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基本情况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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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自2006年被确立为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以来,县农技中心大力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土壤测试结果、田间试验结果制订了施肥方案,引导农民科学施肥。2006年到2008年两年间共向农民群众发放小麦、玉米、水稻和马铃薯测土配方建议卡12万份。同时确立了200户作为施肥现状跟踪农户,2008年县农技中心对跟踪农户种植的主要作物的施肥现状做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3.1 单种小麦

调查农户120户,平均亩施纯N16.43公斤, P2O57.36公斤,K2O1.16公斤, N:P:K是1:0.45:0.07;全生育期累计肥料投入是108.32元。与2005年(平均施纯N20.15公斤,平均施P2O510.53公斤,平均施K2O 2.15公斤,N:P:K是1:0.52:0.11,平均肥料投入是135元)相比,纯氮亩减用量3.72公斤, 纯磷亩减用量3.17公斤, 纯钾亩减用量0.99公斤。肥料投入降低了26.7元。

1.3.2 小麦套种玉米

调查农户150户,平均亩施纯N31.4公斤,P2O58.82公斤,K2O2.27公斤, N:P:K是1:0.26:0.07;全生育期累计肥料投入是161.1元。与2005年(平均施纯N33.15公斤,平均施P2O513.28公斤,平均施K2O1.63公斤,N:P:K是1:0.4:0.05,平均肥料投入是185元)相比,纯氮亩减用量1.75公斤, 纯磷亩减用量4.46公斤, 纯钾亩增用量0.64公斤。肥料投入降低了23.9元。

1.3.3 水稻

调查农户50户,平均亩施纯N18.6公斤,P2O58.12公斤,K2O1.77公斤, N:P:K是1:0.44:0.1;全生育期累计肥料投入是124.1元。与2005年(平均施纯N21.18公斤,平均施P2O510.1公斤,平均施K2O 1.67公斤,N:P:K是1:0.48:0.08,平均肥料投入是143.6元)相比,纯氮亩减用量2.58公斤, 纯磷亩减用量1.98公斤, 纯钾亩增用量0.1公斤。肥料投入降低了19.5元。

1.3.4 马铃薯

马铃薯调查农户50户,平均亩施纯N15.9公斤,P2O511.15公斤,K2O5.05公斤, N:P:K是1:0.7:0.32;全生育期累计肥料投入是144.6元。与2005年(平均施纯N17.67公斤,平均施P2O513.54公斤,平均施K2O4.34公斤,N:P:K是1:0.77:0.25,平均肥料投入是160元)相比,纯氮亩减用量1.77公斤, 纯磷亩减用量2.39公斤, 纯钾亩增用量0.71公斤。肥料投入降低了15.4元。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1 土地利用现状

平罗县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构成了土地资源的优势。根据县级土地资源调查资料结果,本县土地总面积为3129202亩(合2086.13平方公里)。按主要用途划分,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816870.1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8.06%。建设用地为177416.2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67%。未利用地为1134915.7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27%。

2 耕地保有量

耕地:本县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821763.2亩,占农用地面积的45.78%,其中,河西726835.4亩,河东94927.8亩,分别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8.45%和11.55%。耕地中灌溉水田为51757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3%,水浇地面积为766605.4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3.29%,菜地面积为3400.8亩,占耕地总面积的0.41%。

园地:本县园地面积12531.5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69%。在园地面积中,果园面积为11258.2亩,占园地总面积的89.84%,其他园地面积为1273.3亩,占园地总面积的10.16%。

林地:本县林地面积114206.8亩,占农用地面积的6.29%。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为73313.9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4.19%,灌木林地面积为13950.4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2.22%,疏林地面积为13365.8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1.7%,未成林造林地的面积为13305.1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0.65%,苗圃面积为271.6亩,占林地总面积的0.24%。

牧草地:本县牧草地面积为719264.9亩,占农用地的39.59%。其中天然草地718401.1亩,占牧草地面积的99.88%。

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总面积为149103.7亩,占农用地的8.21%。其中畜禽饲养地面积为1075.3亩,占其他农用地的0.72%,设施农业用地为188.2亩,占其他农用地的0.13%。农村道路用地为14233.8亩,占其他农用地的9.55%,坑塘水面为18498.1亩,占其他农用地的12.41%,养殖水面为16310.9亩,占其他农用地的10.94%,农田水利用地84720.7亩,占其他农用地的56.82%,田坎占地1719.7亩,占其他农用地的1.15%,晒谷场等用地12357亩,占其他农用地的8.28%。

3 基本农田面积

本县现有耕地82.18万亩,人均耕地2.89亩,高于全国人均耕地1.43亩的水平,也低于全市人均耕地1.61亩的水平,接近宁夏人均耕地2.82亩的水平。姚伏镇耕地面积最大,达14.7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7.89%;陶乐镇耕地面积最小,仅为2.62万亩。人均耕地最多的乡镇是红崖子乡,人均耕地面积达到5.7亩,接近全县人均耕地数的2倍,人均耕地最少的乡镇是城关镇,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06亩,仅为全县人均耕地面积数的三分之一。全县人均耕地较为宽裕的乡镇有红崖子、高仁乡、姚伏镇、通伏乡和渠口乡,人均耕地都超过了4亩,而人均耕地较少的乡镇有城关镇、宝丰镇,人均耕地均在2.0亩以下。

4 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 4.1 建设用地

4.1.1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的面积为167449.3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4.38%。其中建制镇为16150.8亩,占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9.65%,农村居民点用地为85130.6亩,占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50.84%,独立工矿面积为53761.7亩,占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32.11%,特殊用地面积为12406.2亩,占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7.4%。

4.1.2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9338.2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26%。其中铁路用地为1678.3亩,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17.97%。 公路用地面积为7659.9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82.03%。

4.1.3 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628.7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5%。均为水工建筑用地。

4.2 未利用地

本县未利用土地面积为923981.6亩,占未利用地的81.41%。其中荒草地面积为102065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1.05%。盐碱地面积为495477.6亩, 占未利用地面积的53.52%。沼泽地面积为15338.1亩, 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86%。沙地面积为264242.9亩, 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8.5%。裸土裸岩石砾地41069.1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4.44%。其它未利用土地5788.5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0. 63%。

4.3 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为210934.1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8.59% 。其中河流水面为145732.9亩, 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9.09%。湖泊水面为22806亩, 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0.81%。苇地面积为5869亩,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78%。滩涂面积为36526.1亩,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