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六个管理制度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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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进入油罐内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作业人员要佩戴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防爆工具,系好安全带并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二十四条 石油库消防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石油库应按规定设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二)石油库内应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内应设专用报警录音电话。

(三)石油库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火灾报警器。

(四)石油库应按规定设消防给水系统,并保证消防冷却水的供应。

(五)石油库的油罐应设置泡沫灭火设施。

(六)消防器材和设施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更换,定点摆放,保证完好有效,并有检查、更换记录。

(七)其他要求应按消防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设备设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 石油库设备、设施、器材和安全检测仪器,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

第二十六条 石油库设备、设施、器材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检验、校准,保证其在使用期内的安全运行。

石油库设备、设施、器材应建立和完善管理台帐、技术档案。

第二十七条 地上油罐组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4排;其他油罐不应超过2排。

(二)立式油罐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 ;卧式油罐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m。

第二十八条 储罐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地上立式油罐,应采用浮顶或内浮顶油罐,浮顶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二)钢油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三)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钢罐,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四)新建、改建、扩建地上立式油罐应安装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频繁操作的油罐宜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油装置,等于和大于50000m3的储罐应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油装置;在用油罐应安装高液位报警器;

(五)储罐附件如呼吸阀、放空管、阻火器、量油口、光孔等齐全有效;

(六)储罐进出油品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记,避免误操作;

(七)储罐发生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 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八)山洞式石油库储罐应有通排风设施。

(九)其他要求应按相关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地上油罐组应设防火堤,防火堤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二)立式油罐防火堤的计算高度应保证堤内有效容积需要。防火堤的实高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防火堤的实高不应低于1m(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且不宜高于2.2m(以防火堤外侧道路路面计)。卧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0.5m(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

(三)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 排水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 且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四)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2处,且应处于不同的方位上。

(五)油罐区的防火堤及防火堤以内,不准种植树木和其他作物;防火堤以外种植的树木,不得影响消防道路的畅通和妨碍消防人员的实际操作;地上罐防火堤以内不得有超过10cm的杂草和枯草。

第三十条 油泵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油泵操作规程,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油泵的运行应有运行记录,并按期维护、保养;

(三)油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油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四)油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五)油泵房内阀门开关状态应标识明显,启闭灵活;

(六)封闭式油泵房应有通排风设施;

(七)电动机运行温度应在允许范围内,严禁超负荷运转; 各部振幅及轴向窜动不大于规定值。

第三十一条 工艺管道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道应按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二)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并密封;

(三)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应标明管道位置、埋设深度;

(四)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

(五)石油库内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

(六)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须全部用细砂填实。

(七)罐区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还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油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第三十二条 石油库电气设备及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石油库的供电等级宜为三级,一、二、三级石油库应设供信息系统使用的应急电源。

(二)油罐区、收发油作业区、泵房、洞库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三)禁止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的上空。

(四)变、配电间通往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的线路,要采用地下电缆。

{Ky:PAGE} (五)高压变、配电装置的操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

(六)配电开关应有明显的标志牌,表明是否送电。

(七)严禁在带负荷情况下拉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