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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汪某与李某在上海静安区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二年李某去澳门定居。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又相互不信任,导致感情完全破裂,双方已谈妥去办协议离婚手续。但不久,李某在澳门的工作地点与居住地已改变,汪某无法与他取得联系。现汪某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问题】汪某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案情】上海A公司(位于上海市徐汇区)与苏州市B公司的驻沪办事处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由A公司借给B公司驻沪办事处人民币10万元,五个月内归还,借款利息根据银行货款利率计算。A公司将10万元人民币通过银行划拨到B公司驻沪办事处上海市静安区一家银行的账号上。由于B公司驻沪办事处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因此引起纠纷。于是,A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驻沪办事处立即归还借款本息。上海静安区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口头答复,此案应由苏州市某法院受理,上海法院无管辖权。 【问题】1.静安区法院的答复是否正确? 2.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案情】日本和美国两艘海轮在我国秦皇岛海域发生碰撞事故,受害船舶(日轮)被碰伤后驶抵大连港。双方因碰撞事故后的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现日方船舶欲起诉。 【问题】1.中国法院有无管辖权? 2.如果有,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案情】A县与C、D、E、F四县相邻。A县某加工厂和B县某食品厂于1998年9月10日在C县签订一真空食品袋加工承揽合同。其中约定:“运输方式:加工厂代办托运;履行地点:加工厂在D县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在E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C县和E县的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加工厂即在其设在F县的分厂进行加工,并在F县东站发货。食品厂收货后即投入使用。因真空食品袋质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厂已封装入库和销售出去的袋装食品大量腐败变质,损失10多

万元。两厂几经协商未果。食品厂厂长即找到律师王某咨询。最后提出“怎么起诉都可以,但必须在我们B县法院打官司,你能办到就委托你,否则我另请高明”。 【问题】1.本案应通过仲裁还是诉讼途径解决? 2.A、C、E、F、D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3.如果你是王律师,能否满足食品厂的要求?

【案情】1998年8月7日,春城出版社与个体书店经营户李光签订一份购销挂历合同,合同规定,李光购买春城出版社的风景画对开挂历一万册,每册单价8.80元,共计货款8.8万元,同年9月底前交货。合同签订后,春城出版社按定于9月13日将一万册风景画挂历送到李光处,并收到其书写的收条。事后,李光以种种借口不将货款给付春城出版社,但一万册挂历还未开始到外地销售,存放于李光的书库里,春城出版社欲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但在起诉前先申请财产保全。 【问题】应向哪个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案情】居住甲市A区的冯小刚与乙市B区的马丽于1990年结婚,1992年3月,冯小刚被送往异地劳动教养3年。1995年2月,马丽向乙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冯小刚离婚。在B区人民法院受理后,马丽调往甲市D区工作,B区法院遂将案件移送到D区法院。D区法院接案后,冯小刚结束了劳教,回到乙市B区原工作单位。于是D区法院以冯小刚结束劳教,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由,将案件移送到乙市B区法院。乙市B区法院认为,冯小刚工作单位在B区,但其户籍在甲市A区,遂将案件移送到A区法院。 【问题】1.本案应由何地法院受理? 2.本案上述移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案情】1996年8月,甲市星光厂采购员与乙县木材供应站法定代表人贺玉在丙县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按合同规定,星光厂当即交付定金10万元,木材站必须于同年11月发货。合同约定,验收地为乙县火车站,到站地为甲市邻近之县丁县,然后由供方以汽车运输至甲市,交货地点为甲市。一旦双方发生争议,由合同签订地和原告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星光厂准备向法院起诉。

【问题】1.合同协议管辖的内容是否有效? 2.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定? 3.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案情】1997年10月8日,成都市星星服装厂与兰州市锦华贸易公司在西安签订了100万套儿童服装购销合同,合同标的总额为300万元,履行期限自1997年11月1日起至1998年12月底,履行方式在合同第7条约定为提货或送货,供方送货在需方所在地验收合格双方应予认可,需方提货在供方所在地验收合格双方亦应认可。合同在履行中,既有供方送货需方接受的行为,又有需方亲自提货的行为。后因市场发生变化,锦华贸易公司在接收了40万套服装后,于1998年6月拒绝接收服装,星星服装厂认为锦华贸易公司严重违约,给其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权? 2.本案履行地如何认定?

【案情】王老汉于1997年12月在某市甲区住所内死亡。死亡后留下如下遗产:乙区有一幢平房共5间,面积约一百多平方米;丙区某银行存有约10万元存款;丁区银行有11万元存款;甲区住所地之家中有大量生活用具。王某有两子一女,大儿王玉在甲区某公司工作,二儿与三女均在外地工作。后兄妹三人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大儿王玉、二儿王石、三女王晖分别向甲、乙、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丙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均在1998年8月7日。 【问题】1.该案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2.可否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该案管辖权? 3.该案最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案情】1998年7月,兰新油漆厂生产的新建牌油漆在西安上市。碑林区所在地的星星油漆销售公司独家在西安销售。1998年9月17日,家住莲湖区的陈玉明购买了20公斤的油漆装修房屋。在漆刷地板的过程中,陈玉明出现头晕呕吐,进而昏迷,经住院检查,诊断为中毒。出院后,陈玉明认为是油漆不合格造成大量有毒气体的挥发,致使其自己中毒,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该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案情】998年9月安康化工厂从湖北某市硫酸厂购买了10吨硫酸,由湖北某市汽车运输公司一辆载重10吨的硫酸运输车运往安康。当车行至山阳县境内31公里处时,由于车速过快,驾驶员道路不熟,运输硫酸的车辆发生了翻车事故,满车的硫酸全部倾倒于农民王木实的承包田中,毁坏了庄稼和农田。经交警部门处理后,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王木实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与此同时,由于翻车致使安康化工厂的硫酸损失并影响了化工厂的生产,安康化工厂也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1.王木实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2.安康化工厂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3.上述案件可否合并管辖?

审判组织与回避制度

【案情】某市宇航服装厂与万家乐百货商场是两家相邻的企业单位。1998年5月,万家乐百货商场为装修门面,经宇航服装厂同意,在该外墙安装有“万家乐百货商场”字样的霓虹灯。1998年7月,宇航服装厂为扩大生产,在原有基础上施工加层,该工程承包给某区房屋修建公司。房屋修建公司的职工在施工中不慎将百货商场的霓虹灯损坏,宇航服装厂厂长得知后表示愿意承担新装霓虹灯的费用。数月后,宇航服装厂加层工程完毕,由于该厂领导发生变更,新上任的厂长不愿承担为百货商场新装霓虹灯所需费用。为此万家乐商场向法院起诉,要求宇航服装厂赔偿2000元。鉴于该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双方争执金额不大,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那天,原告百货商场和被告宇航服装厂都准时到庭,审判员方明也来了,但书记员李甲却因昨晚突发急病不能来。当事人双方均认为该纠纷标的不大,要求审判员开庭当即了结此案。方明见双方同意,于是决定自己多辛苦一点,自己一边审问,一边记录。审理结束后,经原告申请,追加房屋修建公司为共同被告,继续审理。在第二次开庭审理中,仍由方明担任审判员,张乙暂代李甲任书记员。庭审中,三方各执已见,调解不成。法庭考虑到一案审理中,情况发生变化,争议较大,于是将审判组织改为合议庭,由方明担任审判长,王军、赵刚担任审判员,书记员由病愈后的李甲担任。在未征求对合议庭成员回避意见的情况下,当天法庭宣判由房屋修建公司赔偿原告1500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据查,李甲与百货商场总经理是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