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十佳五四青年”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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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外院党发[2012]4号

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十佳五四青年”的通知

院团委:

今年是五四运动93周年,适逢建团90周年,为了宣传和表彰优秀团员青年,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勤奋学习,与时俱进,无私奉献,服务社会,院党委决定在 “五四”青年节之际开展第二届“十佳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十佳五四青年奖章”是院党委授予兰外团员青年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思想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体现当代青年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品格。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2011级、2010级注册在校学生。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四)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群众影响力。

(五)学习成绩优秀、无在外住宿等违纪情况。

(六)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附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工作要求: (一)推荐程序

推荐人选由系部、团总支共同提名,各申报单位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倾斜,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按照民主评选、系团总支推荐、院团委审核、党委审批、全院公示的程序,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二)推荐材料要求

1.认真填报《申报表》(一式两份);

2.如实整理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两份; 3.候选人近期一寸红底彩色标准免冠照片两张,五寸彩色学习工作照、生活照片各一张;

4.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候选人获得最高表彰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1年4月13日前报送院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补充说明

1.对在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青年优先推荐;

2.院学生会、社联、青协、广播站等学生干部、团员青年的申报工作,由个人提交所在系部,由系部商议推选;

3.对做出相应贡献的团学干部优先推荐;

4.“十佳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如犯严重错误或触犯校纪校规,

院党委研究后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章和证书.

三、各系推荐名额: 财政金融系2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2名 应用外语系:3名 经济管理系:2名 会计学系:3名 院学生会: 1名 社团联合会:1名 青年志愿者协会:1名 院广播站:1名 四、表彰奖励

各系、学生会推荐的候选人,经院团委初审后,由院党委评选审定。获得“十佳五四青年奖章”的学生,将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附:第二届“十佳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推荐表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表彰 十佳五四青年 抄送:院领导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

(共印12份)

附件

第二届“十佳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推荐表

姓 名 民 族 文化程度 班级及职务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政治面貌 系 部 出生年月 入团时间 一寸 照片 邮 编 学习和工作简历 曾获表彰奖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