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救生阀瓶作业指导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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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救生筏钢瓶

(检查、水压试验、充装\\高温水浴试验)

作 业 指 导 书

浙江求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书

本大纲供船用救生筏钢瓶检查、水压试验、充装、温浴试验用,用以作为钢制无缝气瓶检验、水压试验、充装、浴温试验的作业指导书

检验出厂船用救生筏启动钢瓶置各部件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试验的实效性。确认其性能符合.按CCS船级社要求, 根据国际海事公约及我国“海船救生设备规范”的要求,所有气胀救生筏及释放器均应按规定期限进行检修,以确保其完好,设计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本大纲应经CCS船级社审定认可。

一、总则

1.产品试验应满足CCS船船级社审定的产品设计施工图纸,所作的技术要求制造、检验和试验。

2.部件和各项试验由维修检测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向CCS船级社报验。CCS船级社参加与否,按CCS船级技术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3.部件的各项试验和操作根据本试验大纲和CCS验船师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未明确的事项并参照组成试验

4.各项试验合格后,由公司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和作好“CCS”标记,由CCS船级发放CCS船检证书后,方可出厂。 二、 钢瓶检查

.1 本公司生产使用的救生筏钢瓶选用上海高压容器厂生产的高压气瓶,其工作压力为20.59MPa(210g/c㎡)材质为30CrMnSi,并经船检局的认可。

2 检查钢瓶印记是否齐全,钢瓶上应有:编号、水压期、工作压力、容积、空瓶质量、船检印记等。

.3 钢瓶的水压期为3年,凡超过期限,应送充气站作1.5倍工作压力32.1MPa(315gf/c㎡)的水压试验,并重新注明水压期。

.4 凡需重新灌气的钢瓶,应首先除去瓶内剩余气体及杂质,充气站必须经船检部门认可后方可充气,充气气量见附录13。

.5 经重新充气的钢瓶,充气后必须做50±2℃的高温水浴试验,时间为2hr,钢瓶不能渗漏,试验合格需停放一个星期后方可装筏使用,装筏前还需复核气量(不包括上阀体),合格才能装筏.

.6 合格的钢瓶应重新刷漆,并在瓶体上标明CO2的重量,N2的重量及总重量(不包括上阀体的重量)。

7 在有效期内的钢瓶,检修时应校队气量,按原始记录对照复核。气体称量工具应选用30Kg电子秤(精度5g)进行称量。凡气量误差大于20g的钢瓶需重新灌气。

三、水压试验 1.水压试验设备 设备名称 电动试压泵 规格型号 2DY-28/80 钢瓶固定夹具 试验钢瓶规格 型号 3L.5L.6L. 7L.7.5L. 150mm表面 工作压力 20.59MPa 试验压力 31.5Mpa 校验时间 2012.3-2012.9 试验专用夹具 压力表 0-100 Mpa 高压软管 进水接头 M22×1.5 M22×1.5 1M 63 Mpa

2.试验方法

1) .试验应在材质,机加工、安装检验合格后进行。 2) 强度和材料紧密性试验,在强度试验台进行,介质为水,试验压力见各部件的具体规定,

持压5分钟,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1.5倍,要求无任何渗漏和变形现象。 外观检查符合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IEC60945 section 6.1~6.4

IEC60945 section 5.1 符合技术文件规定的性能要求 3) 气瓶的接收工作

1气瓶检验前,应逐只检查其制造钢印和检验钢印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制造钢印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面又无据可查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1.在船上经拆装称重不合格的气瓶和外单位送检的气瓶按气体的种类,压力级别分别堆放好; 2.发现用户自行喷涂漆色的气瓶,必须问明该瓶原喷何种漆色或原装何种气体,以防用户自行改装其他气体或掩盖瓶体缺陷酿成事故;

3.用户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问明拟装的气体名称,并根据拟装气体的性质、压力级别、瓶体强度,以及该瓶的今昔技术状况等因素,确定是否适宜改装气体,如该瓶不宜改装则向用户说明原因;

.4.凡要求充装的气瓶,一定要技术检验合格后,才能充装气体;

5.接收气瓶的人员要把上述检查结果详细记录于气瓶收发登记本上,送瓶与收瓶双方核实后签名.

4) 排放余气

.1气瓶检验前,要将瓶内余气排放,排放余气是,要将气瓶运到室外固定后才将余气排放到空

气中;

.2开户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缓慢开启瓶阀,阀不能开的太大, 以防气瓶排放的

反作用力推倒或发生静电引烯周围物品;

.3排放余气是,排气方向不准有人逗留或通过; 5) 拆装瓶阀

.1气瓶应先排尽余气,确认瓶内气瓶体压力降为零后,方可拆卸瓶阀;

2拆卸瓶阀,在瓶阀机上拆卸,严禁使用管链或管钳等一损伤瓶体和瓶阀的工具拆卸; 3严禁在冷态下拆卸瓶阀,以防瓶阀尾部断在瓶口中; 4注意瓶阀以防止意外情况导致人身事故; 6) 原始标志登记

.1气瓶原始标志登记必须做到查看仔细, 登记认真,字迹清楚;

.2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编号、国籍、厂家、制造日起、气体使用性质、设计压力、试验压力、

重量、镕基、壁厚、上次检验单位日期和气瓶用户;

3对原始标志辨认不清的气瓶或有疑问的气瓶,应看清后才能进行登记和检验,原始标志不清楚又无法考察的气瓶,应报废处理. 7) 气瓶的外表检查

1用适当方法消除气瓶外表面沾有妨碍检查的腐蚀物及其他外界物质,应逐只对气瓶

进行外观检查;

2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钢瓶应报废;

(1)瓶肩、瓶身或瓶底出现可见膨胀的; (2)瓶身呈现可见波浪现象的;

(3)瓶体遭受火烧只是局部或全部烧过的;

(4)瓶体遭受严重撞击造成变形的; (5)瓶体受到电弧或气焊伤的; (6)瓶体经过焊补的;

(7)瓶体弯曲度超过3‰且弯曲深度大于5毫米的; (8)瓶体圆度超过2%的;

(9)瓶体垂直度允差超过8‰的; (10)瓶深音响不正常; (11)瓶壁有裂纹;

(12)瓶肩的圆弧呈钝角的;

(13)瓶底凹陷深度小于33毫米;

(14)瓶底支承面直径小于气瓶直径0.75失稳的; (15)瓶底凹坑超过2毫米的; (16)瓶壁沟痕深度超过2毫米; (17)用焊接法装配颈圈或底座的;

(18)瓶底呈现近似平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测厚,并进行强度校核; a)壁沟痕深度超过0.5mm,局部凹坑超过2mm;

b)瓶体有离层、拆叠、砂眼、层锈、擦伤、或有其他影响强度缺陷的气瓶。 8) 气瓶的内表面检查

1气瓶的内表面检查前必须把气瓶固定在气瓶清洗架上,用水冲洗掉瓶内杂物后再进行检

查;

2采用6-12伏的小灯泡,借灯光由瓶口螺纹之瓶底目测; 3发现内表面有锈蚀,要在除锈机上或人工进行除锈; 4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气瓶应报废;

1.瓶口螺纹自瓶口基准起,螺纹整牙数小于8牙的;

2.瓶口螺纹有两牙以上超过1/6周长,1/3牙高的局部缺口或有缺陷; 3.瓶口螺纹以肉眼或倍数放大镜检查,发现有裂纹或裂缺陷; 4.瓶口螺纹在磨损后重新车制或附加螺纹的; 5.瓶底有裂纹鼓泡或明显变形的;

6.瓶底内表面呈散花状的或火山口状的;

7.由其他可疑情况,经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有以下情况者,气瓶应测厚,进行强度校核; 8.有局部片状腐蚀或密集斑点服饰的; 9.肉眼难以确定或有影响强度缺陷的; 9) 音响检查

1外观检查合格的气瓶,应逐只进行音响检查;

2气瓶在没有附加物或其他妨碍瓶体震动的情况下,用木锤轻击瓶壁; 3音响清脆有力,余韵轻而长,且有旋律,此项检查合格;

4音响十分混浊低沉,余韵重而短,并有破壳音响,气瓶应报废; 10) 气瓶重量和容积的测定

1气瓶应逐只进行重量和容积测定;

2气瓶的重量不包括瓶帽、瓶阀、防震圈的重量;

3容积测定的方法:空瓶称重、瓶内灌满水称重,两者称得值相减,乘以该水温的比容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