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培训-如何当好专家(朱萧俊课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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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萧俊课件:如何当好评审专家 专业技能要求:

-般专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资深专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工作成果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等等

法务技能要求: 初级:

1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规章等 2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采购文件 3.具有独立进行评标、评审的能力 4.具有独立处理质疑、投诉的能力 中级:

1.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2.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采购文件 3具有负责开展评标、评审的能力 4.具有负责处理质疑、投诉的能力 高级:

1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2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采购文件

3.具有负责开展重大复杂评标、评审的能力 3.具有负责处理重大复杂质疑、投诉的能力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

我国自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施行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评审专家、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40多个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的比较完整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制定了比较详细的采购方式、采购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对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本课程法规依据:

法规:《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部门规章:财政部令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财库、财金、财办库

课程目录

法规篇

第一章专家选聘法规

第二章专家行为法规 第三章专家工作法规 第四章政府采购法规 第五章采购文件法规 第六章初步审查法规 第七章详细审查法规 第八章质疑投诉法规 第九章评审纪律法规

实务篇

第一章公开招标 第二章邀请招标 第三章竞争性谈判 第四章竞争性磋商 第五章单一来源 第六章询价 第七章论证 第八章验收

多选题:下列是哪些行为适用于《政府采购法》(A、 C、D) A某公立医院使用预算管理资金,采购临床需要的麻醉机。 B公开招标采购某市政工程建设所需的大型挖掘机。 C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某市政I程建设所需的车辆。 D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某市政程建设环境服务。

第一章专家选聘法规

1.1当专家,先入库: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库[2016]198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1.2专家库的三级管理(财库[2016]198号)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国家评审专家库。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门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

1.3入库需要哪些资格? (财库[2016]198号) 第六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的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

多选题:据财库[201 6]198号规定:对评审专家资格表述不正确的是(BD)

A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B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 C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D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第二章专家行为法规

2.1专家抽取的规定(财库[2016]198号)

第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选聘入库后再随机抽取使用。

第十三条: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2.2专家抽取的时间(财库[2016]198号)

第十四条:除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及异地评审的项目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审专家的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

2.3专家回避的规定(财库[2016]198号)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4专家替补的规定(财库[2016]198号)

第十七条: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

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多选题:据财库[201 6]198号规定:对评审专家回避情形表述正确的是(ABC) A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B与供应商的负责人是夫妻关系

C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要求其回避。

D抽取评审专家的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 2.5专家答疑与报告的规定(财库[2016]198号)

第十八条第三、四款:评审专家应当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评审专家发现供应商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 门举报。 2.6专家的签署规定(财库[201 6]198号)

第十九条: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专家履职的评价(财库[201 6]198号)

第二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评审专家的职责履行情况。

评审专家可以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查询本人职责履行情况记录并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根据评审专家履职情况等因素设置阶梯抽取概率。

第二十二条:评审专家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2.8专家报酬规定(财库[2016]198号)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J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中央预算单位参照本单位所在地或评审活动所在地标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2.9专家其他费用(财库[2016]198号)

第二十五条: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

第二十六条: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2.10专家监管的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2.11专家解聘的规定(财库[2016]198号)

第十一条:评审专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J应当将其解聘: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条规定条件(专家申请资格条件) (二)本人申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

(三)存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7种违规情形) (四)受到刑事处罚

2.12专家不良行为(财库[2016]198号)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或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