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联调与试运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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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联调与试运行 城市轨道交通联调与试运行 目录

一、系统联调联试综述 二、系统联调联试准备 三、系统联调联试的主要内容 四、系统联调联试的实施

一、系统联调联试综述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联调联试是集车辆、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监控系统(BAS)、火灾报警系统(FAS)、……、门禁系统等系统之间的接口综合联调、行车及其运营演练、测试系统的综合性能指标和可靠性指标。

联调联试是建设阶段机电设备调试工作的最后一个检验环节。须由建设单位、运营商、咨询商和设备供应商等各相关方的共同参与。 系统联调联试的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0013—2—13)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30012)等 机电设施设备建设周期主要阶段:

通过联调联试使整体系统性能、功能达到设计要求、满足新建线路试运营的条件,为项目验收和安全运营提供数据支持。

城市轨道交通联调联试的目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实现城市轨道交通整体系统的最佳匹配

验证各子系统的可靠性,判断其是否达到设计功能 检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体系的完备性

检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维护、抢修体制(包括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是否切实可行、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需要

检验系统的运输能力、服务品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验证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验证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完善运营需求 联调联试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测试工作,时间跨度长、调试作业点多、现场条件复杂、涉及单位和人员众多。为了确保联调联试能够达到验证城市轨道交通整体系统功能和性能的目的,确保联调联试期间各相关工作的顺利衔接,城市轨道交通联调联试前应具备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

1.组织、管理体系的保障:

明确责任单位、建立组织构架;完成技术规程的编制;确立相关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齐全。

2.工程建设:

土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线路具备双向运行;车辆及基地、控制中心、供电系统具备使用条件;各设备系统单系统调试已完成;各系统初步接口测试已通过;联调联试测试设备已就绪。 3.技术准备:

各专业各单系统的各项测试工作都已完成并达到设计目标;明确调试工作实施的先后顺序;各专业已具备相关技术条件。

二、系统联调联试准备/方案编制

各项目必须从系统本身的特点出发,研究联调联试中各系统的相互关系,对联调联试的组织模式、实施方案和关键技术等作出分析、梳理,深化研究。 联调联试的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按区域划分,即:将调试范围分成轨行区和车站区两种;

另一种是按专业接口关系划分,即: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按照相互关系,进行接口调试和试验。 阶段划分:

联调联试包含了综合联调、运营演练及可靠性测试三个阶段:

专业接口关系:

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联调联试期间各专业的牵头单位负责与配合专业协调接口的各项技术、操作、管理要求,负责编制系统联调联试的实施方案。联调联试的详细实施方案中至少应包括的内容: 联调联试项目的名称(XX专业系统与相关专业系统的X X联调); 本联调联试项目的概述; 本次联调联试项目的目的; 编制依据;

联调联试的前提条件; 联调联试的内容及步骤;

联调联试测试记录、报告和评定(报告中含具体时间、地点、人员要求和结论); 具体分工及安排(含专业技术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和各方参加人员等);

各类保障措施及预案(含人员、设备、工器具、施工要点计划、安全事项、故障及事故处理预案等) 组织构架:

模式一: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完成,过程中聘请咨询单位编写联调联试大纲及实施细则,并在联调联试过程中向联调联试实施单位提供指导,联调联试咨询方仅提供咨询建议,并不参与具体调试;

模式二:建设单位直接聘请联调联试承包商,既编写联调联试大纲及实施细则,又进行联调联试实施 模式三:由运营单位组织实施,建设方和设备供货商配合。

联调联试的组织责任方通常是建设主体方,联调联试阶段运营单位直接介入,对安装完成的设备进行调试,使各系统设备功能性能达到最佳匹配,使运营操作、管理人员直接具备转入运营的条件。 联调联试的组织构架可简化为如下方式:

组织构架中各方的主要职责为: 联调联试领导小组:

指导开展联调联试各项工作,负责指挥、管理、协调及工作的推进;

控制各系统工程进度与质量,确保各相关系统设施设备的联调联试满足前提条件;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调联试项目和承担相关技术责任。 组织构架中各方的主要职责为: 联调联试工作小组:

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编写联调联试总体方案及各联调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专业小组工作;

根据项目进度、各系统具备的联调条件等情况,组织编制联调联试实施计划和实施流程;

负责确认各系统设备单体调试实际完成情况、联调联试各项目的测试结果、评估试运行结果和可靠性测试符合规定要求,并组织完成联调联试总结报告、形成联调联试评估结果。 各专业联调联试组:

负责相应设备联调的体操作,负责提供联调所需的工器具等条件、联调作业规程及操作手册; 负责对各项联调内容和结果的记录、完成联调报告,负责对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或缺陷的整改,使满足运营需要;

负责对各自人员的管理,确保联调联试等各项作业规范、安全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方监测组或政府监管部门:

根据联调联试进度和要求,检查联调联试前提条件的准备情况、单系统和接口调试的结果; 督促各专业联调联试组履行各自职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时完成缺陷整改;

批准联调联试完成的总体报告,确认各相关系统运行情况、可靠性测试指标满足试运营条件。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联调联试具有:1)多专业交叉联合调试;2)持续时间长;3)涉及单位多;4)安全风险高;5)质量责任大等特点,因此合理设置联调联试的实施流程和进程控制至关重要。 联调联试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内容:

综合联调初期:确认接口功能、编制联调大纲、建立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