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通用工艺文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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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50mm。

2.7.4在焊接根部焊道前,应对定位焊缝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时必须清除重焊。

2.8焊工应在坡口内引弧,严禁在坡口之外的母材表面引弧和试验电流,并应防止电弧擦伤母材。

2.9施焊过程中应保证起弧和收弧处的质量,收弧时应将弧坑填满。多层焊的层间接头应错开。

2.10除工艺或检验要求需分次焊接外,每条焊缝宜一次完成。当因故中断焊接时,应在再焊接前检查焊层表面,确认无裂纹后,方可以按原工艺要求继续施焊。

2.11要求进行焊前预热的焊件,应先预热到规定的温度,局部预热时,预热范围为焊缝两侧各不小于焊接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当焊接环境温度小于0℃以上时,所有钢材的焊缝应在始焊处100mm范围内预热到15℃以上,且焊件在整个焊接过程中应不低于预热温度。

2.12焊接前,焊工须检查焊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安全可靠;仪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并灵敏准确。若检查不合格,不得进行施焊。

2.13焊接完毕后,必须及时将焊缝表面的熔渣及周围的飞溅物清理干净。自检合格后,焊工应在规定的位置打上低应力的焊工代号钢印,并填写《施焊记录》

2.14经无损探伤检测确认有焊接缺陷的焊缝,返修前应进行质量分析,编制焊缝返修工艺后方可进行返修,并进行自检,填写《焊缝返修记录》。

2.15当同一部位焊缝的返修次数超过两次时,需经焊接责任工程师编写返修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批后进行返修。

2.16产品焊接作业指导书要求后热的焊件应在焊后立即按规定温度保温时间进行后热,并记录。

2.17产品焊接作业指导书要求焊后热处理的焊件,应按热处理作业规程执行,并由热处理人员填写《焊后热处理报告》。 3.焊后热处理工艺 3.1焊前预热

3.1.1 管道施焊前,根据焊件的材质及其厚度、刚度、化学成分、环境温度、施焊方法、焊条型号、设计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进行预热及预热要求。通常管道焊前预热温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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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常用管道焊前预热温度

钢号 20 ZG25 15MnV 16Mn 12CrMo 15CrMo ZG20CrMoV 12CrMoV ZG20CrMo ZG15CrMoV 12Cr2MoWVB 12Cr2MoVSiTiB 1Cr5Mo 注:若焊接温度低于0℃时,预热温度取上限;且低于表中规定的厚度也应进行50~80℃的预热。

3.1.2 预热的方法采用电加热法,无条件时,也可采用火焰加热法。

3.1.3 预热应在坡口两侧均匀进行,预热范围以对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不小于三倍的壁厚,且不小于50mm,对15CrMo等合金钢成分较高的管道其预热范围不小于100mm。加热区以外的100mm范围内应予以保温。

3.1.4 预热温度可用热电偶、触点式温度计检测,测点应均匀分布。 3.2焊后热处理

3.2.1管道焊后热处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若设计无具体规定时,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3.2.2热处理时,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设置保温设施、保温材料和保温方法,必要时应制作防风棚。

3.2.3热处理时,应作好防火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防止烫伤。

3.2.4热处理的加热范围以焊缝中心为基准,两则各不小于焊缝宽度的三倍,且不小于25mm,加热区以外的100mm范围应保温。

3.2.5加热应均匀。恒温时,测量加热范围内任意两点温差应不低于50℃。

3.2.6温度控制应准确,热处理过程中恒温温度偏差不应超过±25℃,且不超过热处理的温度范围。

3.2.7测温采用热电偶,并用自动记录仪记录热处理曲线。热电偶、自动记录仪必须按控制程序,校验鉴定合格。

≥6 壁厚mm ≥26 ≥15 ≥10 温度℃ 100~200 150~200 150~200 200~300 250~350 38

3.2.8异种金属焊接接头的热处理温度应由合金含量较高的材质决定,且不得高于合金成份较低一侧钢材的下临界点。

3.2.9焊接有淬火倾向的铬钼耐热钢时,焊后应立即热处理,否则焊后应将焊缝立即均匀加热至200~300℃,且与回火最小保温时间相同,然后保温缓冷。

3.2.10焊接接头的热处理质量,用布氏或洛氏硬度测定法,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在焊接接头外表面的母材、热影响区、焊缝三处检查硬度; (2)每一处各检查两个点,取其硬度平均值。

(3)检查数量由设计决定,应不少于热处理焊口总数的10%。

(4)测得的硬度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碳素钢不宜大于母材硬度的120%;合金钢不宜大于母材硬度的125%。

(5)热处理不合格时,应重新热处理和检查硬度。 3.3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定

3.3.1 焊材到货、入厂应按标准进行审查、验收或复验。验收或复验合格的焊材方可登记入一级库。

3.3.2焊材供应部门应根据焊接工艺部门所提出的焊材型号(或牌号)、规格、数量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和焊接责任工程师批准。 3.3.3焊材的保管

(1) 焊材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库房(一级库),库房内不允许放置腐蚀性介质和有害气体,并应保持整洁。

(2)焊条、焊丝、焊剂应摆放在架子上,架子离地面高度不小于300mm,离墙壁距离不小于300mm。有条件时可以在货架下放置干燥剂。

(3)焊材堆放时应按种类、检号(或牌号、批号)、入库时间、规格分类堆放,并应有明确标志,避免混放、发错。

(4)焊材储存库房内应设置温度计、湿度计,保持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不大于60%。室内必须安装除湿设备或放置去施剂,严防焊条受潮。对室内温度、湿度应每天定时检查并认真记录。

(5)对于特种焊材,应将他们堆放在专用库房或指定区域内,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材未经处理不准入库。

(6)仓库保管员应熟悉焊材的基本知识和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存焊材有无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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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损、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7.2.7库房内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帐目,做到帐、物、卡相符,要定期进行核查。

(7)对于已受潮、药皮变色和焊芯有锈迹的焊条,可降级用于一般结构,或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然后决定其使用范围。若各项性能指标都满足要求时,方可入库,否则不准入库。对于变质、药皮有严重脱落的焊条,应予报废处理。

3.3.4焊材的烘干、发放和回收:焊材的烘干、发放和回收应由焊材二级库完成。

(1)焊材的烘干

a.焊条、焊剂、药芯焊丝施焊前应按工艺要求进行烘干处理。酸性焊条烘干温度为150℃,恒温1—2h;碱性焊条烘干温度为350—400℃,恒温1—2h。低氢焊条经高温烘干后放置于100℃的低温保温箱中保存,随用随取。

b.焊条、焊剂烘干时应铺放平整,控制堆高在60mm以下保证受热的均匀性并利于潮气排除。使用分层加热远红外线烘干炉时应控制每层焊条的堆高不超过30mm。

c.烘干时应随炉放入标示该种焊材名称、牌号、规格、批号的金属标牌,以免造成混号,同时应作好记录,并记录烘干温度、时间等工艺参数。

d. 烘干焊条过程中,应防止骤冷、骤热,以免造成药皮开裂。 (2)焊材的发放和回收

a.焊材发放应根据领料单并作好记录,同时应由检查员确认。

b.焊工领取焊材应持领料单,领料单应标明工程号、焊材牌号、规格、数量及审批,并应有专责人员签字或盖章,防止错发、多发。

c.焊工领取焊条应持保温筒,无保温筒不得发放。低氢型焊条每次的发放数量不应超过 4h使用量。

d.当天没有用完的焊条、焊条头应进行回收,并在回收单上登记。回收的焊材必须经过重新烘干方可使用。

低氢焊条重复烘干的次数不应超过2次;酸性焊条重复烘干的次数不应超过3次。 e.发放焊条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焊条存放期太长。

f.存放期超过一年的焊条,发放前应重新做各种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后可发放,否则不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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