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辉发河水系污染治理工作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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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流域辉发河水系污染治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辉发河水系发源于辽宁省清源县龙岗山脉北侧,自西南流向东北,在通化地区流经柳河县、梅河口市、辉南县,进吉林市桦甸入第二松花江,境内全长165km,流域面积18601.42平方公里。辉发河在通化境内的主支流有大沙河、莲河、一统河、三统河等。

二、现状排放情况

至2011年底,流域内废水排放总量为5297.2063万吨; COD排放总量为41321.348吨,其中工业COD排放总量2416.198吨,城镇生活源COD排放总量为12975吨,农业源25003.05吨,集中式治理设施COD排放总量为927.1吨;氨氮排放总量2632.248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总量59.288吨,城镇生活源氨氮排放总量1784吨,农业源氨氮排放总量696.25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总量为92.71吨

三、环保基础设施投入情况

2005年以来,流域累计投资超过2.78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建成和扩建10个污水处理设施(其中3个污水处理厂共7万吨/日),处理能力共9万吨。垃圾处理厂3个,处理能力共800吨/日。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按BOT方式建成并运行;柳河县和辉南县污水处理厂由

政府运作、运营。自污水处理设施开始投运,累计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COD 9464.43吨、氨氮消减153.06吨

四、城市饮用水源地治理

1、梅河口饮用水源地工程总投资2818.6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地取水口垃圾清理、居民小区排污管线建设、水源地取水口300米范围内绿化、水土流失防治。其中清理垃圾20000立方米,栽植防水土流失树木5000株,宿根花卉50000株,草坪5000平方米。建围栏5公里、界桩1000个、拦污坝8座、界碑60个、警示牌25块,种植芦苇200平方千米。

2、辉南县饮用水源地工程总投资1138.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地取水口垃圾清理、居民小区排污管线建设、水源地取水口绿化、水土流失防治。其中清理垃圾1100立方米,栽植防水土流失树木4480株,紫花苜蓿65.04亩株,建防护网2320米、防护墙2700米、界桩324个、标志牌84、警示牌10块,取水口清淤10000立方米,拆除临河厕所50个,新建10个标准公厕。

3、柳河县饮用水源地工程总投资20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地取水口垃圾清理、居民小区排污管线建设、水源地取水口绿化、水土流失防治。其中退耕还林10235亩,种植芦苇260,建设垃圾存放点10处,建铁丝围栏9.4公里,建警示标志5处,建截污沟6公里,沟头护坡15处,

水库清淤20万立方米,周边清运垃圾500吨。

五. 措施及对策

针对流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如下污染治理措施和对策,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准入关。在项目审批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四个不批和三个不增加”措施,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没有环境容量的流域区域内增加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在环境敏感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分散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坚决不批。对污染较重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布点,要在原有厂址进行扩、改,且必须做到不得增加新鲜用水量,不得增加废水排放量,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严格控制 “两高一资”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三是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压缩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 (二)加强建设项目监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上级和本级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施工期、试生产前、试生产期间至少各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未批先建和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入口关,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对流域内重大涉水新建

项目严格控制,强化废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标准,从源头上控制流域内污染物的绝对增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建设项目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 实现流域内点源排污量削减 1.重点工业源削减措施

综合考虑污染源所处位置、排放达标情况、现有的治理水平以及国家的产业调整政策,采用削减潜力大的项目优先,对水质影响大的项目优先,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需关停的项目优先。

2. 城镇生活源削减措施。

“十二五”期间加强对控制单元内的城镇生活源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和处理污水能力建设,确定控制单元城市生活源拟消减(治理)项目3个,将消减主要污染物COD 4118吨、氨氮146.56吨。

(三)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

“十二五”期间,流域内三县(市)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等重要功能保护区污染治理和保护,科学引导农业生产。与流域内县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对单元内畜禽规模化养殖产生的污染实施总量削减,到2015年农业源COD要比2010年减少10%,NH3-N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12%。通过养殖优良品种,合理的饲料供应量和营养配比,添加优势

微生物、实行多阶段喂养来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营养过剩而造成的污染物排放。在种植过程中选用有机肥、低毒高效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从而逐步改善农村面源污染。通过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手段,改善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和农村径流污染。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比例达到25%;无害化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见耕地面积的30%以上,单元面积农田化肥、农药使用强度降低20%左右。

六、建议

1、从数据分析来看,农业源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60.51%,而且规模化养殖少,大多是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多数没有雨污分流和防雨防渗设施,直接排放污染严重。建议在农村连片整治的大环境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行治理。

2、东丰县入梅河口市的沙河桥断面2005-2011氨氮超标,氨氮超标率范围为0~100%,最大值为2.900 mg/L,出现在2006年,超标1.60倍; 生化需氧量超标率范围为0~60%,最大值为7.93 mg/L,出现在2007年,超标0.98倍。 建议加强监测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