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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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 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

5.3 化粪池应按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 24-36h。清掏周期为 180-360d。 5.4 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5.4.1 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5.4.2 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5.4.3 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

5.4.4 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5.4.5 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5.5 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

工艺。

5.6 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

艺;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5.7 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液氯、紫外线

和臭氧等。采用含氯消毒剂时按表 1、表 2 要求设计。

5.7.1 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 10 mg/L,照射剂量 30-40mJ/cm,照射接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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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应大于 10s 或由试验确定。

5.7.2 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 20 mg/L,臭氧用量应大于 10mg/L,接触时间应

大于 12min 或由试验确定。

6 取样与监测

6.1 污水取样与监测

6.1.1 应按规定设置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并设置排放口标志。

6.1.2 表 1 第 16-22 项,表 2 第 15-21 项在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总Α、总Β在衰变池出

口取样监测。其它污染物的采样点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

6.1.2 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 6.1.3 监测频率

6.1.3.1 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 1 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

日监测不得少于 2 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6.1.3.2 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志 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 2 次。其他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按 6.1.3.3 规定进行监测。结核病

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6.1.3.3 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 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5 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10

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20 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

6.1.3.4 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 每日监测不少于 2 次,COD 和 SS 每周监测 1 次,其他污染物

每季度监测不少于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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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5 采样频率:每 4 小时采样 1 次,一日至少采样 3 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6.1.4 监督性监测按 HJ/T91 执行。 6.1.5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5 和附录。 6.1.6 污染物单位排放负荷计算见附录 F。

表 5 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1 2 3 4 控制项目 粪大肠菌群数 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结核杆菌 测 定 方 法 多管发酵法 测定下限(mg/L) 方法来源 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E GB11898 GB11897 GB11914 30 GB7488 2 GB11901 GB7478 GB7479 GB/T164880.1 5 6 7 8 总余氯 化学需氧量(COD) 生化需氧量(BOD) 悬浮物(SS) 9 氨氮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重铬酸盐法 稀释与接种法 重量法 蒸馏和滴定法 比色法 红外光度法 红外光度法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稀释倍数法 玻璃电极法 冷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蒸馏后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0.2 0.05 动植物油 10 11 石油类 1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3 色 度 14 pH 值 15 16 17 总 汞 挥发酚 总氰化物 18 19 20 21 总 镉 总 铬 六价铬 总 砷 硝酸银滴定法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22 总 铅 总 银 23 24 25 总Α 总Β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 厚源法 蒸发法 GB/T164880.1 GB74940.05 GB11903 GB6920 0.0001 GB7468 0.002 GB7469 0.002 GB7490 0.25 GB7486 0.004 GB7486 0.002 GB7486 0.001 GB7475 0.001 GB7471 0.004 GB7466 0.004 0.007 GB7485 0.01 GB7475 0.01 GB7470 0.03 GB119079 0.01 GB11908 EJ/T10750.05Bq/L EJ/T900 6

6.2 大气取样与监测

6.2.1 污水处理站大气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 GB16297 中附录 C 和 HJ/T55 的有关规 定执行。

6.2.2 采样频率,每 2h 采样一次,共采集 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每季度监测一次。 6.2.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6。

表 6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1 2 3 4 5

控制项目 氨 硫化氢 臭气浓度(无量纲) 氯气 甲烷 测定方法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方法来源 GB/T14679 GB/T14678 GB/T14675 HJ/T30 CJ/3037 6.3 污泥取样与监测

6.3.1 取样方法,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 1kg。清掏前监测。 6.3.2 监测分析方法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和附录 E。

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7.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7.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本标准不能达到本地区环境功能要求时,可以根据 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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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

A1 仪器和设备

A1.1 高压蒸汽灭菌器。 A1.2 干燥灭菌箱。 A1.3 培养箱:37℃。 A1.4 恒温水浴箱。 A1.5 电炉。 A1.6 天平。 A1.7 灭菌平皿。

A1.8 灭菌刻度吸管。 A1.9 酒精灯

A2 培养基和试剂 A2.1 乳糖胆盐培养液 A2.1.1 成分

蛋白胨 20g 猪胆盐(或牛、羊胆盐) 5g 乳糖 5g 0.4%溴甲酚紫水溶液 2.5mL 蒸馏水 1000mL

A2.1.2 制法

将蛋白胨、猪胆盐及乳糖溶解于 1000mL 蒸馏水中,调整 pH 到 7.4,加入指示剂,充分 混匀,分装于内有倒管的试管中。115℃下灭菌 20min。贮存于冷暗处备用。 A2.2 三倍浓度乳糖胆盐培养液 A2.2.1 成分

蛋白胨 60g 猪胆盐(或牛、羊胆盐) 15g 乳糖 15g 0.4%溴甲酚紫水溶液 7.5mL 蒸馏水 1000mL

A2.2.2 制法

制法同附录 A2.1.2。

A2.3 伊红美兰培养基(EMB 培养基) A2.3.1 成分

蛋白胨 10g 乳糖 10g 磷酸氢二钾 2g 琼脂 20g

2%伊红水溶液 20mL 0.5%美蓝水溶液 13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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