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业管理合同(住宅)标准文本模板范本范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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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并在收取后立即依据附表六的规定的程序将上述费用转交给甲方;

27、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完成所有的必要的事务或作出合理的选择;在不背离前述原则的前提下,在提供服务的期限内,或职业道德的范围内,乙方不应从事或促使任何可能构成对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进行分包或出让的行为,除非有甲方书面的事先批准或本合同另有规定;由乙方雇佣的律师、法律顾问、测量员、评估人、建筑师或其他专业广告人员、顾问、承包方,工人、服务员、代理人和小区全体职工,应被视为乙方的代理人,乙方应对任何或所有代理人的行为或疏忽引起的后果负责;任何前述内容违反(各)附表时,应以(各)附表为准;

28、除在本合同附表中所列的应由甲方提供的设施和设备外,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必须的一切设施、设备、工具和用品等,都应由乙方自行准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29、乙方应当保证其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提供必要的人员,并保证该等人员的数量和素质符合本合同附表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如甲方认为此等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更换。

第四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时起至 年 月 _时止。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核决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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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六章 合同终止和可选择的救济

第十条 甲方可提前不少于[3]个月的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除非该书面通知另行明确,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该书面通知日起第[十五]日解除。

第十一条 在不限制前述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自该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

1、乙方未达到第七章列明的任何条款的满意比率,且在收到甲方根据第二十六条发出的通知后一个月内仍未能达到此等满意比率;

2、乙方派出的物业经理被证明未履行其责任,且在收到通知后,乙方拒绝更换此等不合格的物业经理,或甲方不满意更换的物业经理,且此等情况持续一个月以上;

3、乙方未按附表要求的人数提供员工,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未予补足的;和/或

4、乙方聘用的人员被证明不符合要求,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拒绝更换此等人员,或甲方不满意更换的人员,当此等人员的人数累计超过 名。

第十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起2个月内准备:(1)一份自任命结束的财务年度的起始日起,至任命结束日止的收入和支出账目表;和 (2)至任命日止的资产负债表,并应由经甲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等账目和记录进行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此外,乙方应在任命届满时立即安排将直接与服务的履行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记录、计划和账目(包括任何损益表)交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利但无义务,从乙方的月报酬中扣除与乙方造成的损害相等的费用以作为可选择的救济,以此取代提前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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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 2、设备运行: 。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 4、公共环境 。 5、绿化: 。 6、交通秩序: 。 7、保安: 。 8、急修: 。

小修: 。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

第十六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管理服务,根据对业主、承租人(如有)投票统计,应至少达到[ ]%的满意率。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应每[ ]个月召开定期会议以审查满意率。如各项的满意率未能达到[ ]%,甲方应通知受托方,乙方亦应一俟收到此等通知即完善其义务的履行以尽可能快地达到应有的满意率。

第八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第十九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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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露天车位: ; 2、车库: ; 3、 。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一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 3、 。

第二十二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 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 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 承担;大中修纲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当于甲方损失的[10%]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