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知识点自学1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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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四)利用参与人数进行筹划

该筹划思路是尽量减少书立使用各种凭证的人数,使更少的人交纳印花税,这样当事人的整体税负就会下降,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如果有几方当事人在书立合同时,能够不在合同上出现的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就会达到筹划的目的。 五、契税筹划

(一)利用房产交换进行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价为计税依据。这就是说,当事人双方进行交换的价格相等时,任何一方都不用交纳契税。

因而,当纳税人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时候,如果能想办法保持双方的价格差额很小甚至没有,这时以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出来的应纳契税就会很少甚至没有。故而这种筹划的核心便是尽量缩小两者的价差。但是单纯的从价格上进行调整,很容易导致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反而得不偿失,如果加以适当的改造。这种筹划便完美多了。

该筹划方法的另一种延伸思路便是,将本来不属于交换的行为,通过合法的途径改变为交换行为,以便减少税款。 (二)利用赠予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当事人赠予土地使用权、房屋,属于应税行为,应该依照规定缴纳契税。根据这一规定,纳税人比较好的筹划办法就是不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因为甲既然愿向乙赠送该套住房,其原意应该是不再索回该住房的所有权,其实让受赠人实际占有该套住房也能达到这种效果。这里所要做的只是赠予人搬出(让出)该套住房,受赠人以实际居住的形式占有,只要赠予人不再索回该房的所有权就可以解决了。

(三)利用购房目的进行筹划

房屋的契税筹划应紧紧和购买者持有房屋的目的相联系,才能做到有的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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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最大程度上节省税收开支。购房的目的一般有两种:一是自住;二是投资。如果购买的房屋是自己居住,并不是为了将来转让获取收益,那就要结合国家2005年出台的契税新政进行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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