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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初衷,不应被鼓励。”的主张,都以各自团体的睿智,博得了全场震耳欲聋的掌声。

最后,法政学院老师李湛点评道:“高调行善是否应该被鼓励,要放到具体国情和社会大背景中去讨论,但我们的社会应对之持以最起码的包容态度。”接着在称许辩手们言行举止得体、风度翩翩的同时,他提出“应培养处变不惊,从容冷静,不急于求胜的参战心态,并多与对手、评委和观众进行眼神交流”这一宝贵意见。

赛后,反方二辩肖华在采访中说到,光鲜胜利背后,是整个团队不辞辛劳、孜孜不倦的付出。“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够凯旋,应归功于团队赛前为寻求最佳论点而精益求精的准备;当然,赛场上队友之间的彼此信任也是取胜的关键。”

我方观点

1、高调行善的宣传力度更大,提高大家对行善行为的关注度

2、高调行善的舆论监督作用更大,透明度大

3、高调行善符合当代彰显个人主义的基调

4.、高调行善让善人得到鼓励,不会让他觉得自己的行为价值是被认可的,不会被埋没

5.、高调行善可以活跃社会气氛,不用压抑,真实的人格表现

反方观点

1、行善动机不纯,商业目的强

2、会给社会其他人带来压力

3、形式主义,注重表象

汪昌莲

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将在贵州毕节开个人演唱会,听完全场的困难群众可以现场牵走1头猪和1只羊,演唱会共准备了3000头(只)猪羊和多台农用拖拉机。(9月24日《黔中早报》)

高调也是有限度的,一旦过度标榜自己,将个人的好恶强加在受助对象身上,就令人无法接受了。如果说陈光标用砸奔驰车的方式去倡导环保是一种暴力的话,那么开个人演唱会去高调行善,就是一种软暴力了。

其实,软暴力同样可怕。记得历史上有一位皇帝,自诩歌唱得好,便让一名死囚做出选择,要么听他唱歌,要么杀头。死囚为了活命,当然选择听歌。谁料,其在听了几句之后,却央求皇帝说,你还是杀了我吧。想必陈光标的歌喉不会那么“要命”,但也未必能达到开个人演唱会的水准。陈光标也有自知之明,才会拿数千猪羊去做诱饵。

可以预料,即便是陈光标开个唱那天观众爆满,人们也不是为了去听他的歌声,而是冲那数千猪羊来的。问题是,从表面上看,陈光标是在做慈善,但从本质上看,其是在做交易,是在拿慈善去换取人们看他的“个人秀”,给慈善涂抹上了一种功利色彩。说轻点,是以个唱方式在贵州偏远地区炫富,赤裸裸地展示贫富之间的差距;说重点,是在拿慈善绑架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是在拿慈善去歧视社会弱势群体。

最近,围绕我国富人行善的行为,社会中不时掀起层层波澜。一些行善之人过于高调张扬,以至人们对其行善动机产生质疑甚至是指责。事件演变至今,公众已开始关注行善人的账目、税收、人格等等,甚至将一些人的善行称为“暴力行善”。曾经的一些善人如今在公众眼里俨然成了恶人。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可能导致真心行善之人也却步于善。

笔者在此不想花费笔墨去分析行善之人的动机和出发点,只想从行善的艺术和方法上,给予行善之人一些忠告和建议。这是因为:不管其动机的善恶,行善的结果可能最终都有益于社会——既是如此,我们就该鼓励行善,让人们更加乐于做善事,并为行善之人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而且,古往今来,行善的确是有学问的。不讲究艺术,善意的出发点也会被误解,甚至适得其反。

基于此,笔者对行善者提出三个建议:

首先,一定要低调行善。我们行善的出发点是为了帮助别人、造福社会,而不是为了赢取名声,否则,就不能称作行善,而是地道的商业行为。因此,真心行善者,以默默行善为宜。

《圣经·马太福音》6:1-6:4告诫行善者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指上帝——笔者注)的赏赐了。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指上帝——笔者注)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曾国藩说:“为善最乐,是不求人知。”“作善岂非好事,然一有好名之心,即招谤招祸也”。做善事是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其快乐之处在于不寻求自己所做的善事为众人所知,因为善行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举动,太关注别人的看法和评价反而会束缚自己善意的心。做善事本身是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一旦有了沽名钓誉之心,就极易引来诽谤与祸端。

其次,要行善就得善到根本。我国古语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饥,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意思是说,赠给别人鱼吃,不如赠给别人打鱼的技术,这是因为鱼只能解决别人一时之饥,而学会了打鱼的技术可以随时捕鱼,能解决别人一生之饥。在别人急需之时,捐赠钱粮的确值得褒奖,因为他能解决燃眉之急。但是,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把资金投入到能够带来长期效果、广泛受益的领域,比如:教育、医疗、社会公平公正的事业等方面。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于1917年创办的协和医科大学,不仅在过去解决过无数人的疾病痛苦,而且,至今仍是享誉海外的一流医院,使无数人免于疾病的折磨。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这些善行事例,在为社会带来丰厚利益的同时,也为施善者赢得了斐然而持久的声誉。

再次,行善要行到最需要的人群之中,尤其是要把光明带进黑暗。我不否认行善有时可以做一些锦上添花的事,但我认为雪中送炭的善举更值得提倡和发扬。《圣经》强调施舍给寡妇、婴儿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耶稣专给那些眼瞎的、瘫柺的、患麻风病的人治病;《圣经》中还有不少救助囚犯甚至妓女的事例。

在世人的眼里,监狱可能是最黑暗的地方,因为那里关押着杀人犯、偷窃犯、贩毒犯等等触犯刑法之人。正因如此,很多人在意识中就认为,被关到狱中的人都是坏人。特别是新加坡,连工作在监狱中的公务员也受到社会的歧视,以致不少狱官一有机会便寻求调离监狱。

然而,我发现宗教人士却并不遗弃犯人。在新加坡,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印度教人士,纷纷前往监狱辅导囚犯们摆脱过去,寻找积极的人生。每年圣诞节,基督教志愿者还到监狱赠送圣诞礼物,并于圣诞平安夜到狱中颂唱圣诞歌曲。

新加坡当局认为人是不可改造的,因而,将囚犯的改造工作交给宗教机构,政府很少对囚犯进行教育。在这方面,我国做得比新加坡好。年初,我参观国内一个监狱,发现所有的囚犯都有接受教育和改造的机会,而且,狱方还给予囚犯大量受教育的时间。我国的这种做法无疑有利于囚犯改邪归正、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从根本上说,犯人也是人。许多人仅仅是一时失足,其本性并非作恶之人。因此,他们是最需要得到心理慰藉与辅导的人,对这一类人的教育尤为重要。在中华民族的传统中,天下之恩莫大于养育之恩。《醒世恒言》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再造人的心灵、帮助失足之人重新站立起来,其善行之大、恩情之重较之养育、救命又有何异?因此,行善者能够施舍监狱,协助教育和改造囚犯、帮助那些受到不公正、不公平待遇的人重获尊严、帮助国家改善囚犯的艰苦条件,把光明引入黑暗应该是莫大的善行!

人民调查:四成四的网友支持富人“高调行善”

2010年10月13日23:39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字号 大 中 小】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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