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历年司法考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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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请回答第92-94题。

1)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该合伙人会议决议有效,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王某不能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

选项C、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合伙人决议作出的对张某对外签约权的限制有效,张某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但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 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田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之一,其享有对外签约权,其对外签约无须征得朱某的同意。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据此可知,朱某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但田某已经签约的,朱某的异议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王某、朱某均是该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他们均应对田某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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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选项B、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商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选项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商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据此可知,其他合伙人对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刘某对朱某的合伙份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2.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第95-97题。

1)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 B.葛某是被告

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商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商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据此可知,在许某提起的解散公司的诉讼中,许某是原告,云峰公司是被告,葛某为第三人。 2)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商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商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商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丙县法院。

3)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 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 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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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商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商法院可予以保全。

(2012-2015)

1、 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应按照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三名股东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且丙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2、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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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案中,郑贺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错误。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对有限责任的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要求,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才有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要求。

4、 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公司债权人唐某 B.公司董事长程某 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

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5、 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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