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文明委[2007]10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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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能。积极探索加强新兴领域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建立和完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力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和机制,努力寻求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统一。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坚持公开审判原则,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严格按法律法规理顺各种社会关系,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多方式解决社会纠纷。

(五)服务环境优化美化。窗口单位要重视服务环境建设,配套和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办事大厅绿美亮洁,便民设施健全完善,文化景观体现特色,服务流程规范布景,服务环境温馨舒适、视觉文明。服务人员着装规范、办事得体,立足岗位积极开展比文明比奉献比满意活动,重视主客双向交流,引导服务对象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形成良性互动。

(六)条块共建积极有效。积极参与所在地群众性创建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军民共建与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村镇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城乡共建和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督促所辖文明单位参与“结对帮扶”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主动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加强基础性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具有行业特色的群众性创优活动,先进面逐步扩大。全行业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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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一起抓,把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文明委交付的各项任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生产经营单位能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按照经济发展又好又快的要求,依法经营,严格管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市场竞争能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当地和本行业前列。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办事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业务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处于系统领先水平。

(三)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成为道德风尚。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实践活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有成效,无政策外生育、无铺张浪费、无封建迷信、无“黄、赌、毒”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城乡共建和所在地文明办组织开展的“爱心超市”和“结对济困”等创建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主动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四)科教文体活跃,队伍健康向上。重视干部职工的科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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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教育与和谐精神、和谐理念的培育,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文化教育体育设施完善,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活跃。坚持科学理论、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和法律常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建立学习型单位,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增强创新意识。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最大限度开放文体资源,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

(五)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氛围和谐。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具体、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综合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管理手段,各个工作环节有序、高效运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教育,制度完善,惩处有力,标本兼治。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民主气氛浓厚,纪律严格,奖罚分明;见义勇为,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平安建设”工作上轨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安全工作落实。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 (六)工作环境优美,服务规范高效。坚持绿化、美化、净化制度,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服务性行业重视窗口、大厅环境建设,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配臵齐全,服务规程等软环境设臵合理、美观。工作条件优良,生产、服务设施配套,卫生防疫达到国家与行业标准。

第八条 文明乡镇评选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领导班子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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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基层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廉洁勤政,联系群众,奉公守法,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配套,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工作得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积极参加文明乡镇竞赛活动,以镇(乡)带村工作扎实,省级文明乡镇中县级以上文明村比例应达到30%以上。

(二)生产生活设施配套,经济质量稳步提高。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建立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业投入不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培育乡镇主导产业,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协调,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良好;农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脱贫致富成效显著,建成小康乡镇;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财政收入和农民年均收入逐年增加,农民负担不超过国家和省定规定。

(三)道德实践载体丰富,人的素质显著提升。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干部和农民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经常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制定完善镇规民约。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做好留守、流动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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