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及赋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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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职改办[2005]1号

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 2008年1月11日16:23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推荐】【打印】【关闭】

部直属各单位:

为适应改革和加强人事人才工作的需要,规范职称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人事部和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继续深化职称改革的有关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对水利部系统工程、卫生、出版等10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二)水利系统卫生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三)水利系统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四)水利系统翻译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五)水利系统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六)水利系统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七)水利系统档案、图书、资料专业初、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八)水利系统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九)水利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十)水利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一)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施工、管理及生产运行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资格时的评审依据。

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科学研究

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

从事流域规划、区域水利规划及各项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建设管理与施工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建设监理与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管理及生产运行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运行、水利管理、防汛、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水利工程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以及相关专业。

五、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4)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国家星火奖,

水利部大禹奖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国家优秀工程设计银奖(含)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三)外语、计算机、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取得水利部或全国相应等级职称考试合格证书。

六、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技术人员

(1)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经历与能力要求:

①主持过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科研工作的全过程;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通过厅、局级以上部门鉴定;

③作为专题或分支专业、专项方法的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④在科研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参与编写研究大纲,确定技术途径或科研方案;

⑤参加过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的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科研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进行评估的能力与经历;

⑥具体承担过2个以上模型试验或水利水电科研项目的观测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数值计算、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