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 doc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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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自主评聘单位应按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三年评聘规划、年度评聘计划、评聘结果等备案工作。自主评聘试点改革中小学校要同时向县、市职改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2.健全常设评聘组织议事制度,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人员和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专技人才、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外省调入人员的职称确认,事业单位要公开岗位信息,严格执行相应评聘程序。

3.年度评聘工作结束后,自主评聘单位应及时将聘任信息报送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及省人力社保厅进行数据归集,原则上应在12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职称确认

1.外省调入人员职称确认。高级职称确认,由县人力社保局初审相关资料,统一报市职改办审核后,送相应高评委确认,原则上应在收到材料后2个月内完成。中、初级职称确认仍按原规定执行,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需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评定或确认的,由市职改办组织行业评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评议专家、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同志进行评定或确认。

2.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援藏、援青、援疆、援外人员和参加东西不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的职称确认。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小学校教师(自主评聘单位除外)职称确认工作由市职改办负责,确认所需材料不变,确认完成后将有

关材料提供省人事考试院,发放电子证书。自主评聘单位,由单位公开合理安排岗位,评聘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聘任,发放相应聘书,聘任情况电子数据统一纳入省、市职称数据库。其他系列或单位的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确认工作,仍按原规定提交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五)关于评审材料

1.各类职称评审中凡涉及需人力社保系统出具的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无拖欠工资等记录),由各评委会办公室商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今后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

2.各系列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及评审时间安排,及时对本专业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各初评委应做好与中评委评审活动的衔接工作。

3.评审工作相关表格见附件。有关评审要求和程序未在本通知中明确的,仍按照《关于做好金华市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18〕11号)和《关于做好磐安县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磐职改办字〔2018〕30号)要求执行。

附件:1.2019年度各评委会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

7.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 8.评委会专家库建库情况表 9.执行评委会组成情况表 10.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

11.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高级) 12.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中级) 13.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初级)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1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县委人才办。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