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讲记 分别贤圣品第六(a4)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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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贤圣品第六

不时解脱 (实体唯二,信行、法行、随道差别说六)

庚二 明慧俱解脱

俱由得灭定 余名慧解脱

六罗汉中,以无漏力解脱见修二惑,又得灭定,解脱定障,名为俱解脱。若未得灭定的圣者,唯依无漏慧力解脱惑障,名为慧解脱。未离定障不得俱名。

已三 明学无学

有学名为满 由根果定三 无学得满名 但由根定二

问:学无学位,各由几因,于等位中,独称为满?

前二句:有学圣人名满,具由三因:1根满,指利根;2果满,指得不还果;3定满,得灭尽定者。

1、唯根满——如未离欲的见至圣人。 2、唯果满——如信解不还。

4、得果定满——如得灭尽定的信解圣人。

5、具三满——如已得灭尽定的见至有学。(已得灭定,必是不还)

又有学满有五种 3、得根果满——如未得灭尽定的见至不还。

后二句:无学圣人名满,但由二因:1根满,唯是利根;2定满,得灭尽定。无

学位中,皆是无学,无非果满,故无果由,名为满。

1唯根满——如未得灭定的不时解脱圣人。

又无学满有三种 2唯定满——如已得灭定的时解脱圣人。 3具二满——如已得灭定的不时解脱罗汉。

已一 明四道

应知一切道 略说唯有四 谓加行无间 解脱胜进道

道有二义

1、指涅槃路,三乘圣贤循此能入涅槃。

六 五 明 明 厌 正 离 智 通 解 局 脱

四 明 证 诤

三 明 菩 提 分 法

二 明 四 通 行

已 一 明四 道

戊 三 明 诸 道 差 别 六

2、指寻求所依,诸修学者,依此而寻求涅槃果。

1、加行道——即由所修的加行,无间而有无间道生,为引无间道前的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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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加行道。

四道 2、无间道——能断除烦恼之道,名无间道。

3、解脱道——指无间道断惑后最初所得解脱,名解脱道。

4、胜进道——得先解脱后,再向前果道进趣,名胜进道。

已二 明四通行

通行有四种 乐依四静虑 苦依所余地 迟速钝利根

问:道佛于余经中,又立名为通行,以能通达趣向涅槃故。此有几种?依何位而立?

答:经说通行,总有四种:一、苦迟通行;二、苦速通行;三、乐迟通行;四、乐速通行。(迟速是约能修道人的钝利根以辨差别。通是修行义。行,即智见,为尽诸漏所修的智见,所以又名四正行。)

后三句:道依四根本静虑,名乐通行。以摄受支(十八禅支)止观均等,任运转故,名之为乐,非乐受。若依无色,未至,中间,名苦通行,以不摄支,止观不等,转进艰辛,名之为苦,非苦受。然此乐苦二通行中,钝根名迟,利根名速。

四 1、苦迟通行(钝) 依未至,中间,无色定修无漏道。因为所依定无喜乐等支作功种 2、苦速通行(利) 德,止观不等,转进艰辛,故名苦通行。 通 3、乐迟通行(钝) 行 4、乐速通行(利)

依四根本定,起无漏道,因为所依定是止观平等,任运转道,具现法乐住,故名乐通行。

庚一 举数释名

觉分三十七 谓四念住等 觉谓尽无生 顺此故名分

前二句:四念住——身,心,受,法。觉分有三十七,即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六 依 地 分 别

五 明 漏 无 漏

四 明 觉 分 增

三 明 念 住 等

庚 二 一 出 举 体 数

释 名

已 三 明 菩 提 分 法 六

三 十

1、四念住——身、心、受、法。

2、四正勤——已生恶令断、未生恶令不起、已生善令增长、未生善令生。 3、四神足——欲神足,是希慕欲乐;勤神足,是精进无间;心神足,是一

心正念;观神足,是心不驰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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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觉 分

4、五根 5、五力 信、进、念、定、慧。

6、七觉支——择法、精进、喜、轻安、念、定、行捨。

7、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后二句:觉的自体是尽智无生智。分是因义。以三十七法,一一皆随顺趣向于菩提,故名菩提分法。

庚二 出体

此实事唯十 谓慧勤定信 念喜捨轻安 及戒寻为体

三 十 七 法 体 唯 十

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 四正勤、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 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 信根、信力

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 喜觉支 捨觉支 轻安觉支

正语、正业、正命 正思惟

以慧为体 以勤为体 以定为体 以信为体 以念为体 以喜为体 以舍为体 以轻安为体 以戒为体 以寻为体

庚三 明念住等

四念住四断 神足随增上 说为慧勤定 实诸加行善

问:念住、正断、神足,此三名无别属,如何念住独说为慧?正断独说为勤?神足独说为定呢?

答:于四念住位,随其慧增上义,说名为慧,由慧令念住境故;四正断,随其勤增上义,说名为勤,由于正修习,能勤断二恶,勤修二善故;四神足,随其定增上义,说名为定,依定而成神通灵妙的胜德,足即是定,神所依也,神依定发,定为神足,故名神足。

实诸加行善:四念住等,若就其实体,则遍摄诸加行善。

庚四 明觉分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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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业顺抉择 及修见道位 念住等七品 应知次第增

觉分实践,就其通义,自始至终,皆应奉行,若就增胜义,在不同的阶位有不同的觉分增,当言何位,何觉分增?

初业位——审照身等四境,修非常、苦等四行相,慧用殊胜——四念住增

煖——抉择异品,速疾断恶修善趣涅槃——四正断增 数

顺抉择分位 顶——进趣涅槃,制心无退,定用胜故——四神足增 次

忍——必不退堕,信等根坚固增上——五根增 第 世第一 ——非世惑法所能屈伏,信等力增——五力增 增

修道位——近菩提位,助觉增胜————————————七觉支增 见道位——速疾而转,通行殊胜————————————八正道增

注:觉分增的次第是依数次第增,非依道次第增。若依道应八正道在先,七觉支在后。但有余师说,于见道位,建见觉支,如实觉知四圣谛。故于见修二位建立八道支,以此二位,俱通道往涅槃城。

庚五 明漏无漏

七觉八道支 一向是无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于二种

前二句:七觉支,八道支,是在修道见道位中建立的,故唯是无漏性。 后二句: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一一皆通漏无漏二种。 问:为何信进念定慧五法,说名为根,亦说名为力呢? 答:此有四师释。一师:能生善法名根,能破恶法名力;

二师:不可倾动名根,能摧伏他名力; 三师:势用增上名根,不可屈伏名力;

四师:在下位名根,在上位名力。若以实义,一一位中,皆具二种。(婆沙百四十一) 五法次第:谓于因果,先起信心;为果修因,次行精进;由精进故,念住所缘;由念力持,心便得定;因定发慧,如实了境。

庚六 依地分别 问:哪一地中,具有哪几种觉分?

初静虑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静虑除寻 三四中除二 前三无色地 除戒前二种 于欲界有顶 除觉及道支

初禅中,三十七菩提分完全具足,故言一切。(此约容有说若一念顿现说,极多惟三十四。因四念住是一慧而分为四,一念中不能并生四。)在未至地中,除去喜觉支,有三十六觉分,因为一切近分地,皆励力而转,对下地法,犹疑虑故,无有喜。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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