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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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非法销售,销售金额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犯罪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以上罪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不同,将著作权侵权行为分为如下三大类:

1.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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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有上述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承担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按我国《刑法》第217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上述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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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21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中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217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1000张(份)以上的;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217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违法所得数额在l 5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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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在5000张(份)以上的; (3)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该《解释》第6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2l8条规定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在l0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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