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联调业务测试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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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联调

业务测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支票

【发文字号】银支付[2006]199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6.10.31 【实施日期】2006.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联调业务测试的通知

(银支付[2006]19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天津、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石家庄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收付中心):

根据《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试点工程实施计划》(银办发[2006]131号),为确保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河北、深圳[以下简称六省(市)]顺利推广运行,总行决定2006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进行六省(市)联调业务测试。现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联调业务测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将 1 / 9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调测试时间

为测试计费和年终业务的处理,系统运行时间设置为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月2日,其中2006年12月29日至30日为节假日。 日期对照表

二、联调测试参与者

联调测试的参与者包括六省(市)辖内各地、市、县票据交换所以及办理支票结算业务的各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各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应安排5-10家辖属机构参加联调业务测试。另安排2-3家未加入支付系统但加入支票影像系统的参与者参加联调业务测试。 三、联调测试业务范围

联调测试涵盖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各项功能及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业务回执相关功能。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范围包括支票影像业务和通用影像业务的发送和接收、查询查复、止付申请及应答、计费功能、登记簿销记、查询统计、同城违规信息上传等功能。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范围包括支票影像回执的发送和接收、回执归并等功能。 四、联调测试环境

联调测试环境分为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环境和小额支付系统模拟环境。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环境建立总中心,远程连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石家庄、深圳分中心。

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石家庄、深圳分中心远程连接其辖内各票据交换所。 为充分测试影像交换系统各项功能,在总中心下建立模拟济南、西安分中心。模拟济南 2 / 9

分中心下建立模拟济南、青岛票据交换所,采用共享前置机方式接入济南分中心;模拟

西安分中心下建立模拟西安票据交换所、模拟西安工行,西安票据交换所采用单一前置机方式接入西安分中心,模拟西安工行采用及间联模式连接西安分中心。

小额支付系统模拟环境建立模拟NPC,连接模拟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石家庄、深圳CCPC。

模拟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石家庄、深圳CCPC远程连接其辖内参与联调测试的支付系统参与者。

清算总中心负责在11月10日前搭建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环境总中心和小额支付系统模拟环境NPC、CCPC;11月14日前完成六省(市)分中心及支付系统参与者的远程接入。

科技司负责在11月12日前完成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应用软件和外挂软件的下发。 六省(市)支付结算处负责协调科技处、清算中心,于11月10日前组织各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搭建小额支付系统测试环境并远程接入模拟CCPC;于11月13日前完成分中心的搭建并组织辖内票据交换所或商业银行虚拟票交所接入分中心;于11月13日完成外挂软件的分发与安装。

请六省(市)分支行支付结算处于11月13日前,将辖内各系统环境准备情况书面报告支付结算司(OA至陈雪邮箱)。

技术方面具体事宜请与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联系。设备联系人:张欣 010-68401764 13601058563。网络调试联系人:王湘文 010-68401928 13901373622;系统集成联系人:葛洪慧 010-68401775、1776,13691294726;应用软件及前置机配置联系人:李宁玉 010-68401775、1776,13439525330,周昭涛 010-68401775、1776,13661226457。 五、联调测试的工作时序

影像系统在联调测试期间按下表时序要求运行,总中心可根据需要统一调整。 3 / 9

系统运行时序图

六、联调测试的软件版本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支付系统各节点均使用第二轮业务测试修改后的软件版本。 七、联调测试的基础数据

(一)行名行号数据。六省(市)支付结算处负责组织参加联调测试的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名行号数据申报工作,并于11月3日前将联调测试行名行号数据以EXCEL文件格式报送至支付结算司(OA至周鹏博信箱)。支付系统行名行号数据同支付系统生产环境行名行号全库数据。

清算总中心负责制作本次联调测试的基础数据,于11月10日前完成影像交换系统及支付系统行名行号等基础数据安装工作并导出下发至六省(市)支付结算处。

六省(市)支付结算处负责协调清算中心完成本分中心的影像交换系统行名行号等基础数据安装工作,于11月12日前导出基础数据并下发至辖内票据交换所;于11月12日前将支付系统行名行号等基础数据下发至辖内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 (二)数字证书。

清算总中心负责制作统一的联调业务测试数字证书,于11月10日前下发至六省(市)清算中心。六省(市)清算中心负责于11月12日将证书下发至辖内各票据交换所并分发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清算账户余额。

联调测试的各直接参与商业银行清算账户余额为1亿元。

各直接参与者设定小额支付系统的净借记限额(圈存资金)5000万元。 清算总中心于11月12日前负责将清算账户余额在模拟SAPS中进行设置。 其它基础数据见《方案》。 4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