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罐区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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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应位于城8. 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位于窝风地段。 GB50187-93 2.0.6 √ 9. 厂址应建在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HG20571-95 2.1.8 √ **市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因此,如果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厂界外受影响最大的区域为西南面,根据预测结果,致死浓度半径为30m;出现半致死浓度的最大距离液氨储罐外231m,为西面厂界外11m范围内,北面厂界外50m范围内,不超出东面和南面厂界。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10. 不宜小于50.0米。 序号 GB50016-√ 周围无公共建筑物。 2006 3.4.1 附表7-4 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单元安全检查表 依据标准 总平面布置 结果 实际情况 检查内容 厂区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5. 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6. 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 1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HG20571-95 2.2.4 GB50016-2006 3.4.1 《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四条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HG20571-95 2.2.6 GB50187-93 5.3.5 GB50016-2006 3.4.12 GB50016-2006 3.3. 2 HG20571-95, 2.2.7 √ √ 厂区设3个出入口;氨区设有2个出口。 最近距离一养猪场120m,符合要求 未在同一建筑物,与员工宿舍距离约为100米,符合要求。 分设,未住人,符合要求。 √ √ 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和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危险场所应为环行,7. 路面宽度按交通密度及安全因素确定,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畅行无阻。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8. 于5.0米,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9. 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 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 √ 平面建筑,符合要求。 机、电、仪修等操作人员较多的场所宜布10. 置在厂前附近,避免大量人流经常穿行全厂或化工生产装置区。 √ 厂前布置,符合要求。 建构筑物 45

建(构)筑物,应设计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 厂房的地面、墙壁、设备基础应采取防腐12. 蚀措施。 11. HG20571-95 3.3.1 HG20571-95 4.6.4 √ √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7.2 生产系统单元安全技术措施及监控措施

表7-5 生产装置设施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工 艺 1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应尽量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新工艺、新技 术、新设备。淘汰毒尘严重又难以治理的落后的工艺及设备。 易燃品、有毒品应符合易燃品、有毒品的工艺要 求,工艺过程尽可能封闭。 对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合理的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计算机技术,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过程,应设计可靠的检测仪器、仪表,并设计和自动联锁系统。 设 备 和 设 施 6 7 8 9 选用的通用机械与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 的防护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 有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按规定设置便于操作、巡 检和维修作业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 划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范围,并按要求设 计和选用相应的防爆型仪表、电气设备。 生产设备、管道的设计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选择合适的材料。设备和管道的设 计、制造、安装和试压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 HG20571-95 2.3.8 HG20571-95 3.6.2 HG20571-95 3.6.1 HG20571-95 3.1.8 HG20571-95 3.1.10 √ √ √ √ 符合标准 压缩机有防护罩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HG20571-95 2.3.2 GBZ1-2002 5.1.1 HG20571-95 2.3.3 √ 未使用 未采用淘汰工艺及设备 工艺过程密闭 采用自动化操作 已对氨区设有8个检测点并设置自动联锁系统 依据标准 检查 结果 实际情况 2 3 4 √ √ √ 5 HG20571-95 2.3.4 √ 10 √ 符合要求 设防雷装置,经检测合格 设防雷装置,经检测合格 设置静电接地 设置接地 11 化工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储罐及建构筑物,HG20571-95 3.3.1 应设计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 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装置和低压供HG20571-95 电线路终端,应设置防雷电波侵入的防护措施。 3.3.6 HG20571-95 3.2.4 HG20571-95 3.4.1 √ 12 √ 13 14 化工装置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 罐等必须设计静电接地,不允许设备及设备内部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体。 正常不带电而事故时可能带电的配电装置及电 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按《工业与民用电46

√ √ 序号 检查内容 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要求设计可靠接地装置。 化工装置的管道刷色和符号执行《工业管路和基 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7231)的规定。 应设置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 等设施,设置事故池或缓冲罐等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处置措施。 物料和材料 17 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如采用 泡沫塑料制品,应为阻燃材料,其氧指数应不小于30。 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 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 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GB50016-2006 3.3.1 GB50016-2006 3.7.1 GB50016-2006 3.6.2 GBZ1-2002 5.1.14 已设置危害告知卡、操作规程、应急疏散图、警示标志等 设置通讯及报警装置 符合要求 设置2个安全出口,距离大于10米 有安全阀 GB50160-92 1999年版 4.1.1 √ 非燃烧材料 依据标准 检查 结果 实际情况 15 HG20571-95 5.1.4 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 16 √ 介质色环流向清晰 设置污水处理池收集,排至化学水处理池 18 √ 19 √ 20 √ 21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 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 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必 须设计自动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设施,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事故排风装置的排出口,应避免对居民和行人的影响。 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厂区及岗位根据工艺特点及危险化学品性质设 置相应安全标志、涂安全色。 具有火灾爆炸、毒尘危害和人身危害的作业区以及企业的供配电站、供水泵房、消防站、气防站、 救护站、电话站等公用设施,应设计事故状态时能延续工作的事故照明。 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 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 22 √ 23 √ 露天平面布置。 24 25 GB50016-2006 7.4.12 HG20571-95 5.1 5.2 HG20571-95 4.5.3 HG20571-95 4.1.4 √ √ 符合要求 安全色及安全标志齐全 设事故照明灯,并配有零时应急照明 设置有洗眼器等设施 26 √ 27 √ 47

序号 检查内容 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配备有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防化服、酸碱手套等 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佩戴劳保用品 符合要求 设置切断阀,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依据标准 检查 结果 实际情况 28 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 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化工装置内的各种散发热量的炉窑、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 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 的设备、设施、生产原材料、产品和中间产品。 各涉氨环节必须设有氨气浓度监测仪和事故应 急处理相关系统设备,实现现场声光报警并将信号接至企业控制室。 氨气供应和使用场所之间应设立有效的隔离阀, 保证氨气使用场所发生事故时,可以通过关闭隔离阀快速切断泄漏源。 液氨使用的压力容器及反应器,应尽量不用视 镜,如必须用时,应选用带保护罩的视镜,在视镜旁设有局部排风设施。 可能发生氨气泄漏的部位应配备氨气捕消器,其 数量应能满足基本的现场应急处置和人员抢救需要。 HG20571-95 4.6.5 HG20571-95 4.2.3 HG20571-95 2.3.7 **氨区管理规定 **氨区管理规定 **氨区管理规定 **氨区管理规定 √ 29 30 31 √ √ √ 32 √ 33 √ 34 √ 符合要求 7.3 储运设施单元安全措施及监控措施

表7-6 储运设施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标准 GB17914-1999 3.3 HG20571-95 3.3.1 HG20571-95 3.5.1.2 HG20571-95 3.5.1.3 检查 结果 √ √ 实际情况 1 2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分 类储存。 化工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储罐及建构筑物,应设计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 化工危险品储存设计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储存量,设置专业仓库、罐区储存场(所)。 并根据生产需要和储存物品火灾危险特征,确定储存方式、仓库结构和选址。 化学危险品仓库、罐区、储存场应根据危险品性质设计相应的防火、防爆、防腐、泄压、通风、调节温度、防潮、防雨等设施,并应配备通讯报警装置和工作人员防护物品。 对毒物泄漏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应有应急防 护措施。 只有氨气和氮气 设防雷装置 3 4 √ √ 符合要求 设相应设施 5 6 HG20571-95 4.1.3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安全管理条 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例》第二十二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管理。 条 48

√ 设应急救护措施 专用场地 √