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手册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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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能源资源控制程序》,以便对能源资源消耗做出规定,以降低消耗,保护环境,节约成本;

3)对重要相关方施加影响是本公司各单位的职责,公司通过制定《相关方管理程序》,以促进重要相关方提升其安全健康、环保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4)根据本公司的重要岗位及《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一览表》和《重要职业健康安全及其控制措施一览表》,公司属各单位要确定本单位的重要风险,依据识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制定管理措施/办法进行控制,以防止“三违”现象发生,保证员工安全健康,防止环境污染;

5)针对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制定了《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以减少和降低环境破坏、人员伤害与财产损失;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时,应充分考虑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并与人的能力和施工设备相适应,以便从技术措施、方案上消除或降低风险和有害的环境影响,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7)为保障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制定《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并实施;

9)为了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制定了《交通安全控制程序》。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公司通过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建立并保持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的控制方法,将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降低财产损失与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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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1职责

a)各级安保部/质安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辨识、确认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或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b)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和分工,做好响应准备,参与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实施应急预案;

c)公司办负责统一指挥公司总部的应急;

d)各二级单位和项目部指定责任部门或组织,负责辖区内的应急; e)管理者代表及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资源配置;

f)各单位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用最快捷方法上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及地方或业主应急救援及管理部门(如消防、医疗救援部门)。

4.4.7.2控制要求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即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确定可能出现较大危害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b)各级安保部/质安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单位所需的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制定职责和分工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和措施),经批准后发放到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和部门可对其可操作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并将信息反馈到安保部/质安部门(或各相关部门),以便进行修订;

c)各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首先要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再采取其它措施尽量减小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

d)由安保部/质安部门协调定期演习应急预案,形成年度应急预案演习计划,各责任单位执行;

e)应急预案每年定期进行一次适宜性、有效性评审,必要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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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并保持评审记录;

f)在演习或发生紧急情况后,应及时对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保持评审记录。

4.5 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 绩效监视和测量

建立并保持《监督检查和评价控制程序》,对管理体系过程和绩效进行测量和监视,从而找到改进的机会。

质管部/质安部门负责监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本单位和各部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检查法规的执行情况;安保部/质安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测量和监视设备的管理。

各部门负责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及运行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监督、评价工作。控制要求:

a)依据法规、其它要求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有关的关键技术参数;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 3)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守情况; 4)运行控制的实施情况;

5)事故、事件、疾病和其它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 b)依据监测项目的特性确定监测地点、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等;

c)按《监督检查和评价控制程序》规定实施监测。对公司不能监测的项目,要委托国家授权机构进行监测;

d)对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将分析结果与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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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关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对比,亦可对比行业要求,如发现差距,则适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e)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要求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测设备管理工作;

f)各单位要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遵守情况的专项检查和合规性评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追究处理。

4.5.2 合规性评价

建立、实施和保持《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各单位应认真遵循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定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

a)评价内容:

1)评价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各单位和项目部应根据所识别、评价的重要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对照所识别的应遵循的法律法规要求(现行有效版本),评价其控制活动结果对法规要求的满足程度,评价结果可能是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

2)评价其它要求(其它要求包括标准、规范和业主(或业主代表)、当地政府部门等的要求,以及周边社区、居民的合理要求等)的遵循情况。

b)评价方法可以招集有关部门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评审,也可以采用其它的方式。

c)根据评价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保持评价和采取相应措施的相关记录。

4.5.3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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