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历史沿革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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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汉时代起,置会稽郡,唐代时称越州,至南宋赵构改为绍兴府,这也就是“绍兴”地名的由来。民国以后改府为县。

绍兴县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有人类繁衍生息,马鞍山、壶瓶山等多处越族聚居遗址,距今约4~5千年。

传说时代,有鲧建尧郭迎尧巡狩;舜生上浦姚丘,厄会诸侯于百官,因有余姚、上虞、舜江、百官等地;大禹治水,娶妻涂山,计功诸侯于茅山,改名会稽山,遂有会稽之称。后死葬会稽,今存大禹陵等18处遗迹尚历历在目。帝启袭位,史建夏朝,立庙南山,以奉禹祀。帝相失国,少康中兴,无余封国,始号于越。春秋战国,允常称王,僭称越国。句践继位,构筑小城、大城(统称蠡城)。遂有大越灭吴扩土,横行江淮之间,号称霸主。秦始皇统一中国,郡县天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更名大越为山阴,县制同此而始。析山阴东部置会稽镇山为大。山阴在山之北为小,故多撤山阴而存会稽。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山、会并设才成定制,均以城河为界,东会稽,西山阴,且同城而治。

民国肇元(1912),废府设县,绍兴县直属省。3年6月,省、县间设道,属会稽道。16年4月道废,直隶省。24年6月设绍兴行政督察区,次年4月改第三行政督察区,32年4月改名第二行政督察区,绍兴县属区。

1949年10月,绍兴城区改置绍兴市(县级)。绍兴市人民政府成立。7日,析绍兴县东部置会稽县。绍兴县驻柯桥镇,辖城郊、柯桥、齐贤、进化、漓渚5个区。会稽县驻皋埠,辖皋埠、东湖、东关、汤浦、马山、越南6个区。

1950年3月,绍兴县增设钱清、东浦两区。5月9日,绍兴县、绍兴市(县级)、会稽县合并为绍兴县,市区称城区,县辖17区10镇199乡。9月15日,析出绍兴县之城区,复置绍兴市(县级)。27日,省人民政府依照中央政务院统一编制标准划分县别,定绍兴县为特等县。10月,绍兴县进化区所属15个乡划归萧山县;萧山县钱清镇划入绍兴县;嵊县三界区之双江溪、孙岙、上王、喻宅4乡划入绍兴县。 1952年1月,绍兴专员公署撤销,绍兴县直属省。原绍兴专署所属萧绍虞盐特区(盐场管理处)及4个乡划归绍兴县。

1953年2月,绍兴县改属宁波专员公署。7月,齐贤区划分为齐贤、安昌两区,越南区划分为越南、稽东两区。

1954年4月,析汤浦区德政、八郑两乡给嵊县。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柯桥、安昌、东关3镇为县直属镇。10月,东关区15乡、镇,汤浦区及所属5乡,富盛区4乡划归上虞县。是年,盐特区发生坍江,撤赵湾、荣十两乡。

1956年3月,安昌区及所属11乡划归萧山县,萧山县莲东、莲西、夏履3乡划归绍兴县,合建成夏履乡。3~5月,撤区并乡,撤销14个区建制(保留4个山区、半山区区委班子),将原8镇、155乡合并为7镇50乡。

1958年2月21日,中共浙江省委决定,绍兴县、市合并;4月,县、市委合并结束;7月,县委决定,市人委机构并入县人委。同时建立市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0月,全县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共建15个公社,下设137个管理区(大队)。

1959年1月1日,盐特区头蓬乡划归萧山县,南汇乡划归上虞县,撤销盐特区建制。

1960年8月,成立绍兴县绍兴市人民公社。

1961年9月,根据“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原则,调整农村人民公社规模,以原乡、镇建社,恢复区建制。全县设67个农村人民公社,10个区委、区公所。

1962年1月11日,析绍兴县城区筹置绍兴市(县属)。市区设塔山、蕺山、北海、府山及城郊5个公社,同时撤销绍兴县绍兴市人民公社。

1963年1月3日,国务院决定撤销绍兴市建制,改建为绍兴县城关镇。4月23日,绍兴县委决定撤销中共绍兴市委,组建城关镇委和绍兴县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64年9月5日,复置绍兴专员公署,绍兴县隶之。

1966年,不少公社、街道更名,如敢闯镇、群英镇、跃进乡、五星乡及红旗、红卫、红星、大庆街道。

1972年4月,原东湖区与鉴湖区合并为城郊区。翌年8月复建。 1975年11月,恢复安昌镇、富盛、棠棣3公社建制。

1978年1月,新建新二公社。建立海涂区(后改越北区),辖新围、马海、新二3个公社。至此,全县共设11区、69公社、城关镇及4街道。

1981年3月31日,撤销绍兴县,建立绍兴市(县级)。绍兴县革命委员会改为绍兴市人民政府。6月,撤销各区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区公所。8月,撤销城关镇建制,设城镇工作办公室。9月,柯桥、安昌改为建制镇,恢复人民政府名称。10月,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绍兴专员公署,设绍兴市(地级),恢复绍兴县,驻市。9月20日,省府办公厅通知,绍兴县辖鉴湖、皋埠、马山、齐贤、钱清、柯桥、漓渚、平水、越南、海涂(1986年10月改越北区)10区,安昌、柯桥两镇和61公社(乡);撤销东湖区;绍兴市设越城区(县级),辖府山、塔山、蕺山、北海4街道和亭山、东湖、禹陵、灵芝、城东、梅山6公社。10月,恢复乡、镇人民政府。

1984年8月,钱清、华舍、漓渚、孙端、平水、东浦6乡改为建制镇;下方桥乡改为齐贤建制镇。

1985年9月,马鞍、嘉会、斗门、马山4乡改为建制镇。

1986年8月,富盛、王坛2乡改为建制镇。

1987年4月,合作乡改名安城乡。10月,樊江乡改为皋埠建制镇。

1988年,撤销安昌乡,划归安昌镇;新围乡、江桥乡、陶堰乡改为建制镇。 1989年,柯岩、袍谷乡改为建制镇,解放乡改为娄宫建制镇。 1991年,湖塘乡、稽东乡改为建制镇。

1992年5月13日,县府公布撤区、扩镇、并乡行政区划;撤销10区,并62乡镇为22镇3乡。夏履乡于是年秋改为建制镇。

1996年11月25日,稽江乡改为建制镇。至此,全县均为镇建置。

2000年6月16日,浙政发[2000]121号批复同意绍兴县斗门镇新豆姜等6行政村划归马鞍镇管辖:斗门镇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划归马鞍镇管辖。2000年5月29日,浙政发[2000]97号文拟扩大绍兴市市区行政区域:拟将绍兴县东浦镇、鉴湖镇、皋埠镇、马山镇、斗门镇(不含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原斗门镇新豆姜、新斗门、新皇甫、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行政村拟仍由绍兴县管辖(待国务院批复)。2000年6月12日浙政发[2000]115号文拟绍兴县政府迁址:拟将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区迁至柯桥镇(待国务院批复)。

200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1)将绍兴县的斗门镇(不含新马山村、新合作村、新黄甫村、新孙端村、新豆姜村和新斗门村)、东浦镇、鉴湖镇、皋埠镇和马山镇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2)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越城区迁至柯桥镇。 2001年8月15日,浙政函[2001]161号同意绍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平江镇建制,与平水镇合并。平水镇辖72村、1居,驻平水街(原址)。撤销稽江镇建制,部分(青坛等9个村)并入王坛镇。王坛镇辖50村、1居,驻王坛村(原址)。原稽江镇其余部分(车头等10个村)并入稽东镇。稽东镇辖71村、1居,驻竹田头村(原址)。撤销柯桥镇、华舍镇、湖塘镇建制,改由绍兴县政府直辖并调整设立若干街道。 2001年8月21日,绍政发[2001]107号批复:柯桥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柯桥镇萧绍铁路以北28居、17村,驻鉴湖路(原柯桥镇址)。柯岩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柯桥镇萧绍铁路以南2居、42村,驻柯岩居民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管理原华舍镇3居、24村,驻华舍村(原华舍镇址)。湖塘街道办事处:管理原湖塘镇2居、39村,驻湖塘村(原湖塘镇址)。

2003年1月30日,浙政函[2003]12号批复,同意绍兴县齐贤镇七里江等15个村划归越城区灵芝镇管辖:将绍兴县齐贤镇七里江、庄头、林头、五峰、前王、潞阳、潞庄、后诸、犭央犭茶湖、山泉、西山头、青云、立岱、大庆寺、嘉会15个村划归越城区灵芝镇管辖。调整以后,绍兴县齐贤镇辖33个村、6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地不变(前进村);越城区灵芝镇辖41个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曲屯村)。

绍兴县是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原始部落定居时代,属于河姆渡文化圈的绍兴就是中华文明的起源区域。从秦汉(公元前221年)到明清(公元1911年),绍兴一直是中国南方区域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一,历代名人荟萃,代有人杰。素有“江南明珠”、“丝绸之府”、“文化之邦”、“名士之乡”之美誉。

绍兴,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境内就有人类繁衍生息。传说时代,尚存舜、禹遗迹。春秋战国时期是越国基地。秦行郡县,始置山阴县。南朝陈时,析为山阴、会稽两县,同城而治。民国建元,撤府建县,合二而一,统名绍兴。因山阴、会稽、绍兴,自东汉永建四年(129)起,向为会稽郡治、越州州治、绍兴府(路 )治、绍兴市(专署)治所在地,故“绍兴”既泛指郡、州、府、市,其辖区时有变动;亦专指越国都城和山阴、会稽及绍兴县。其基本地域和治所,历经近2500年基本不变。而文献史册中郡、县难分,县多以县显而名闻全国,远播世界。1982年2月8日,国务院公布绍兴为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