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全过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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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工程咨询项目经理在批准工程临时延期、工程最终延期前,须与建设单位协商。 8.2.7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应在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告后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告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8.2.8 按承包合同约定处理施工承包商因工程延期提出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8.3 工程变更

8.3.1 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

a)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原设计承包商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组织专题论证。 b)组织会签工程变更单。

c)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承包商实施。

8.3.2 当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需提出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商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实施。

8.4 合同争议和解除

8.4.1 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处理承包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a)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b)提出处理方案并与合同双方进行磋商达成一致; c)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提出解决合同争议的建议。

8.4.2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8.4.3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按合同约定确定施工承包商应得款项,并签署合同价款支付证书。

8.4.4 因承包商原因导致承包合同解除时,按合同约定,书面提交承包商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8.4.5 因非合同双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按合同约定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8.5 费用索赔

8.5.1 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会议纪要、声像资料、合同协议、验收记录、签证资料、合同双方往来文件等),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8.5.2 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 a)法律法规;

b)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c)工程建设标准; d)索赔事件的证据。

8.5.3 按下列程序处理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

a)受理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b)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c)受理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d)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承包商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e)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一致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8.5.4 批准承包商费用索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b)索赔事件是因非承包商原因造成,且符合合同约定;

c)索赔事件造成承包商直接经济损失。

8.5.5 当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须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

8.5.6 因承包商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须提出索赔建议,并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 9 物资管理工作

9.1 物资申报和供货计划

9.1.1 协助建设单位明确甲供物资范围。

9.1.2 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物资合理生产周期和建设进度的时序配合,制定物资招标、供应计划。

9.1.3 物资招标开始前,协助建设单位审查设备材料招标清册及技术规范书。

9.1.4 物资中标结果确定后,根据设计需要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议,组织签订技术协议,明确技术规范和交货时间。

9.1.5 审批施工承包商根据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编制的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和乙供材料进场计划。 9.2 物资协调及质量管理

9.2.1 受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派专业人员驻厂监造,对设备的原材料质量、组装调试、性能检测和出厂试验进行检查、签字确认,确保设备按照设备技术规范生产,按期交货,并编制监造工作总结。

9.2.2 跟踪物资生产情况,根据需要,组织施工承包商、调试承包商、运维检修单位对主要设备出厂试验进行见证。

9.2.3 组织审查大型设备运输方案,重点审查方案中对设备采取的防护措施。 9.2.4 组织施工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对主要设备材料进行到货验收和开箱检查,并共同签署检查记录。对尚未使用的物资,定期检查存放地点、保管方式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厂家说明书的要求。

9.2.5 依照规范、合同、图纸对进场材料、设备质量进行验收或检验,按规定见证取样检测。跟踪不合格材料、设备的处理。

9.2.6 协调解决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发现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协助追究承包商的违约责任。

9.3 投运后物资管理和供应商评价

9.3.1 工程投运后,根据运行情况,签署物资投运单。投运期间发现的缺陷,督促承包商限期整改。

9.3.2 组织承包商核查甲供物资清单和材料明细表。 9.3.3 建设单位提出的需拆除的废旧物资,组织承包商进行废旧物资的拆除、集中和现场保管,并运送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安置地点。

9.3.4 对物资供应商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发货运输、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履约行为进行全过程评价。

10 项目文件与档案管理

10.1 建立及落实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制,按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文件归档制度。

10.2 督促项目文件日常管理和归档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确保归档项目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按期移交归档。

10.3 对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归档质量的要求进行交底、监督和指导。

10.4 收集、整理职责范围内形成的项目投资、融资过程及重大决策、政策处理、合同、协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及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文件,包括电子、音像等资料。 10.5 督促承包商对应归档的项目文件按档案整理规范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排列、编号、编

目。审查合格后向法人单位移交。

10.6 在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相关档案。 10.7 配合建设单位单位完成重点工程的档案专项验收。

11 信息智能管理

11.1 根据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建立覆盖建设单位、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承包商的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等进行管理,实现协同工作与信息互通。 11.2 建立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应用,对信息资产进行管理。 11.3 根据合同约定的载体与传递方式,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档,实现工程档案和信息的数字化交付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 11.4 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模拟分析、优化、审查,提升专业接口准确性,预判施工危险点和危险源,开展虚拟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11.5 推进传感器、高速移动通讯、无线射频、近场通讯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与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在事故应急查找调配资源、重要设备运输及存储状态跟踪等方面,实现智能化的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 11.6 建立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基于位置的服务等技术对工程机械设备、重要临时设施等安全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

11.7 推广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在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中的应用,与工程现场施工员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等信息联动,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

11.8 推广3S(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在输变电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站址和路径的选择优化、人员和车辆的作业定位管控,提升输变电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

11.9 组织开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手持智能终端设备、智能监测设备、3D扫描等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研究,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

11.10 贯彻发展装配式建筑建造理念,探索采用3D打印技术,生产构配件,节约人力物力资源,减小部件偏差,提高实体质量。

监理公司地区项目部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