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厅关于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流程说明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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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厅关于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流程说明

一、审批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流程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件》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6号令) 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 6、《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 7、《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01号) 8、《关于公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 232号) 9、《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117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经[2004]85号

11、《湖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12、《湖北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暂行办法》 13、《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 1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1999]52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 16、《关于规范单独选址项目征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发[2000]205号) 17、《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征用土地管理费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5]44号) 18、《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5]42号)

三、申报须知及相应资料

1、单独选址建设用地报批须提供材料 (1)建设用地单位提交的资料: a.建设用地单位用地申请书;

b.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c.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

d.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其他设计核准文件; e.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f.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g.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h.勘测定界图;

i.林业、环保等部门审查意见及许可证明; j.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

k.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材料。

(2)国土资源部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

a.地、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b.“一书四方案”(其中,只申报农用地转用,不涉及土地征用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填报的“一书四方案”中,只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c.农用地转用计划批准书;

d.土地利用现状图涉及规划调整文字材料中加附的规划调整方案及其说明,并附局部调查前后地类及面积对比表,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及图件; e.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f.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还应提供出让合同及评估报告;

g.涉及补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及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设区的市(州)时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

h.征前告知书及送达的回执,不要求听证的回执或听证笔录;

i.被征地村组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实物指标的确认证明材料; (3)市(州)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的资料: a.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b.市(州)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请示;

c.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和承诺。 2、城市批次用地报批须提供材料 (1)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

a.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b.“一书四方案”(其中,只申报农用地转用,不涉及土地征用的批次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填报的“一书四方案”中,只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c.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d.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e.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设区的市、州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

f.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开发用途的说明

g.征前告知及送达的回执,不要求听证的回执或听证笔录;

h.被征地村组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实物指标的确认证明材料;

i.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j.土地利用现状图,并加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章; k.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 l.补充耕地位置图

(2)市(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的资料: a.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b.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资料; c.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d.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

e.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及安置途径可行性说明和承诺。 3、相应附件材料:

(1)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

(2)国土资源管理局征地通知; (3)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4)被征地村组农户及地上附着物调查表; (5)产权人对实物指标的确认证明材料; (6)国土资源局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用土地安置补偿回执; 四、办理程序

1、主办处室:征地处;

2、协办处室:规划处、耕保处、利用处、执法处、地籍处 3、审批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