞赛活动。 6、浑南水务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内生产经营服务与管理的竞赛活动。

7、沈阳水务终身教育学院、沈阳水务稽查大队、沈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世创自来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与管理的竞赛活动。

对于通过竞赛选拔出来的岗位标兵和团队标兵按照集团、二级单位和三级单位予以分档奖励。年底对于超越标杆记录或保持标杆记录者,集团按照奖励规定予以分档奖励。

(二)竞赛内容与目标

按照集团“创优”活动的总体精神实质,竞赛活动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并按照集团阶段重点工作实施动态调整与改进,以实现管理水平的升级。因此,此次竞赛活动主要围绕集团“水务创一流”开展,以比团队整体精细化管理水平,比岗位业绩,比工作规范为重点进行全系统竞赛评比,通过竞赛活动鼓励员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激励团队精细管理创一流,到年底,各单位要力

争实现超过20%岗位标杆刷新纪录,团队整体管理行为规范。

二、竞赛规程与竞赛标准 (一)竞赛岗位和团队设定

根据集团现有管理体系与环节,考虑横向关联度和可比度等因素,竞赛岗位按照经营管理类、工程技术类和作业现场类进行分类,竞赛团队按照厂、站、所进行分类。此次竞赛列入集团竞赛的岗位及团队设定如下:

1、经营管理类:指在集团三层级机关从事管理工作的岗位。包括:(1)财务管理岗位(2)人力资源管理岗位(3)计划统计管理岗位(4)文秘岗位(5)安全管理岗位(6)设备管理岗位(7)档案管理岗位

2、工程技术类:指在集团从事与工程技术管理相关的岗位。包括:(1)技术管理相关岗位(2)工程设计相关岗位(3)工程管理相关岗位

3、作业现场类:指在生产作业现场利用机器设备等工具工作的岗位。包括:(1)生产运行管理相关岗位(2)营业查收管理相关岗位(3)供、排水管网维修维护管理相关岗位(4)加压泵站管理相关岗位(5)用户服务相关岗位(6)机动车驾驶相关岗位(7)电器设备检修相关岗位(8)物资材料供应与保管相关岗位

4、厂、站、所:指集团三级单位及其下属的管理团队,包括:水厂、营业处、经销公司、收费站、变电所、泵站等。

未列入此次竞赛范围的岗位和团队可进入二、三级单位自行组织的竞赛活动或根据需要成绩确实突出的做日后增补与完善。

(二)竞赛规程与竞赛标准

各单位要依据集团所设定的竞赛岗位和团队组织本单位的竞赛活动,并可依据所辖业务范围和条件选择参与集团相关的竞赛评比。为确保此次竞赛活动参赛与评比的公平公正,集团统一确定基本竞赛规则与评价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1、岗位和团队参赛条件

(1)凡同一类岗位从业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参加集团岗位竞赛评比,50人以下的可参加二、三级单位岗位竞赛评比。各单位可在同一类岗位参赛选手中选拔前三名,作为参赛选手参加集团的竞赛评比。

(2)凡20人以上的团队可参加集团团队竞赛评比,20人以下的团队可参加二、三级单位岗位竞赛评比。各单位可在同一类参赛团队中选拔前二名,作为参赛团队参加集团的竞赛评比。

2、参赛岗位及团队基本评价标准

岗位和团队竞赛总的评价标准应遵循集团《关于在经营管理中全面开展“创优强管理夺标增效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水务发〔2010〕62号)的基本原则,集团相应提出参赛岗位和团队基本竞赛标准,详见附表。

3、竞赛规程

各单位根据集团设定的基本评价标准,对照并选拔本单位岗位先进指标创造者和优秀团队,在自评的基础上,填报“岗位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