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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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程概略进度图 根据劳动力、施工期限、施工条件以及施工方案按年和季度进行概略安排。列出工程项目单位、数量,按年和季度示出各项工程施工起止时间、浮动时间、衔接时间。

三、 临时工程一览表 列出工程名称(便桥、便道、预制场、钢梁、电力及电讯线等)、地点或桩号、工程项目及数量等。

四、 公路临时用地表 列出位置或桩号、工程名称、隶属(县、乡、个人)长度、宽度、土地类别及数量等。

第十三篇 设 计 概 算

设计概算应按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中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和房建等项目的第一和第二部分费用按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编制,第三部分和预留费用按交通部有关规定编制。其概算按交通部的要求汇总,列入公路工程的概算汇总表。 附件 基 础 资 料

一、 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资料。

二、 综合地质勘察(遥感航片、物探、工程地质勘察)和地震烈度复核等资料。 三、 水文调查与计算资料。 第三节 改建公路工程

第3.3.1条 改建公路的初步设计文件除按第3.2.1条的规定编制外,尚应增加下列内容:

一、 原有公路的等级、历史和现状,现有交通量及其组成,交通量增长率和适应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的简要说明; 二、 原有公路现状表 列出公路路基、路面现状和不符合改建技术标准路段的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及坡长等; 三、 原有公路构造物现状表 列出构造物位置(桩号和地名等)、构造物名称、结构类型、设计标准及各主要尺寸、修建年月、是否利用等,并附简要说明; 四、 改建的设计原则、技术标准和利用原有公路的情况;

五、 对原有桥梁等重要构造物应进行技术鉴定或荷载试验。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利用(包括加固、加宽)或改建,并按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图表和简要说明。

第四章 技 术 设 计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第4.1.1条 技术设计应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测设合

同的要求,对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通过科学试验、专题研究,加深勘探调查及分析比较,解决初步设计中未解决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计算工程数量,提出修正的施工方案,修正设计概算。批准后则为编制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第4.1.2条 技术设计应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测设合同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满足下列有关要求:

一、 对初步设计所定方案详加研究,进一步补充和修改。

二、 补充必要的地质、水文、气候、地震和地质钻探资料,以及土工、材料、结构或模型试验成果。

三、 提出科学试验成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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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提出修正的施工方案; 五、 编制修正概算。 第二节 组成与内容

第4.2.1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设计文件,应根据技

术设计的目的与要求以及工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参照第3.2.1条、第3.3.1条和第5.2.1条有关规定编制。

第4.2.2条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特大桥、互通式立体交叉、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技术设计文件,除按第4.2.1条的规定编制外,还必须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总说明书和总概算加以修正。

第五章 施工图设计

第一节 目的与要求

第5.1.1条 两阶段(或三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测设合同,进一步对所审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决定加以具体和深化,最终确定各项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第5.1.2条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测设合同的要求,拟定修建原则,确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施工图预算,满足审批的要求,适应施工的需要。 第5.1.3条 施工图设计应: 一、 确定路线具体位置;

二、 确定路基标准横断面和特殊路基横断面,绘制路基超高、加宽设计图;计算土石方数量并进行调配;确定路基取土、弃土的位置,绘制取土坑纵、横断面图; 三、 确定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和防护工程的结构类型及尺寸,绘制相应布置图和结构设计图; 四、 确定特殊路基设计的结构类型及尺寸,绘制特殊路基设计图; 五、 确定各路段的路面结构类型及尺寸,绘制路面结构图;

六、 确定特大、大、中桥的位置、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结构设计图; 七、 确定小桥、涵洞、漫水桥、过水路面等位置、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特殊设计的,应绘制特殊设计详图。

八、 确定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形式及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九、 确定路线交叉形式、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及设计详图;

十、 确定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各项工程的位置、类型及各部尺寸,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十一、 确定环境保护设施的位置、类型及数量,绘制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十二、 确定渡口码头及其他工程的位置、结构形式及尺寸,绘制相应的布置图和设计详图; 十三、 落实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藏量、供应量及运距,绘制筑路材料运输示意图; 十四、 确定征用土地、拆迁建筑物以及电力、电讯等的数量; 十五、 计算各项工程数量; 十六、 提出施工组织计划;

十七、 提出人工数量及主要材料、机具、设备的规格及数量; 十八、 编制施工图预算。 第二节 组成与内容

第5.2.1条 两阶段(或三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下列十三篇及附件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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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总说明书 第二篇 总体设计★ 第三篇 路线

第四篇 路基、路面及排水 第五篇 桥梁、涵洞 第六篇 隧道 第七篇 路线交叉

第八篇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九篇 环境保护

第十篇 渡口码头及其他工程 第十一篇 筑路材料 第十二篇 施工组织计划 第十三篇 施工图预算 附件 基础资料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和内容与两阶段(或三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相同,但总说明及分篇说明应参照本办法第3.2.1条有关初步设计说明书的内容编写并补充必要的比较方案图表资料。报送审批的设计文件可不报结构设计图和设计详图。

第一篇 总 说 明 书

一、地理位置图 示出路线在交通网络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城镇、工矿区 等的概略位置。 二、 说明书

(一)扼要说明任务依据及测设经过。

(二)路线起讫点、中间控制点、全长、所经主要河流、垭口、城镇及工程概况。 (三)沿线地形、地质、地震、气候、水文等自然地理特征及其与公路建设的关系。 (四)沿线筑路材料、水、电等建设条件及与公路建设的关系。 (五)与周围环境和自然景观相协调情况。

(六)批复意见执行情况。对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所拟定的修建原则、设计方案、技术决定等如有变更时应说明其变更理由或依据。

(七)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采用和计算机应用等情况。 (八)与有关部门协商情况。

三、 路线平、纵面缩图 与初步设计要求相同,但不绘路线比较方案。 四、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五、 附件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测设合同、有关指示、协议和纪要等复印件。 第二篇 总 体 设 计★ 一、 说明

(一)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二)公路平面总体设计的说明。

(三)分期修建工程分期实施设计的说明和对工程实施的建议。

(四)各项工程施工的总体实施步骤的建议及有关工序衔接等技术问题的说明以及有关注意事项。

二、 公路平面总体设计图 示出地形、地物、导线点、坐标网格、路线位置(桩号、断链、路中心线、中央分隔带、路基边线、坡脚(或坡顶)线、示坡线曲线主要桩位)与其他交通路线的关系、沿线排水系统、改移河道(沟渠)及道路、县以上境界、用地界等,标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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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隧道、路线交叉及防护工程的位置(桥梁按孔数及孔径、长度标绘,注明桥名、结构类型、孔数及孔径、中心桩号;隧道按长度标绘,注明名称、长度、桩号;互通式立体交叉绘出平面布置形式,注明跨线桥名称、结构类型、孔数及孔径、交叉方式;平面交叉示出平面形式;涵洞与通道按孔数标绘,示出结构类型、孔数及孔径,通道还应注明类别;防护工程注明类型),示出服务区、停车场、收费站。图中列出导线坐标表。比例尺用1∶1 000或1∶2 000。

第三篇 路 线 一、 说明

(一)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二)路线平面、纵断面线形设计说明。 (三)施工注意事项。

二、 路线平面图 示出地形、地物、路线(不绘比较方案) 位置及桩号、断链、平曲线主要桩位与其他交通路线的关系以及县以上境界等,标注水准点、导线点及坐标网格或指北图式,示出特大、大、中桥、隧道、路线交叉(标明交叉方式和形式)位置等。图中列出平曲线要素表。比例尺用1∶2 000~1∶5 000。

三、 路线纵断面图 示出高程、地面线、设计线、竖曲线及其要素、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的位置(桥梁按桥型、孔数及孔径标绘,注明桥名、结构类型、中心桩号、设计水位;跨线桥示出交叉方式;隧道按长度、高度标绘,注明名称;涵洞与通道按桩号及底高绘出,注明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水准点(位置、编号、高程)及断链等。水平比例尺与平面图一致,垂直比例尺相应地用1∶200或1∶500。图的下部各栏示出地质概况、地面高程、设计高程、坡长及坡度、直线及平曲线(包括缓和曲线)、超高桩号。

四、 直线、曲线及转角表 列出交点号、交点桩号、交点坐标、偏角、曲线各要素数值、曲线控制桩号、直线长、计算方位角或方向角、断链等。

五、 导线点成果表 列出导线点编号、点名、坐标、边长、方位角及高程等。

六、 路线逐桩坐标表★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编制本表。列出桩号,纵、横坐标等。 七、 征用土地表 列出用地起讫点桩号、长度、宽度、所属县、乡、 村,土地类别及数量等。

八、 赔偿树木、青苗表 列出桩号、位置、所有者、树木、青苗类别及数量等。

九、 拆迁建筑物表 列出建筑物所在路线的桩号、距路中心线的距离(左右),所属单位或个人、建筑物种类及数量等。 十、 拆迁电力、电讯及其他管线设施表 列出各项设施所在桩号、交叉角度、所属单位、用途、拆迁长度、设备种类和数量等。

十一、 砍树挖根数量表 列出桩号、长度、宽度,以及除草、砍灌木林、砍树挖根、挖竹根的数量等。

十二、 挖淤泥排水数量表 列出挖淤泥桩号、长度、宽度、淤泥厚度、水深、挖淤泥及排水数量等。

十三、 耕地填前夯(压)实数量表 列出夯(压)实桩号、长度、夯实面积等。

十四、 总里程及断链桩号表 列出总里程、测量桩号、断链桩号、断链(增长、减短)、断链累计(长链、短链)、换算连续里程等。

十五、 水准点表* 列出水准点编号、高程、位置等。(注:凡标有*号的图表只交付施工部门,不报送审批单位,下同)。

十六、 路线固定表* 列出固定桩号,固定情况叙述简图等。

十七、 纸上移线图* 在编制三、四级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如发现路线有局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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