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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 慈善领域富人“裸捐”等高调行善方式,您如何看?

支持,公开透明扩大慈善影响

反对,志愿行为应低调。 担忧,善款利用怎样更好监管。

其他,我有话要说。

人民网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杨铁虎)慈善领域富人“裸捐”等高调行善方式,您如何看?网络调查显示,四成四的网友对富人高调行善持支持态度。

截至23时30分,人民网13日推出的一项相关调查共有2557人次参与。其中, 44%的网友(1125票)对富人高调行善持支持态度,认为可以扩大慈善影响;47.4%的网友(1212票)对善款利用怎样更好监管持担忧态度;另有5%的网友(128票)认为行善的志愿行为应低调。此外,还有3.6%的网友(92票)有话要说。

网友一丈留言说,质疑行善者是没有道理的,质疑者恐怕就是为富不仁者!

网友王林留言说,慈善就应该理直气壮,个人的慈善行为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有更多的慈善人士回报社会,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

网友支持者留言说,不要质疑别人,自己拿点真金白银来像他一样作秀,我们一定支持!

网友挺身而出则认为,高调低调的总归是行善了,都是好人,只是相比低调行善的就更让人敬佩了。★

2011年6月30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荣山村委会,爱国华商侨领陈沙立为该村五保户、残疾人、贫困大学生捐助300万元,为该省小动物保护协会捐助20万元,而其直接将整箱的320万元现金摆到台面上,把善款向受捐者面对面直接交付的高调举动,更是惊动了在场的人。面对在场记者关于“为什么不将善款交给红十字会,是不是在学陈光标高调捐款”的问题,陈沙立的解释说,这样做完全是应当地群众的要求,希望用这种颇为透明的方式捐款,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全体村民和媒体记者们的监督,力证绝非“诈捐”。捐赠仪式结束

后,他更是恳请现场媒体对其将现金存入村银行的画面进行全程摄录

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对一个慈善家来说,“诈捐”的罪名足以终结一切。因此,中国“首善”陈光标捐赠“注水”的传闻,无论对媒体、公众还是陈光标本人,都攸关重大。往小了说,事关一个人的名誉;往大了说,关系到慈善事业的成长。

这两天,一些慈善机构已公开为陈光标证明“真捐”,不过,仍有媒体还在逐笔求证质疑。事实上,这两年,陈光标在慈善的道路上不断成为舆论焦点,其高调的行善方式,也曾

引来一些争议,甚至被视为“暴力慈善”。但围绕一些争议,还是有几分疑惑。

疑惑一,行善者是否必须是道德完人?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陈光标应该成为“楷模”。而民营企业家陈光标恐怕并非完人,特别是对传统上以低调、清高、做好事不留名为美德的中国人而言,“高调”、“好名”、“作秀”是一种非常惹眼、易招反感的“缺点”。那么,非楷模人物甚至是有明显缺点的人,行善就该一律否定吗?如果是这样,还有几人有资格行善?水至清则无鱼,在严苛的道德标准下,慈善的“池”中还能幸存几条“鱼”?

疑惑二,“高调行善”,是否比“低调不行善”更该受到质疑?在中国,靠税收来调节二次分配的制度一直在完善之中,一些富豪大款可以在全球奢侈品市场出手豪阔,可以把几乎所有财富留在手里、留给子孙,慈善的理念在这一人群中显未普及。相对那些吝拔一毛的富豪,“高调”捐款的陈光标,就该承受更多的批判和冷嘲热讽吗?当盖茨、巴菲特携手来华劝捐,陈光标大声回应死后裸捐,曾让不少退避三舍的中国企业家被动而尴尬。两者相比,谁更该受到质疑?

疑惑三,慈善事业的制度缺陷是否应该由个人“买单”?毫无疑问,中国慈善的收支制度、监管制度有诸多不够科学、不够透明之处。救灾时大张旗鼓募得大笔善款,捐后如何使用却一直鲜有公开。陈光标陷入“诈捐门”,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一些慈善机构对捐赠信息披露不够。我们在要求陈光标“自证清白”的同时,是否更应要求相关慈善机构对“诈捐”争议及时评判?

陈光标是一位民营企业家,他捐或不捐、捐多捐少,是否有以募捐换取广告效应,是否借此与政府搞好关系以争取项目??这种种被质疑的行为,如果一定要算作不足,那也是个人选择,只要其中不涉违法,他的捐款行为就应该和其他好心人一样,受到肯定。这和有的地方、专业慈善机构的“挪用”、“滥用”善款,性质判然有别。

作为一个立志用自己的“高调”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家,陈光标的慈善方式确有可以改进之处。但于起步较晚、阻力很大的中国慈善事业而言,公众特别是企业,还远未形成乐捐善助的社会习惯。当此之际,在严格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的同时,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李泓冰)

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光标

随着慈善意识的增强,慈善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富人身影。

最近,陈光标的慈善之举,比如“裸捐”、捐赠现场的“钱墙秀”等,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他的高调行善,赢得了许多叫好声,但也留下了许多怀疑声。叫好者认为他拿出来的都是真金白银,确实帮助不少人;怀疑者认为他的行善有作秀之嫌,且善款使用粗放,没有花在刀刃上。

那么,这位行善者到底有着怎样的慈善理念?为何选择那样的行善方式?今日,本报记者连线陈光标,与其探讨当前富人应当怎样做慈善。 一问:

富人慈善,一定要大把撒钱吗?

记者:有人说企业家最大的慈善应该是多缴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人说是多捐真金白银。您比较认可哪一种?您的慈善观是怎样的?

陈光标:缴税和慈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缴税是义务,慈善是志愿;缴税多少由法律规定,多缴少缴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我作为公民当然要依法纳税。但慈善捐款因为是志愿行为,捐多捐少是自己说了算,我认为更能体现回报社会的意愿和精神。 我认为缴税、办企业,这是作为一个企业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是慈善;捐赠则是基于个人价值观的慈善行为,简单地说,这就是我的慈善观。

记者:您曾说“80%接受过我帮助的人都没有感恩之心”,那么,是什么力量支持您继续慈善的呢?

陈光标:我从来不是为了获得别人的感恩而做慈善的,相反,我是为了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而坚持不懈地做慈善的。

记者:“巴比”中国行,您承诺“裸捐”作为见面礼,引发了社会热议。有人赞扬,有人怀疑,那么,您的承诺介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吗?

陈光标:我对慈善捐赠的承诺靠的是行动和支持我行动的精神力量,如果没有这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其他任何形式如何能够约束我的志愿行动呢?退一步来说,既然是志愿行动,为什么要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约束?我更愿意用我的个人信用来承诺。 二问:

善款使用,一定要亲力亲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