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销售合作协议(非独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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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或“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为使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清晰的阐述和有效的保护,特制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 授权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服务中心”,行使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服务中心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软件服务中心定义:

软件服务中心是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区域内授权的产品及服务代理商。服务中心为甲方在授权区域内提供产品销售及支持培训服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两类。第一类是销售服务:收益主要体现在销售代理产品而获得的报酬;第二类是支持培训:收益主要体现在授权区域内代理产品最终用户每年的服务费的分成。服务中心能够在授权区域内发展下级经销商并为其提供完整的物流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支持、促销支持等,并向最终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

3.服务中心代理的产品及价格:

(1)服务中心在授权区域内代理甲方--相关产品,代理产品的市场价格及与服务中心的结算价格如下表所示: 服务中心进货服务中心服务费项目 市场价格每年服务费 价 分成 产品 (100%) (100%) (40%) (50%) (2)甲方承认并保护乙方的网上销售权,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结算周期内,该区域用户通过甲方网站网上支付、银行汇款、邮购等方式直接从甲方订购产生的销售收入,按双方按6:4分成,即-应得分成为销售收入的60%,区域服务中心应得分成为销售收入的40%,但乙方销售收入分成的最高金额为乙方结算周期内网下销售金额(即实际开号并登陆的用户的总金额)的50%。对于乙方通过甲方网站获得的销售收入分成双方将每个结算周期(即每个自然月)结算一次,甲方将于次月月底之前将乙方应得销售收入分成扣除营业税(5.5%)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当获得的销售收入分成仅以乙方授权代理区域内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算依据,乙方每月从甲方获得的销售收入分成不得作为乙方下月销售代理产品应当获得销售收入分成的计算依据。 二. 授权期限

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12 月 31 日,乙方在代理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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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月,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协议,如有意延续本协议,则应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应优先考虑。

三. 授权区域

本协议授权区域: 省 市 四. 合作条件

1. 服务中心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执照,并向甲方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 乙方首次进货额应达到 万元,乙方购入的代理产品销售完毕后,应当向甲方及时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向乙方交付代理产品。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之内将首次进货款共计 万元人民币支付到指定帐户

甲方户名: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首次进货款,甲方有权向乙方发

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3. 服务中心应达到甲方定期考核的标准。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达到定期考核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承认并保护乙方在 授权 区域的网下销售权及网上销售权,对于乙方网下销售及网上通过向甲方直接订购的产品,双方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和分成。

2. 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合作伙伴”、“等名义进行与本协议有关的商业活动,但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类业务。

3. 乙方应制定本地区的销售计划,承诺协议期内的月度销售任务在 万元人民币 以上,并且如期完成销售任务。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条款约定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对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代理产品进货价格和网上销售收入分成作出调整,对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代理商,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销售情况降低乙方应得的网上销售收入分成的比例,并有权提高本协议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服务中心进货价格,服务中心进货价格从40%最高调整至60%。

4.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自主选定代理产品的组合并有权根据当地市场销售情况要求调整组合,进行换货。

5. 乙方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信誉。 6. 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发展代理体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协议规定区域以外之地区销售甲方产品或发展下级经销商,销售区域的划分解释权归甲方。

7. 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产品的价格规定,维持本地区的价格体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动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

8. 乙方有义务为当地的经销商及用户提供完整的售前及售后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

9. 乙方需负责本地区的市场、销售等的各方面管理工作,协调经销商之间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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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协助甲方发展新的经销商。

10.乙方及时向甲方反映产品中可能存在的不足点或设计的隐患,以及竞争对手的市场动态,并及时让甲方了解用户的各种需求。

11.执行甲方的其它有关各项政策及规定,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

12.乙方在制定任何针对甲方产品的收费项目时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承认并保护乙方在协议规定区域的服务中心资格。

2. 甲方有权以对乙方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市场指导,协助乙方在区域内进行市场开拓,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重点行业和用户的工作。

4. 甲方可以在其进行宣传的各类媒体(IT专业报刊媒体、宣传资料、网站等)中注明甲方与乙方合作伙伴关系。

5. 对于乙方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问题,经证实是由于甲方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甲方负责全面、及时的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如乙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履行协议规定各项义务,或达不到甲方定期的考核标准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服务中心的资格。

7. 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有关产品信息及市场信息。 8. 甲方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并有权调整市场价格;

9. 甲方有充足理由和证据掌握乙方出售甲方盗版产品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扣留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货款归甲方所有,并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返还尚未售出的正版产品,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10.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支持,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和适当的广告支持;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打击在授权区域内所有侵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13.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在指定区域内发展代理;

1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其下属代理的详细资料进行保密,并不向乙方下属代理直接供货和向第三方泄漏。 七. 声明和保证

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合法拥有产品的著作权,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况; (3)其拥有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全部权力和授权;

(4)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授权代表,已根据有效委托书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被授予全权签署本协议;

(5)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拥有签订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全部全力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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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授权代表,已根据有效委托书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被授予全权签署本协议;

(4)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八. 法律事务

1. 甲方保证其提供乙方的代理产品,均有合法的权利且绝无仿冒、抄袭、侵害他人著作权、商标、专利、营业秘密等的知识产权。

2. 产品由甲方开发,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无论于协议期间内、外,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有复制、修改、仿冒或任何其他侵害甲方知识产权之行为。

3. 甲方同意乙方于协议期间内仅能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进行代理产品销售与市场推广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享有合法权益的甲方公司名称、商标、标识、产品名称等。

4. 乙方不得对甲方的产品进行解密或其它非法操作,如有此类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资格,通报全国代理商,要求赔偿并保留对其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甲乙双方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均不对另一方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负连带责任。 九. 终止和赔偿

1. 甲方若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2.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3. 乙方若达不到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改正,如果乙方在收

到该通知一个月内情况没有明显改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 若乙方存在违反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违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

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扣留乙方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5. 乙方如有销售盗版甲方产品或其它软件的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要求乙方立即退回尚未出售的正版产品。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十.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并签订新的书面协议。

十一. 保密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书面资料、产品代理价格、代理政策、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违约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在协议期内,对于双方共同发展的客户及相关资料,甲乙双方不得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3. 本条款之效力不受本合同终止或届满之影响。

十二.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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