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现状与思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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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

现状与思考

2019年3月22日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起步早、措施实、效果好,在“千万工程”引领下,我省基本实现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全覆盖,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处在全国前列。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工作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两个阶段开展。2004年至2013年期间,省农办牵头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了3000多个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此同时,省环保厅争取环保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每年2亿多),对桐庐等部分县(市、区)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至2017年,省农办负责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现90%的行政村建有或部分建有处理设施,受益农户74%。2015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明确由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农办、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

截至2019年1月底,全省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82个县(市、区),已接收运维行政村20509个,已接收和预接收处理设施66806个,由91家运维单位进行运行维护,2016、2017年、2018年,省环保厅对处理设施出水进行的监督性抽检合格率在90%左右;2018年,全省各级安排用于农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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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资金近6.9亿元。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成效

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经过3年多的探索发展,初步形成了管理、技术、运维、监督和考核等方面的工作体系:

一是运维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建立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各负其责的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了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维为主、村镇自行运维为辅的处理设施运维体系,及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和环保部门监督性检测的运维效果水质监督体系,率先在全国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确保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运维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上,先后出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等10多个运维管理标准,初步形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标准导则体系,对运维管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也为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三是处理设施运维有序开展。形成了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主、镇村自行运行维护为辅的处理设施运维体系,2018年,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评价导则》,用于指导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同时也督查第三方运维企业提高运维服务能力。并安排500个处理设施进行标准化运维试点推广,各地自加压力,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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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808个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试点。

四是出水水质监督体系初步建立。通过实践总结,形成了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企业自检、主管部门抽查和生态环境厅(原环保厅)年度监督性检测的水质监督体系。2018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企业自检平均合格率68.74%、主管部门抽查平均合格率61%、生态环境厅年度监督性检测91.52%,处理设施出水水质逐年有所提高。

五是考核奖补体系逐步完善。为评价和奖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从2016年开始,省、市、县均制定修订相关考核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予一定资金奖补。2018年,经考核湖州市、杭州市、台州市和绍兴市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优秀市,淳安县等25个县(市、区)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优秀县(市、区),省财政安排6160万元用于奖补优秀县(市、区)。

六是运维监管平台完成联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实现与市和81个县(市、区)运维管理平台联网,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基础数据库建设,运维管理及时、实时,数据初步分析与应用,并作为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的依据等功能和作用。

七是探索创新。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先天不足、运维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通过研究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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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用于指导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并确定淳安县、浦江县等12个县(市、区)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试点,通过总结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站长制”经验,逐步在全省复制推广,以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原先规划已不能有效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2014年制定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主要明确了2014-2016年间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对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大多只有原则叙述,不能有效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2018年安排了部分县(市、区)进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大多数县(市、区)的专项规划尚未编制。

二是设施建设质量与标准要求有较大差距。我省处理设施在2014年开始建设,到2015年7月,才按出台的省标准进行, 2014-2015两年期间1万4000多个行政村和2016年6000多个行政村建设的处理设施,大多未按标准要求设计,部分功能设计不合理或缺失,如终端安排在地势低洼处易被水淹、处理设施无消毒装置,再加上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和处理设施污水来源的复杂性,处理设施出水达不到标准要求,许多处理设施与标准要求有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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