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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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为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村级各项工作任务,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村“两委”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村“两委”班子及全体干部(驻村干部与本办法捆绑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综治信访维稳工作(230分)、计划生育工作(230分)、安全生产工作(140分)、农业农村工作(275分)、党建工作(125分)等五个方面,共计1000分。

(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230分 考核部门: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

1、信访工作(125分 考核部门:信访办)

(1)值班接访(25分)。村“两委”干部建立轮流坐班每天接访群众制度,值班日志记录完善的给25分,村干部值班不正常,发现脱岗一次扣5分,日志记录不完整的扣5分,没有记录日志的扣10分,扣完为止。

(2)信件上访(20分)。有信件反映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信访部门交办后经查事实清楚,村级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而未解决,或在村级职权范围无法处理但未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造成信件复访的,每宗扣5分,扣完为止。

(3)群众上访(80分)。个访案件(指5人以内上访的),属村级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但没有去解决,或在村级职权范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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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解决的问题,但未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反映,造成到县级及以上机关复访的,每宗扣20分,扣完为止。有集体上访(5人以上,不含5人)到县级的,每宗扣30分,扣完为止;到市级以上上访的,信访工作整项不给分。

2、调委会工作(30分 考核部门:司法所)

(1)信息汇报(10分)。遇重大事件能立即进行专项报告的给10分,每发现1次不报告造成工作被动的不给分。

(2)纠纷调处(20分)。矛盾纠纷没有上交镇级处理的,给20分;未及时做好纠纷调处工作,每上交一宗扣10分;造成重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不给分,并倒扣10分。全年调解率达100%,未有激化案件,每月有纠纷排查和回访的奖10分。

3、治安工作(30分 考核部门:派出所)

(1)治安防范(15分)。本村居住村民全年无出现刑事和赌博等治安案件的,给15分,发生一宗扣5分,扣完为止。

(2)人民调解(15分)。全年无发生宗族械斗、封建迷信、邪教活动和群众纠纷的,给15分,发现一宗扣5分;需要村干部配合而无故不到现场协助的,每次扣5分。

(3)造成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治安工作整项不给分。

4、维稳工作 (45分 考核部门:综治办)

(1)信息汇报(10分)。重大节日期间执行每天下午3时前“零汇报”制度的,给15分,每少报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如遇重大不稳定事件没有及时报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不给分,且每宗倒扣10分。

(2)事件情况汇报(25分)。事件发生前由发生村负责向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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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办报告;事件发生后由综法办要求发生村汇同职能部门做好上报工作,每缺报1次扣5分,扣完为止。凡被县或县以上部门立案督办的案件,所在村每15天要将调处进展情况上报镇综治中心,少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3)矛盾排查调处报表(10分)。每半月报送一次矛盾排查调处报表,每少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计划生育工作(230分 考核部门:计生办) 1、计生例会制度(10分)。村级每月计生例会能按时召开的给10分,经查实缺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三栏”管理(10分)。能按要求及时设置并更新“三栏”内容的得10分,经查实未及时更新的每次扣2分,三次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3、经常性工作(10分)。能配合镇计生工作组开展经常性工作的给10分,无故不配合的每次扣2分,三次以上此项不得分。

4、落实村民自治(10分)。查看村民自治章程有计划生育内容,并根据政策及时修订的给10分,没有的不给分。

5、出生人口统计(30分)。及时掌握报告人口出生情况,婴儿出生后在次月上报的(12月份出生须在当月上报)给30分,每查实漏报政策内1人扣5分,漏报政策外1人扣10分,全年累计漏报3人以上不得分。

6、节育措施落实(40分)。

(1)落实结扎、上环占当年任务数的80%以上给40分,每高1个百分点奖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

(2)落实纯二女结扎1例奖5分,人流1例奖1分,引产1例奖2分,封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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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查环查孕工作(40分)。全年查环查孕按三次计算,每轮次查环查孕率达60%得40分,每高1个百分点奖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40%的不给分。

8、计划生育率(60分)。

(1)完成镇下达的计划生育率指标的给60分,每高1个百分点奖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

(2)全年无政策外出生的奖10分;

(3)发现有政策外多孩出生的,1500人以下的村每出生1人扣30分;人口1500人(含1500人)至3000人(不含3000人)的村每出生1人扣20分;人口3000人以上(含3000人)的村每出生1人扣10分,扣完为止。

9、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全体村干部配合镇政府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给20分,不配合的不给分。

10、凡被省、市、县抽检合格的村分别奖50、30、20分;不合格的村计生工作整项不得分。

(三)安全生产工作(140分 考核部门:安监办、食安办)

1、应急预案管理(15分)。制订有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地质灾害、山塘水库管理等应急预案的给10分,没有的不给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20分)。有制定安全生产包片包户责任制,村委会与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检查台账齐全的给10分,责任书签订每少1家或安全检查记录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3、消防安全(20分)。积极宣传、配合钢瓶检测工作,按时送检钢瓶,无“土锅炉”、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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