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代汉语句法结构成分的二重性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浅析现代汉语句法结构成分的二重性更新完毕开始阅读3d754c70e518964bcf847cd1

浅析现代汉语句法结构成分的二重性

所谓“句法结构”是指词语和词语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的有机组合。如邵敬敏所言,“句法结构是句法形式和语义内容的结合体”。在句法结构中,总是存在着两种结构关系,句法结构关系和语义结构关系。

而句法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词语,也因此具有了两种不同的性质: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这就是句法构成成分性质的二重性。 1. 句法构成成分性质的二重性: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

句法成分,即所谓的句法关系结构成分,往往用于承担句法结构内部组合项之间的关系,如主谓,动宾,偏正等等。具体可以分为主语,谓语,宾语等几种成分。

语义成分,即语义结构的成分,通常可分为施事,受事,工具,处所等成分。语义关系不同于句法结构关系,它是词语进入句子后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事实上或逻辑上的关系。体现为动作--受事,施事--动作,等等。

如,我 今天 约了 人。 主语 状语 谓语 宾语 施事 时间 动作 受事

此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有时所体现的是句子表面意义,句法成分的位置会根据实际交际需要而发生改变。因此与包含句子深层含义的语义关系相比,句法关系更为灵活多变。

如,“国军打了败仗”/“打了败仗的国军”,前一个句法结构的

句法关系为“主谓”,而后一个句法结构的句法关系则为“偏正”,句法关系发生了变化。但就语义成分之间的关系而言,“国军”是“施事”,“打”是“动作”,语义关系未发生明显变化,较为稳定。 2.句法结构成分二重性在句法结构中的体现

句法结构成分的二重性在句法结构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的非一致性以及语义指向和句法结构的不平衡性。

2.1 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的非一致性

之前我们说到,句法成分主要分为主谓宾定状补等几种成分,而语义成分则划分为施事、受事、与事等几种语义角色。

句法成分中的主语通常表示陈述的对象,能回答“谁/什么”之类的问题。谓语则与主语相对,表达陈述的内容,能回答“怎么样/是什么”之类的问题。

而从语义关系来看,“施事”发出“动作”,而“施事”也往往可以用来表示“谁/什么”,“动作”又往往与“谓语”相关联。这使人们极易产生句法成分与语义成分相一致的错误观念。

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成分,不存在一致性之说。同样的,主语不仅可以是动作施事,也可以为动作的受事,甚至可以是时间、处所等成分。

如,“我 吃了 苹果 / 苹果 被 我 吃了” 主语 宾语 主语 施事 受事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作为主语的语义成分,不仅是施事,还可以是动作的受事。

再如,“今天 星期六”,在这个例子中,谓语“星期六”,其语义成分为“时间”而不是“动作”。

由于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具有的不一致性,我们可以发现,句法关系和语义关系之间也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如,“吃饭/吃食堂”。这两个句法结构均为“述宾”结构,但就语义关系而言,“吃饭”是“动作+受事”,“吃食堂”则是“动作+地点”。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由于句法结构成分性质的二重性,使其在进行成分划分时具有语义成分和句法成分不相对应的非一致性,而这种不一致性进一步延伸,表现为句法关系与语义关系之间的非一一对应。

我们不能根据句法成分来判断语义成分,也同样不能根据句法关系来判断语义关系。

2.2 语义指向与句法结构的不平衡性

所谓语义指向是指,句法结构的某一成分在语义上和其他成分(一个或几个)相匹配的可能性。语义指向研究的是句子成分之间在语义上的搭配关系,句法结构研究的是句子成分的组合关系。

在上文中我们提到,语义结构与句法结构虽然有时指向一致,但更多的时候却是一对多或多对一的不平衡关系。语义上的搭配关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组合关系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是不一致的。

如,“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舒舒服服”作为状语修饰谓语“睡”,但是其语义指向,并不是指向“睡”,而是指向主语“我”。 2.2.1 语义指向的类型

语义指向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补语、状语、定语。 A 补语的语义指向

它可指向多种句法成分,如主语,谓语,宾语,等等。 如,“树砍光了”,“光”指向主语“树”。“我把教室打扫干净了”,“干净”指向宾语“教室”。

B 状语的语义指向

状语的语义指向不仅可以指向谓语,还可以指向主语或宾语。 如,“我浅浅地尝了一口茶”,“浅浅”指向宾语“茶”。“我饱饱地吃了一顿”,“饱饱”指向主语“我”。

C 定语的语义指向

定语的语义指向有时直接指向它的修饰成分,有时也可以指向其他成分。

如,“我做了一个惬意的梦”,“惬意”前指主语“我”。 2.2.2 语义指向与歧义

由于语义指向与句法结构之间存在不平衡性,从而使语义指向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这也是句法结构中产生歧义的原因之一。

如,“三个大学教授”,定语“三个”究竟指向“大学”还是“教授”。

通过对语义指向和句法结构二者关系之间的探索,我们发现语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