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修改的意见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修改的意见更新完毕开始阅读39d46cbb69dc5022aaea003c

严总:

营销部建议修改以下内容: 1. 附近四第一条

2. 合同正文第17条: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使用方案须经出卖人同意)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使用方案须经出卖人同意)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楼顶及以上空间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使用方案须经出卖人同意)

3. 附件四:第七条:加一条 桃花里组团低层住宅:V1-V11配有双车位;V12-V50配有单车位 附件六:加一条 燃气管道入户

附件六:加一条 燃气管道入户,有线电视入户

经和律师商议形成以下意见:

1. 鉴于合同已签订了十多份,合同内容尽可能不要调整;

2. 对客户异议较大的附件四第一条,可作小幅语义调整,建议改为: (1)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为准。出卖人的效果图、售楼书、售楼广告、项目手册、沙盘、模型、园林景观效果和围墙等宣传资料或宣传道具上所记载的内容均不作为双方验收房屋的依据。(或者:(2)出卖人的效果图、售

楼书、售楼广告、项目手册、沙盘、模型、园林景观效果和围墙等宣传资料或宣传道具上所记载的内容仅供买受人选择本楼盘时参考,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为准。)

3. 合同第十七条本身就是双方约定项目,可以作如下调整: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但买受人的使用应符合小区整体布局及规划,同时使用方案须经出卖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但买受人的使用应符合小区整体布局及规划,同时使用方案须经出卖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楼顶及以上空间使用权归买受人所有,但买受人的使用应符合小区整体布局及规划,同时使用方案须经出卖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4. 其他所提内容建议,我们提供标准说法。如果客户提出异议,营销人员就将其在主合同第十七条第5、6款中予以补充约定,可就买卖单体的车位数量等进行约定。如果对燃气管道及有线电视等问题也可在5、6款中予以补充约定。

此外,严总,关于我们赠送面积的问题,目前客户反映也是很大的。地产总部法律部曾发文针对房屋结构改造,提示各子公司注意以下容易产生风险的流程关键点:

1、应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房屋结构改造事宜与业主同时签署《房屋改造协议》;

2、《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户型图应为在建委正式预售备案或竣工备案的户型图;

3、在完成建委竣工验收备案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及时间组织客户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同时签署相应交付的确认文件,之后再依据《房屋改造协议》进行房屋改造; 4、在依据《房屋改造协议》进行房屋改造后,按照《房屋改造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客户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因而建议,是否可以与客户签一个《房屋改造协议》就赠送面积事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